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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2号)同意注册,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79,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633.8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54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车企营销系统升级项目36,160.0436,160.04
车主服务平台升级项目12,836.4412,836.44
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7,314.397,314.39
合计56,310.8756,310.87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结项名称结项时间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A)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C)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车企营销系统升级项目2025年12月31日36,160.0433,191.15964.613,933.50
车主服务平台升级项目2025年12月31日12,836.449,917.31396.483,315.62
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7,314.395,971.40202.281,545.27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8,794.39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8,794.39万元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节余金额,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款项”1,127.77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上述“尚未支付的款项”包括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人员工资等,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最终以实际核算金额为准。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此外,节余募集资金中还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人员工资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由于未到约定的付款阶段,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尚未支付。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由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拟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资金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尚未支付款项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逸然黄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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