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_公司公告_芯朋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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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芯朋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志强、何凌峰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08.SH

重大事项提示

本持续督导期内,芯朋微实现营业收入

6.3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

40.32%,主要系报告期内新产品(非AC-DC品类系列产品)渗透加速、新市场(工业市场)拓展加快,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性采购额增加,叠加供应商收缩银票付款比例所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减少

3.35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研发投入金额与营业收入同时增加,但营业收入涨幅更大;研发投入金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薪酬较去年同期增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核准,2023年

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904,986股,每股面值

元,发行价格为

5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8,955,125.23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

日至2025年

日。在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目工作内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目工作内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4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5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3月2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
项目工作内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5年5月23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2025年5月3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倘若公司今后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制定新技术的

研究方向,或研发速度不及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公司可能会面临芯片开发的技术瓶颈,对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公司研发支出较大,2025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12,524.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69%。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预判,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推广使用。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将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投入的研发费用可能无法全部收回。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芯片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品设计方案存在被竞争对手抄袭的风险。公司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的价格、技术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从整体市场份额来看,目前国内功率半导体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仍主要为欧美企业,因此国内企业目前尚无法与德州仪器(TI)、英飞凌(Infineon)、意法半导体(ST)等企业在产销规模上竞争。同时,国内IC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参与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在技术实力、市场份额方面和境外竞争对手相比均存在差距,面临较大的国内外品牌的竞争风险。若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加大在公司所处市场领域的投入,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形成挤压,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客户认证失败的风险公司芯片产品需要通过客户测试认证才能进入批量供应。因下游产品存在更新迭代,不论新老客户,每年都会有多款新产品需要进行客户认证,若客户测试认证失败,存在客户选择其他公司产品进行测试认证的可能,从而导致该款芯片不能在客户该款产品中形成销售。若公司连续多款产品在同一客户中认证失败,

有可能导致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产生质疑,从而导致公司不能获得新客户或丢失原有客户,导致公司收入和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的风险公司所从事业务的技术含量较高,行业的进入壁垒也相对较高,但同时也对公司研发、管理提出了更高难度的要求,从而使公司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随着行业内对产品不良率要求的提高,若在上述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导致客户流失、品牌受损。

4、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为86.13%,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如果上述供应商产能紧张、提价或由于某种原因停止向公司供货,将导致公司短期内产品供应紧张或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公司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属于集成电路行业的上游环节。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在近些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但由于该行业是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技术的更迭,行业本身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并且行业周期的波动与经济周期关系紧密。如果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或存在下行趋势,将导致行业发生波动或需求减少,使包括公司在内的集成电路企业面临一定的行业波动风险,对经营情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试图制约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而集成电路行业具有典型的全球化分工合作特点,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国与各地区间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则可能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张立新先生持有公司26.12%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有实质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干预,将可能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63,602.3745,328.234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9,049.354,392.4110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6,844.164,545.8850.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727.623,738.25-80.54%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258,256.86249,224.363.62%
总资产(万元)315,535.62294,937.776.98%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0.34108.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0.34108.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355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61.791.7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91.850.8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6923.04-3.35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40.32%,主要系报告期内新产品(非AC-DC品类系列产品)渗透加速、新市场(工业市场)拓展加快,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提升。

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0.5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坚持拓展新产品线,从而推动营业收入增加,同时技术平台持续迭代保证毛利率;公司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使得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性采购额增加,叠加供应商收缩银票付款比例所致。

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减少3.35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研发投入金额与营业收入同时增加,但营业收入涨幅更大;研发投入金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薪酬较去年同期增加。

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108.82%,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108.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54.29%,主要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加。

综上,公司2025年1-6月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

(一)基于核心技术平台的产品布局和阶梯式增长模式

1、先进的“高低压集成技术平台”

公司成立之初,专注于技术平台的开发,对当时国内空白、难度很大的“700V单片高低压集成技术平台”启动研发,从特殊高压半导体工艺和器件平台技术开始研发试验,再到电路、版图和系统设计,历时两年,研发完成了700V单片MOS集成AC-DC电源芯片系列,能够很好地帮助整机客户达到全球日益

