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688570)_公司公告_天玛智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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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4月29日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8

议案三: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9议案四: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21

议案五: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议案 ...... 22议案六: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领取薪酬的议案.........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栾大龙) ...... 24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晓光) ...... 30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美群) ...... 36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绍杰) ...... 42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障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玛智控”)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在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照股东会会议通知相关要求出示登记材料。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原则上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安排,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结合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

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三)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介绍会议出席、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议案;

(五)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议案一

附件: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资委、集团公司各项工作要求,深入践行集团公司“1245”总体发展思路和公司“13259”发展方略,恪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作用,与公司党委、经理层高效配合、同向发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公司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北京市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北京品牌企业等荣誉,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及成效

2025年,天玛智控董事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底线思维,通过多维施策、靶向发力,推动公司治理迈入新阶段,战略牵引能力稳步提升,深化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产业布局优化有序推进,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深化。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提升运转质量效能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系统完善中国特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制度体系,依据国资及证券监管要求和规范指引,制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及证券事务类制度25项,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根基。按时、合规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实现公司治理层监督机构调整和监督职能有效衔接,提升公司治理灵活性和有效性。科学统筹三会运作,持续加强向经理层授放权,结合实际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动态完善治理审批权限“多单一表”,提升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效率。全面强化董监高履职支持,公司董监高全

年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集团公司组织的董事会建设及证券监管类培训共计30次,董事开展调研14次,上市公司管理层履职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公司连续第三年获评集团公司二级企业董事会考核“优秀”。

(二)统筹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科学擘画“十五五”发展蓝图立足国家战略导向、行业发展趋势与集团公司“1245”总体发展思路,统筹“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布局各项工作。全维度复盘“十四五”规划实施成效,深度提炼产业升级、改革创新、品牌建设等领域成功经验,为公司战略优化提供坚实实践支撑。推动集团公司战略与公司发展深度融合,结合实际优化完善公司“13259”发展方略,进一步明晰核心产业定位、战略赛道布局与关键实施路径。通过战略研讨会、行业专家论证会、业务板块专题会等多元形式,凝聚全员发展共识,开展多维度调研论证,确保“十五五”规划草案既对标国家战略要求和集团公司规划,又贴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实现与“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为公司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绘就科学可行的战略蓝图。

(三)系统推进改革深化提升,实干助推高质量发展以战略思维统筹推进改革系统性布局与深层次落地,推动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凝练形成具有天玛特色的“七步管理法”,将改革实践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获评集团公司价值创造行动“优秀”企业,荣获2025年度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成为煤炭行业唯一入选企业改革与发展重点研究案例名单企业,改革成果入编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改革年鉴》,彰显改革标杆效应。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深入推进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兑现。持续推行竞聘、岗薪、任期、末等淘汰干部“四制”改革,以“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梯队化”为目标,系统推进干部队伍结构调整和高潜人才培养。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健全人员轮岗、调整及市场化退出机制,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价值分配规则,强化绩效牵引,构建“价值贡献决定薪酬回报”的分配机制。

(四)规范有序推进市值管理,有效提升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2025年及时披露公告50份,积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持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每半年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多渠道深化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举办业绩说明会

3次,国际煤机展会期间组织投资者探展并开展反路演活动,赴上海、深圳等地针对千亿级头部基金公司开展一对一路演宣讲,积极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通过投关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100%回复上证e互动提问,实现常态化高质量良性互动。强化资本市场推介,接受法披媒体高端专访,组织与上市公司协会、头部券商及专业机构的交流活动。高质量编制并按时披露中英双语版本2024年度ESG报告,获万得、国新ESG评级A级,华证指数评级AA级。顺利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增强投资者回报,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公司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荣膺中国证券报“金牛上市公司科创奖(高端装备)”“国新杯·ESG卓越央企金牛奖”、上海证券报“上证鹰·金质量”ESG奖等奖项。

(五)着力加强投资过程管控,坚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强化募投项目管理,完成募投项目二“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优化募投项目四“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内部资金结构并延长建设周期。向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现金增资4.5亿元,为公司实施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提供坚实保障。与天地科技、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共同投资设立中煤科工(西安)智能成套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54亿元,持股比例10%,强化公司产业链协同,巩固技术领先地位,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六)多维深耕审法监督职能,坚决筑牢合规经营防线通过数字化平台串联各项监督管理职能,深化“六位一体”大风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以合规管理深度赋能经营发展,编制《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开展合规专项培训8次,有效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合规能力。扎实推进年度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高质量编制《重大经营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公司内控风险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常态化开展专项审计及合规检查工作,聚焦关键领域,驱动业务流程优化,实现管理效能系统性提升。开展“清风打假”专项行动,对侵权违法行为“零容忍”,以案件管理助力减损增效。将年度重大经营风险评估、“三体系”风险识别、上市公司年报风险因素梳理有机融合,公司内控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风险防控水平稳步提升。

