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688392)_公司公告_骄成超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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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超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827,815.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62,1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3,761.7723,761.77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713.579,713.57
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42,475.3442,475.34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四、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增加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40,000万元(含),即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其他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含)。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晓伟申晓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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