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7.9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33.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093.5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54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5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5月8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2,633.88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8,540.35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适用,52,229.48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车企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 91.79 | 2025年12月 | |
| 车主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77.26 | 2025年12月 | |
| 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 81.64 | 2025年12月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注: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定期存款 | 8,000.00 | 8,000.00 | 158.00 | 0.00 |
| 2 | 结构性存款 | 152,400.00 | 145,500.00 | 446.27 | 6,900.00 |
| 合计 | 604.27 | 6,9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22,3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1.58 | ||||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276.31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50,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6,900.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43,100.00 | ||||
注1:最近12个月是指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注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注5:尚未收回的本金金额6,900.00万元将于2026年3月24日全额收回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因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孙逸然 | 黄 央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