二、2025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2025年3月,陈绍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肖明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黎晓光女士、尹美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明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
1刘治国董事长
2李明忠董事、总经理
3张良董事
4李凤明董事
5王克全董事
6田成金职工董事
7栾大龙独立董事
8黎晓光独立董事
9尹美群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议案62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不存在有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每半年听取董事长、总经理对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情况的专项汇报以及总经理对董事会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专项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19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

序号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3.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5.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的议案16.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17.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18.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9.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2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保障管理办法》的议案2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建议计

序号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划的议案23.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4.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25.关于提请审议注销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的议案26.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领取薪酬的议案27.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领取薪酬的议案28.关于提请审议提名黎晓光、尹美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9.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0.关于提请审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另:1.听取《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事项行权情况报告》2.听取《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行权情况报告》3.听取《2024年度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6月30日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4.关于提请审议新增认定黄曾华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6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序号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5.关于提请审议向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6.关于提请审议提名李明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8.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李明忠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杨帆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0.关于提请审议成立后勤服务中心的议案11.关于提请审议召开天玛智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另:1.听取《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事项行权情况报告》2.听取《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行权情况报告》3.听取《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报告》
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0月28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4.关于提请审议成立智能净水事业部、智能传动事业部的议案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的议案6.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及2025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1月25日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9日1.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提请审议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6.关于提请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7.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8.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9.关于提请审议召开天玛智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0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董事会认真、及时、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高质高效完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4月25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议案10.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领取薪酬的议案1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领取薪

序号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酬的议案12.关于提请审议选举黎晓光、尹美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另:听取四位独立董事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9月19日关于提请审议选举李明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2月25日1.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的议案6.关于提请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7.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建议。2025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4次,研究议案29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委会名称召集人委员召开会议次数研究议案数量
1战略委员会刘治国李明忠、张良李凤明、王克全栾大龙、黎晓光48
2审计委员会尹美群栾大龙、黎晓光田成金513
3提名委员会刘治国栾大龙、黎晓光24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黎晓光李凤明、尹美群34
合计1429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会议2次,研究议案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3月17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12月8日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六)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成员忠实勤勉履职尽责,立足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广阔的战略视角,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战略引领、科学决策、风险防控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对公司“13259”发展方略、产业发展方向、募投项目实施、科研创新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专项意见建议,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序号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刘治国770033
2李明忠330011
3张良770033
4李凤明770033
5王克全770033
6田成金770033
7栾大龙770033
8黎晓光660022
9尹美群660022

三、2026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改革发展成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价值成长的攻坚

之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聚力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扎实提升价值创造与价值传递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团结奋进打造治理更规范、创新更强劲、市场认可度更高的一流上市公司,奋力实现“十五五”发展良好开局。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规范高效治理聚焦优化公司治理监督机制,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深化治理主体协同机制建设,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合理充分授权,促进各治理主体良性互动,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科学统筹治理层级会议,规范履行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各专委会和独董专门会议前置审议程序,持续提升审议决策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董事履职服务质量,有效发挥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二)抓好“十五五”规划开局,完善战略管理长效发展机制锚定“战略落地见效、发展提质增效”目标,全面强化战略顶层设计与全过程管控。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及新质生产力培育要求,高质量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升级、新兴赛道拓展、创新能力提升等核心战略方向,确保规划兼具前瞻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健全战略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全年计划-季度跟踪-半年评估-年度总评”全周期闭环管控体系,强化战略执行动态监测与精准调控。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统筹部署智能制造、油压数控、智能净水、智能传动等新兴产业布局,推动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协同发力,加速形成新的增长引擎。以创新研究院为核心载体,优化产业创新组织架构与资源配置机制,完善创新赋能体系与保障措施,激活创新驱动发展内生动力。

(三)加快推动投资并购,提高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以投资并购作为公司多元化发展的有力手段,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方向,常态化开展潜在投资标的挖掘、甄别与储备,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提升。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开展募投项目二“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自评价工作,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分析。持续完善子企业公司治理,着力推动山东天玛管理提升,加快推进科工成套公司建设,密切关注参股企业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及时提供必要支持和发展建议,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顶层设计,以战略思维谋划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各项改革工作部署,系统总结深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检验改革质量成效。认真谋划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新一轮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提升经理层经营业绩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考核评价及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梯队建设,确保梯队结构合理、队伍活力充沛。提升岗位人才整体效能,持续完善末等调整与不胜任人员退出机制。深化绩效指标利润导向,在“目标-考核-薪酬”全链条中实施刚性管理,促进公司效益提升。