严苛的电子设备电源待机功耗标准,并在中小功率段提供外围极为精简、小体积的电源芯片方案,打破了进口产品的垄断。多年来,公司对该技术平台持续投入,迭代更新,目前量产品种已逐步从第三代“智能MOS超高压双片高低压集成平台”,升级至第四代Smart-SJ、Smart-SGT、Smart-Trench、Smart-GaN的全新智能功率芯片技术平台。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保证核心技术平台的先进性,以保证芯片产品的技术优势。

2、基于自研器件工艺基础平台的可靠性技术公司除了芯片设计人才之外,还拥有半导体器件和工艺制造方面的专家团队,在晶圆制造工艺和半导体器件技术方面积累深厚,因此公司在产品生产环节中能够更好地与晶圆供应商深度协同,指定供应商采购符合芯片性能的原料,制定更优的器件结构,与供应商共同研发优化改进晶圆供应商的工艺流程并形成独有的工艺从而对竞争对手形成技术壁垒,通过质量工程师对芯片的器件工艺参数进行及时质量监控,并定期对供应商的内部质量系统运作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从晶圆生产加工方面提升了芯片的性能和可靠性,通过量产前严格的试产检验,降低早期失效的几率,保证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公司基于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BCMS要求,深入开展业务连续性的升级优化,扩大并赋能多层次供应商,提升交付水平。

3、基于技术平台的产品布局和阶梯式增长模式公司持续升级的现有高低压集成核心技术平台,同时加大投入拓展了面向精密马达的低压电机驱动算法、数字电源多拓扑算法、新一代FZVS高效率电源架构技术、宽禁带器件智能化技术、大电流低压器件集成工艺技术等新的功率技术平台,从而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收入规模稳步上升。针对白电冰空洗市场,公司在AC-DC产品已覆盖的整机上搭配、扩充电机Driver和电源Driver(HV&LV)的驱动产品系列、功率器件及模块系列,显著提升公司在白电市场的SAM;针对手机品牌商市场,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集成快充初级控制功率芯片、次级同步整流芯片及PD协议芯片的全套片方案逐渐上量,下游应用场景从10W到140W、从智能超结器件到氮化镓器件全覆盖;针对工业级电源市场,一次电源侧的高耐压高可靠AC-DC、数字/模拟PFC等已取得大面积客户突破和量产;二次电源侧

的48V输入数模混合高集成电源芯片系列已在服务器和通信设备批量爬坡出货;三次电源侧的EFUSE、大电流POL、多相控制器及配套DRMOS已经过服务器主板厂商和工业电源客户的验证和逐步试产。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面向工业电源市场一次、二次、三次电源的整套系统功率解决方案。公司始终有序的依托核心技术平台,不断拓展新的产品线,拓宽业务增长路径,扩大下游行业应用范围,实现阶梯式稳步增长。

公司主要产品覆盖了功率芯片的大部分技术种类,产品应用市场涵盖家用电器、标准电源以及工业设备等重点领域,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丰富完善,已实现从过去单一提供高压电源管理芯片,逐步发展为向客户整机系统提供从高低压电源、高低压驱动及其配套器件/模块的功率全套解决方案,实现同一台整机中加载芯朋微AC-DC、DC-DC、GateDriver(HV&LV)、IGBT、SuperJuntionMOSFET、SiCMOSFET、SiP、IPM等多品类功率芯片及模块,缩短了终端客户的开发周期,显著提升公司各产品线的协同效应,提高销售效率。

(二)技术团队研发优势

1、高水平的研发团队

公司成立20年来始终专注于功率半导体的研发、销售,以自主创新为经营核心宗旨,研发实力突出,特别在高低压集成半导体技术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公司参与了《家用电器待机功率测量方法》、《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和《智能家用电器系统架构和参考模型》等多项国家技术标准的起草制定,获得了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六届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2023年WSCE“中国AC-DC芯片市场领军企业”、2019年第十四届“中国芯-优秀技术创新产品奖”、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等多项行业荣誉奖项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公司拥有博士后企业工作站和江苏省功率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中心。

公司核心技术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形成了有序稳定的中青年人才梯队。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一支拥有2名国家万人计划专家、4名博士领衔,共计272人的高水平研发团队,占公司员工比例71.77%。

2、持续的研发投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投入为12,524.4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69%。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国内外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10项,另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60项。公司在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可靠性设计、半导体器件及工艺设计、器件模型提取等方面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和独特的技术优势,多项芯片产品为国内首创,替代进口品牌,快速占领市场。

