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_公司公告_晶升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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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升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延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688478证券简称:晶升股份公告编号:2025-048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升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计划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2,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26%,已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7,379,002.72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下限1000万元的73.79%,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延期情况

2025年9月9日,公司收到李辉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延期告知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信息敏感期以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辉先生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0月10日。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李辉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21,996,699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15.90%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李辉21,996,69915.90%李辉先生为南京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辉先生已与南京海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南京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81,0204.76%
南京海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6,406,9114.63%
合计34,984,63025.29%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李辉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1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10月10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A股:1000万元~2000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不适用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9月9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及数量集中竞价交易,252,707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7,379,002.72元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0.1826%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7,379,002.72元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252,707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0.1826%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公司将在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三、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及有关安排2025年9月9日,公司收到李辉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延期告知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信息敏感期以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辉先生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0月10日。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是√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是√否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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