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_公司公告_震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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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6 年3 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6 年3 月23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对本次召开紧急会议事宜作出 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 席董事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 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5 亿元)的科技创新 债券。本次发行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采 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期限不超过10 年(含10 年),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 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 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制定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 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6 年4 月10 日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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