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688408)_公司公告_中信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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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司代码:688408公司简称:中信博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中信博688408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义君张文霞
电话0512-572868180512-57286818
办公地址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
电子信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855,473,298.109,923,226,911.57-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29,981,045.134,410,386,351.28-1.8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036,533,894.123,376,302,345.2719.55
利润总额179,086,541.26267,367,625.34-3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01,304.14231,332,663.09-3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179,015.00217,283,284.26-3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1,826,962.70-1,224,066,866.8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17.91减少4.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1.72-57.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1.72-57.5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542.25增加0.29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3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蔡浩境内自然人34.6275,831,582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5910,053,724000
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4.419,666,961000
苏州中智万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1.753,836,505000
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52,309,30400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002,183,380000
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0.701,542,941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其他0.701,532,06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01,527,662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其他0.621,368,56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中智万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蔡浩配偶杨雪艳为上述两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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