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_公司公告_青达环保: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时间:

青达环保: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5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1月15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