帝奥微(688381)_公司公告_帝奥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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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丹联系方式:021-68827384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胜联系方式:021-6880159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49号”批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帝奥微”)公开发行股票6,30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司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2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保荐人已与帝奥微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帝奥微经营情况,对帝奥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5年半年度,帝奥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5年半年度,帝奥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帝奥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已督促帝奥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帝奥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帝奥微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促帝奥微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帝奥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帝奥微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帝奥微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人核查,帝奥微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帝奥微及相关主体未发生相关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保荐人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帝奥微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帝奥微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7保荐人发表核查意见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4月26日,保荐人发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5年6月13日,保荐人发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15日,保荐人发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帝奥微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新产品研发风险

研发创新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需紧密结合客户的具体应用场景及应用诉求,有针对性地为其定义并开发满足实际性能需求的产品。因此,公司需对客户诉求、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应用特点等具备深刻的理解,并持续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及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然而,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需要经过产品定义、开发、验证、流片、测试等多

个环节,需要一定的研发周期并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若公司未来产品研发不能跟上行业升级水平,创新方向不能与客户的需求相契合,或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将带来产品市场认可度下降、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风险和技术泄密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主要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对高端技术人才的依赖性较高,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新产品线的部分布局和设计研发,未来将持续拓宽升级较为完备的新产品线,在此过程中,若因为同行业的人才挖角行为,存在技术人才流失且技术泄密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建立且在未来将不断完善薪酬绩效和股权激励在内的激励体系以及保密体系,致力于高端人才的吸引和公司技术秘密的保护。

(三)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因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公司所在行业受外部环影响较大,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导致公司终端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将导致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公司业绩也会受到波动影响。

其次,国内模拟集成电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争相进入相关领域,市场竞争加剧,虽然公司目前在国内已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且处于行业前列地位,但在产品覆盖度等方面与国际龙头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若这类企业加大市场竞争力度,公司在未覆盖的产品类型和领域方面或将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未来将构建更为完整的产品矩阵,在维持现有市场竞争力基础上,实现持续盈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帝奥微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06,125,828.60265,936,625.9615.11
利润总额-7,726,258.7820,976,925.19-13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9,229.6926,765,794.64-11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836,923.62-2,413,901.93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66,097.15-30,878,710.53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6月末2024年12月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13,689,978.232,749,251,587.15-4.93
总资产2,808,954,750.432,895,442,082.57-2.99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750.1093-116.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750.1093-116.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9-0.009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60.90减少1.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8-0.08减少0.8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2.6429.99增加2.65个百分点

1、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分别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

)公司为增强核心技术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包括关键技术攻关及高端人才引进,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5.29%;(2)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增加。虽短期内对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但为公司中长技术储备和产品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是由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导致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

(一)研发优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其中模拟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更是企业对电路原理理解和所采用元器件把握等研发经验的直接体现。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理念,始终专注于模拟芯片设计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在模拟芯片的设计技术以及芯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开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130/180nmBCDMOS工艺方面公司有成熟的模拟产品IP,有基于自主设计和优化的器件以及工艺经验,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项目授权287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34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项。

(二)全产品线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基本覆盖了模拟芯片的主要门类,并广泛应用于手机、电脑、汽车、服务器、智能穿戴、智能家电、智能LED照明、通讯设备、工控和安防等领域。公司的全模拟产品线的业务发展是公司研发实力和先进经验的体现,多年来公司在研发上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不断开拓产品领域,研发出了多款信号链和电源管理领域中性能领先的产品,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实现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市场覆盖广、多元应用领域以及优质客户优势

凭借优异的技术实力、产品性能和客户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市场覆盖了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能LED照明、通讯设备、工控和安防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并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与行业内资深电子元器件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已经与众多知名终端客户建立合作,如OPPO、小米、Vivo、比亚迪、高通、谷歌、三星、通力等。公司与行业知名企业的合作经验和成功案例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与新老客户在多领域的合作机会。作为上述行业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新领域产品的验证周期,可以

实现多类产品的销售协同。另一方面,与上述优质客户合作拥有良好的示范效应,使公司的产品更容易被其他新客户所接受,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收入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9,992.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29%。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知识产权项目44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项目授权287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34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1)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超募资金总额(3)=(1)-(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本年度投入金额(8)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8月17日262,792.40241,560.20150,000.0091,560.2098,743.4426,575.2640.8829.026,075.282.520.00
合计/262,792.40241,560.20150,000.0091,560.2098,743.4426,575.26//6,075.28/

(二)募投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53,558.533,068.6232,251.5960.22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研发44,968.413,139.5120,882.3046.44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上海研发研发35,876.93291.883,394.759.46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不适用不适
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公开发行股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其他15,596.1215,639.54100.2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超募资金其他91,560.20-424.7426,575.2629.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发行股票
合计////241,560.206,075.2898,743.44///////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帝奥微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帝奥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合计持股数量(股)2025年度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鞠建宏董事长、总经理48,351,9921,390,00049,741,992
邓少民董事、副总经理-500,000500,000
陈悦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500,000500,000
成晓鸣财务总监-350,000350,000
袁庆涛监事(已取消监事会)、人事总监-240,000240,000
康春雪职工代表监事监事(已取消监事会)、董事长助理-150,000150,000
张丽霞监事(已取消监事会)-130,000130,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信建投帝奥微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公司1,429,195股股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中信建投帝奥微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参与资管计划名持有份额(万报告期内是否有
元)变化
周健华董事帝奥微战配资管计划2,000.00
陈悦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帝奥微战配资管计划680.00
袁庆涛监事会主席、人事总监帝奥微战配资管计划240.00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志丹张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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