(五)系统谋划市值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系统谋划市值管理关键举措与重点工作,重塑市场认知与价值定位,精准把握市场关注,有效引导并管理市场预期,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度发掘企业亮点,积极发布自愿性公告,有效传递公司价值。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反路演活动、券商策略会/电话会、上证E互动、投关电话/邮箱等渠道分类施策,加强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建立完善公司资本市场叙事机制,通过法披媒体和头部财经门户广泛开拓资本市场宣传渠道,进一步提升价值传递质效。积极探索并购重组、现金分红、股权激励等多元化资本市场工具运用,增强投资者回报,引导培育长期投资理念,凝聚市场价值共识。

(六)优化审计合规监督机制,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全面强化合规管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与文化宣贯活动,推动全员合规意识入脑入心。扎实推进风险识别与内控评价协同共进,统筹开展年度重大经营风险识别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精准排查经营风险隐患,优化企业内控风险管理流程,切实护航企业价值保值增值。持续深化“清风打假”专项工作,营造清朗市场环境,着力加强法律清收与案件处置力度,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健全违规追责长效机制,以精准有力监督保障企业行稳致远。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5年年度报告》及《天玛智控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0,951,712.53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7,835,305.22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3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4.2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3,300,000.00142,890,000.00173,2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7,835,305.22339,575,125.92424,504,735.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890,951,712.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59,39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87,305,055.61

议案三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59,39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25.09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463,069,304.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5,685,283,464.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8.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在IPO期间制定的《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要求,公司上市后每三年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评估,确定相应时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计划投资项目6项,其中续建项目3项,新开工项目3项;投资总金额106,757.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532.00万元,主业投资项目占比100%,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阶段计划投资金额
1新一代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系统研发项目续建825.00
2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续建237.00
3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续建13,470.00
4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新开工1,275.00
5设立科工成套公司项目新开工35,450.00
6投资预备金新开工55,500.00
合计-106,757.00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领取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统计了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领取薪酬,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领取薪酬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2025年度领取薪酬(税前)备注
1刘治国董事长182.95
2李明忠董事、总经理159.382025年9月起任董事
3张良董事104.88
4李凤明董事8.00
5王克全董事10.00
6田成金职工董事148.05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栾大龙本人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栾大龙,男,1964年生,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清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目前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兼任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利益,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的履职内容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参与调研、学习培训等,履职时间超过70天,切实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

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2025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汇报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77500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445522

2025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22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缺席原因
330-

(三)议案审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3次;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62项议案;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8项议案;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作充分准备;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公正发表意见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问效,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双向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面临的风险,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对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参与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监督内部

审计工作开展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和2025年度审计方案的汇报,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开展,就监管重点、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以及工作成果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探索数据资产确认与计量,确保关联交易规范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并主动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调研考察情况2025年3月,本人参观了公司实验室,就实验室测试能力和产品性能指标进行了调研,建议进一步明确拳头产品、创新亮点、技术积累、市场容量、应用场景、潜在客户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释放并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市场占有率。通过开展实地考察,本人进一步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七)沟通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从明确战略性产业布局、深化差异化竞争理念、优化经营管理模式、保持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董高履职能力、加大技术成果转化力度、加强项目量化分析与阶段性评价等方面提出专项意见建议;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阅览通知公告和新闻动态,通过《董事会运行情况简报》关注董事会建设、运行及会议决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征求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反馈,完善议案材料,补充相关说明,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并落实落地。本人的知情权得到

充分保证、意见建议得到积极响应,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八)参加培训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治理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共计12次,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1次、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培训10次、公司培训1次,内容涉及合规履职、规范运作、市值管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投资者关系管理、舆情处置、财务管控、ESG管理等方面。通过参加专项培训,本人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有效推进自身建设。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有必要性;此外,本次关联交易将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在业务上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有效补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建议重点关注该项目的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有效保证项目收益及公司作为参股方的利益。

相关议案均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

就报告编制的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定期报告中体现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对财务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历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

本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年度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规范、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相关议案均经过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参与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过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要,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过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黎晓光、尹美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提名李明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李明忠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杨帆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事前对前述候选人的简历及任职资格进行了书面审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相关议案均经过提名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度,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相关议案均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公正行使表决权,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生产经营,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准确把握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定位,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栾大龙2026年4月29日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黎晓光本人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黎晓光,女,1967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目前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兼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利益,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在公司的履职内容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参与调研、学习培训等,履职时间超过60天,切实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

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66500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33442211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11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缺席原因
220-

(三)议案审议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了32项议案;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作充分准备;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公正发表意见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问效,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双向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面临的风险,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对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监督内部审计工

