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688519)_公司公告_南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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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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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10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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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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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8月12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91,036.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86,607.94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2,4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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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净额178,607.9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48,884.08
本年度使用金额25,080.51
暂时补流金额8,116.00
银行手续费支出3.94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金额3,508.89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32.3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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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开立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8月12日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31050179360000003041-已注销
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310069079013001647018-已注销
本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1937728-已注销
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2900000310120100218193-已注销
本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70080122000250914-已注销
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75591419441050632.30使用中
江西南亚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31050179360000003042-已注销
江西南亚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31050179370000003523-已注销
东莞南亚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441681133524-已注销
合计32.3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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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8月12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置换金额置换完成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年产1500万平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83,069.005,483.465,483.462020年9月2日2020年8月24日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8月12日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归还募集资金日期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34,282.802024年7月19日-2025年7月15日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7月19日截至2025年7月15日已全部归还34,282.80
8,464.572025年7月18日-未到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7月17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归还金额8,116.00万元348.57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8月12日
使用方式使用金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归还银行贷款20,400.002020年8月24日2020年9月9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002020年8月24日2020年9月9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922.41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9日
合计39,8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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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新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8月12日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投资总额计划投入超募资金金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新项目47,970.0047,970.00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19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8月12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22,672.70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节余资金金额节余资金用途新项目名称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9,833.09用于补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5年7月17日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12,071.40用于补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5年7月17日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768.21用于补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5年12月12日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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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调整变更:

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前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
不动产权证号地址不动产权证号地址
两条生产线赣(2017)经开区不动产权第0000427号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赣(2017)经开区不动产权第0000427号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新建厂房及一条生产线赣(2020)经开区不动产权第0004019号

(二)“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变更前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自有产权房11,900.00

2.变更后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自有产权房9,400.00
研发测试中心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租赁房产2,500.00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址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47,970.00

(四)“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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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中心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研发测试中心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受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限制的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五)“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1)变更前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自有产权房9,400.00
研发测试中心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租赁房产2,500.00

(2)变更后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总部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新建厂房6,500.00
研发试验线待定[注]待定[注]2,900.00
研发测南亚新材料技术广东省东莞市松山租赁房产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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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中心(东莞)有限公司湖园区

[注]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在本次变更中未最终确定“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项目名称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中心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研发试验线/2025年12月
研发测试中心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六)“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的再次变更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

(1)变更前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研发中心研发总南亚新材料科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新建厂房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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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升级项目股份有限公司镇昌翔路158号
研发试验线待定待定2,900.00
研发测试中心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租赁房产2,500.00

(2)变更后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总部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新建厂房6,5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南亚新材料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苏州路南、规划湘江路西侧2,900.00
研发测试中心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租赁房产2,500.00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址尚未最终确定。此次,公司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名称调整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苏州路南、规划湘江路西侧,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上述调整,是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并考量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以更好地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项目名称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总部2025年12月2027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12月2027年12月
研发测试中心2025年12月2025年12月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总部”延期原因

该募投项目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进行一体化建设。在土建建设阶段,由于现场实际情况较为复杂,为统筹把控整体建设质量并满足不同项目的差异化需求,公司审慎决策,延长了建设周期至2027年12月。鉴于募投项目与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建设,故公司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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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详见本报告四、(六)1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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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8月12日
募集资金总额178,607.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80.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3,964.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投项目性质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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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生产建设80,100.0080,100.0080,100.00988.8972,303.29-7,796.7190.27主要生产线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项目于2025年7月结项11,342.70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总部研发项目11,900.006,500.006,500.00827.991,299.91-5,200.0920.00建设中不单独实现效益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00.002,900.00-2,900.00筹建中
研发测试中心2,500.002,500.00103.681,789.19-710.8171.57项目于2025年12月结项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生产建设47,970.0047,970.00487.2536,077.09-11,892.9175.21主要生产线于2022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项目于2025年7月结项5,731.36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补流22,672.7022,672.7022,672.7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38,637.9439,785.99[注1]39,822.4136.42[注2]100.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92,000.00178,607.94179,755.9925,080.51173,964.59-5,7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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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1.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调整后为2023年12月。2.根据公司2023年1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再次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调整后为2025年12月。3.根据公司2025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再次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拆分为“研发总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测试中心项目”等三个子项目,除“研发测试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外,“研发总部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调整后为2027年12月。项目调整主要是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并考量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以更好地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本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148.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8.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3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116.00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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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1.根据公司202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0.32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21,904.49万元,其中:“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9,833.09万元、“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2,071.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根据公司2025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7.4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768.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3.综上,本年度合计使用22,672.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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