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688382)_公司公告_益方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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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益方生物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5,000,000股,并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7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5,506,98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493,01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股东3名,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6,314,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本次上市流通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上海益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益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YAOLIN WANG LLC

的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因进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登记,合计归属3,327,844股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由575,000,000股变更为578,327,844股。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314,684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数量

上海益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579,081

1.31 7,579,081 0

序号股东 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2上海益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186,6500.905,186,6500
3YAOLIN WANG LLC3,548,9530.613,548,9530
合计16,314,6842.8216,314,6840

注: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YAOLIN WANG LLC间接持股的股东YUEHENG JIANG、XINGDAI、LING ZHANG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6年1月25日。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首发限售股16,314,684
合计16,314,684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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