(三)基于行业标杆客户的产品推广模式公司产品在整机/模块产品中获得了知名终端客户的认可是打入进口品牌所控制市场的前提,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下游应用行业的标杆客户收入规模大、产品种类齐全,是下游行业产品发展的引领者。公司产品获得行业标杆客户的认可后,有利于得到下游行业其他客户的认可,引导其替代进口产品。目前,芯朋微已全面成为家电行业标杆企业美的、海尔、海信、格力、小米国产功率芯片的首选品牌。

(四)产业链协同和区位优势公司位处江苏省无锡市,是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传统优势区域,周边配套产业链完备,有利于公司与上游芯片制造、封装厂商实现产业链协同。公司与华润微电子、芯联集成、华天科技、长电科技等业内主流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厂商建立起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了多种特色工艺,更好地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工艺优势,实现了公司产品的供货及时性、高可靠性和低上机失效率。

综上所述,2025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为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5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12,524.4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9.69%,较上年同期增长19.9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国内外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10项,另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60项。其中,2025年半年度获得新增授权专利7项,新增集成电路布图登记8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86192110
实用新型专利113715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11
其他408351215
合计4915581341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核准,2023年

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904,986股,每股面值

元,发行价格为

5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8,955,125.23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止2025年

日,本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元)备注
招商银行无锡新区支行5109041331109082,315,697.23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无锡新区支行5109041331323022.58美元户
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11030201292009830972,232,630.36活期存款
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1103020119201178236-美元户
民生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6410702258,369,772.63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648231469-美元户
合计12,918,102.80-

截止2025年

日,本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转为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元)
国泰海通证券股债均衡指数25002号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5/1/7-2025/12/2440,000,000.00
国泰海通证券全天候指数25003号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5/1/7-2025/12/2430,000,000.00
国泰海通证券股债均衡指数25003号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5/1/7-2025/10/3110,000,000.00
国泰海通证券全天候指数25004号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5/1/7-2025/8/2910,000,000.00
国泰海通证券全天候指数25005号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5/1/7-2025/7/110,000,000.00
中信证券安泰保盈648期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11/22-2025/11/2030,000,000.00
中信证券安泰保盈646期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12/3-2025/11/2720,000,000.00
中信证券安享信取2681期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6/20-2025/7/239,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38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4/12/30-2025/12/2480,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金泽鑫动238号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12/30-2025/12/2570,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39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1/2-2025/12/58,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40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1/2-2025/11/56,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41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1/2-2025/10/136,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42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1/2-2025/9/56,000,000.00
开户银行/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元)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43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1/2-2025/8/56,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44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1/2-2025/7/76,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1005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6/9-2025/12/246,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96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5/9-2025/12/2414,000,000.00
中金财富中金财富安享977号收益凭证保本固定收益型2025/3/11-2025/12/246,000,000.00
国投证券专享275号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12/26-2025/12/2430,000,000.00
中信建投证券看涨宝571期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12/12-2025/7/1420,000,000.00
理财产品小计423,000,000.00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7/9-2025/8/1550,000,000.00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7/9-2025/8/1430,000,000.00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7/9-2025/8/1520,000,000.00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7/9-2025/8/1510,000,000.00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8/14-2025/8/1510,000,000.00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8/14-2025/8/1410,000,000.00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8/14-2025/8/1410,000,000.00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5/20-2025/7/3010,000,000.00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5/20-2025/7/3010,000,000.00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2024/5/20-2025/7/3010,000,000.00
定期存款小计170,000,000.00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民生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超过12个月,该等情形符合实施现金管理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

关规定,并已根据现行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完成转让或赎回。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959,883,667.2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374,779,675.6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12,259,239.90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145,554.28
减:购买理财产品支出1,716,927,892.76
加:赎回理财产品收入1,293,927,892.76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产品收益8,624,953.89
减:本期转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净额17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应留余额12,842,631.11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5,471.6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12,918,102.80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芯朋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一)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芯朋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张立新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34,301,00026.12
易扬波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834,0003.68
薛伟明董事1,597,0001.22
李海松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10,0000.16
易慧敏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37,0000.10

(二)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

日,芯朋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芯朋微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志强何凌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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