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证券简称:南亚新材公告编号:2026-01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12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91,036.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86,607.94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2,428.06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78,607.94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48,884.08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5,080.51 |
| 暂时补流金额 | 8,116.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3.94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金额 | 3,508.89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32.3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
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开立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12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本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50179360000003041 | - | 已注销 |
| 本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069079013001647018 | - | 已注销 |
| 本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1937728 | - | 已注销 |
| 本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2900000310120100218193 | - | 已注销 |
| 本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70080122000250914 | - | 已注销 |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 | 755914194410506 | 32.30 | 使用中 |
| 江西南亚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50179360000003042 | - | 已注销 |
| 江西南亚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 | 31050179370000003523 | - | 已注销 |
| 东莞南亚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 | 441681133524 | - | 已注销 |
| 合计 | 32.30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12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年产1500万平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 83,069.00 | 5,483.46 | 5,483.46 | 2020年9月2日 | 2020年8月24日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12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34,282.80 | 2024年7月19日-2025年7月15日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4年7月19日 | 截至2025年7月15日已全部归还 | 34,282.80 |
| 8,464.57 | 2025年7月18日-未到期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5年7月17日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归还金额8,116.00万元 | 348.57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12日 | ||
| 使用方式 | 使用金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归还银行贷款 | 20,400.00 | 2020年8月24日 | 2020年9月9日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500.00 | 2020年8月24日 | 2020年9月9日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922.41 | 2021年8月24日 | 2021年9月9日 |
| 合计 | 39,822.41 | ||
(五)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新项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12日 |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投资总额 | 计划投入超募资金金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 新项目 | 47,970.00 | 47,970.00 | 2021年2月1日 | 2021年2月19日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8月12日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22,672.70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 9,833.09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7月17日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 12,071.40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7月17日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 | 768.21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12月12日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 募投项目建设内容 | 变更前实施地点 | 变更后实施地点 | ||
| 不动产权证号 | 地址 | 不动产权证号 | 地址 | |
| 两条生产线 | 赣(2017)经开区不动产权第0000427号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 赣(2017)经开区不动产权第0000427号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
| 新建厂房及一条生产线 | 赣(2020)经开区不动产权第0004019号 | |||
(二)“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变更前
| 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实施方式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 自有产权房 | 11,900.00 |
2.变更后
| 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实施方式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中心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 自有产权房 | 9,400.00 |
| 研发测试中心 |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 租赁房产 | 2,500.00 | |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 | 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 | 47,970.00 |
| 基材扩建项目 | 号 |
(四)“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中心 | 2022年12月 | 2023年12月 |
| 研发测试中心 | 2022年12月 | 2023年12月 | |
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受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限制的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五)“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1)变更前
| 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实施方式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中心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 自有产权房 | 9,400.00 |
| 研发测试中心 |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 租赁房产 | 2,500.00 | |
(2)变更后
| 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实施方式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总部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 新建厂房 | 6,500.00 |
| 研发试验线 | 待定[注] | 待定[注] | 2,900.00 | ||
| 研发测试中心 |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 租赁房产 | 2,500.00 |
[注]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在本次变更中未最终确定“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中心 | 2023年12月 | 2025年12月 |
| 研发试验线 | / | 2025年12月 | |
| 研发测试中心 | 2023年12月 | 2025年12月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六)“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的再次变更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
(1)变更前
| 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实施方式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总部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 新建厂房 | 6,500.00 |
| 研发试验线 | 待定 | 待定 | 2,900.00 | ||
| 研发测试中心 |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 租赁房产 | 2,500.00 | |
(2)变更后
| 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址 | 实施方式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总部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 新建厂房 | 6,50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苏州路南、规划湘江路西侧 | 2,900.00 | ||
| 研发测试中心 | 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 租赁房产 | 2,500.00 |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址尚未最终确定。此次,公司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名称调整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苏州路南、规划湘江路西侧,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上述调整,是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并考量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以更好地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总部 | 2025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5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研发测试中心 | 2025年12月 | 2025年12月 |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总部”延期原因该募投项目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进行一体化建设。在土建建设阶段,由于现场实际情况较为复杂,为统筹把控整体建设质量并满足不同项目的差异化需求,公司审慎决策,延长了建设周期至2027年12月。鉴于募投项目与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建设,故公司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六)·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8月12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78,607.94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80.51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3,964.5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80,100.00 | 80,100.00 | 80,100.00 | 988.89 | 72,303.29 | -7,796.71 | 90.27 | 主要生产线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项目于2025年7月结项 | 11,342.70 | 是 | 否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总部 | 研发项目 | 是 | 11,900.00 | 6,500.00 | 6,500.00 | 827.99 | 1,299.91 | -5,200.09 | 20.00 | 建设中 | 不单独实现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00.00 | 2,900.00 | -2,900.00 | 筹建中 | ||||||||||
| 研发测试中心 | 2,500.00 | 2,500.00 | 103.68 | 1,789.19 | -710.81 | 71.57 | 项目于2025年12月结项 |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47,970.00 | 47,970.00 | 487.25 | 36,077.09 | -11,892.91 | 75.21 | 主要生产线于2022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项目于2025年7月结项 | 5,731.36 | 否 | 否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 | 补流 | 22,672.70 | 22,672.70 | 22,672.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38,637.94 | 39,785.99[注1] | 39,822.41 | 36.42[注2] | 10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92,000.00 | 178,607.94 | 179,755.99 | 25,080.51 | 173,964.59 | -5,791.4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调整后为2023年12月。2.根据公司2023年1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再次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调整后为2025年12月。3.根据公司2025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再次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拆分为“研发总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测试中心项目”等三个子项目,除“研发测试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外,“研发总部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调整后为2027年12月。项目调整主要是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并考量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以更好地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本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148.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8.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3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116.00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注3]1.根据公司202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0.32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21,904.49万元,其中:“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9,833.09万元、“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2,071.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根据公司2025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7.4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768.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3.综上,本年度合计使用22,672.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