作开展并提出要切实执行审计追责制度,确保相关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强化审法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对追责事项的全过程动态监控等指导性建议,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方案的汇报,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开展,就监管重点、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以及工作成果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并主动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调研考察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调研考察5次,包括对接公司业务板块开展专题调研与专项业务交流、赴机床展览会和煤机展览会参观调研等。通过开展调研考察,本人有效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深入了解行业技术成果,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发展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积极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同时,要在知识产权保护、许可、维权等方面加大力度,使知识产权真正为公司创造价值;二是要在谈判中重点关注纠纷解决相关条款的预设,尽量将管辖权争取到中国大陆地区或者香港、新加坡等华语系地区。

(七)沟通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从防范国际商务风险、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健全审计追责体系等方面提出专项意见建议;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阅览通知公告和新闻动态,通过《董事会运行情况简报》关注董事会建设、运行及会议决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征求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反馈,完善议案材料,补充相关说明,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并落实落地。本人的知情权得到

充分保证、意见建议得到积极响应,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八)参加培训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加公司治理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共计11次,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1次、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培训9次、公司培训1次,内容涉及合规履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并购重组、投资者关系管理、舆情处置、财务管控、ESG管理等方面。通过参加专项培训,本人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有效推进自身建设。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人提出,关联交易管理是上市公司的监管重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对于公司的合规管理及规范运作具有必要性。

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有必要性;此外,本次关联交易将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在业务上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有效补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议案均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半年度、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就报告编制的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定期报告中体现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对财务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历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相关议案均经过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运行有效,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规范、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李明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李明忠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杨帆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事前对前述候选人的简历及任职资格进行了书面审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相关议案均经过提名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事项,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相关议案均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公正行使表决权,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生产经营,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准确把握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定位,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黎晓光2026年4月29日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尹美群本人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尹美群,女,1971年生,民建会员,先后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目前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港仔机器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利益,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在公司的履职内容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参与调研、学习培训等,履职时间近60天,切实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

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66500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4422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11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缺席原因
220-

(三)议案审议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了32项议案;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作充分准备;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公正发表意见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问效,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双向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面临的风险,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对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关于公

司2025年度审计方案的汇报,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开展,就监管重点、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以及工作成果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牵头组织与立信项目组成员建立微信联络群,便于年审期间及时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并主动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调研考察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调研考察5次,包括对接公司业务板块开展专题调研与专项业务交流、赴机床展览会和煤机展览会参观调研等。通过开展调研考察,本人有效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深入了解行业技术成果,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发展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做好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规范履行募投项目变更的决策程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取得预期收益;二是要通过上下游协同、流程优化、数字化集成等方式,打造敏捷度高、抗风险能力强的供应链体系,提升管控能力和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七)沟通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从完善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优化供应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专项意见建议;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阅览通知公告和新闻动态,通过《董事会运行情况简报》关注董事会建设、运行及会议决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征求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反馈,完善议案材料,补充相关说明,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并落实落地。本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证、意见建议得到积极响应,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八)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加公司治理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共计11次,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1次、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培训9次、公司培训1次,内容涉及合规履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并购重组、投资者关系管理、舆情处置、财务管控、ESG管理等方面。通过参加专项培训,本人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有效推进自身建设。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有必要性;此外,本次关联交易将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在业务上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有效补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议案均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半年度、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就报告编制的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定期报告中体现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对财务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历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相关议案均经过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运行有效,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规范、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李明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李明忠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杨帆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事前对前述候选人的简历及任职资格进行了书面审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相关议案均经过提名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事项,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相

关议案均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公正行使表决权,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生产经营,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准确把握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定位,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尹美群2026年4月29日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绍杰(离任)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3月,本人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于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卸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绍杰,男,1978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科技大学副校长。2021年10月至2025年4月,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自查,任职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利益,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在公司的履职内容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参与调研等,履职时间超过10天,切实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

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历次股东

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1100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11111111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数实际出席数
11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缺席原因
110-

(三)议案审议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30项议案;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作充分准备;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公正发表意见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问效,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双向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面临的风险,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对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参与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汇报,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开展,就监管重点、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以及工作成果及时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并主动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调研考察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赴天玛智控开展调研,听取公司无人化智能开采技术进展及典型示范工程情况汇报,与公司管理层就产学研融合发展、科技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通过开展实地考察,本人进一步掌握公司科技研究成果与生产经营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七)沟通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阅览通知公告和新闻动态,通过《董事会运行情况简报》关注董事会建设、运行及会议决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征求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反馈,完善议案材料,补充相关说明,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并落实落地。本人的知情权得到

充分保证、意见建议得到积极响应,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该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就报告编制的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报告中体现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对财务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

本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年度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规范、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相关议案均经过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过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要,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过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黎晓光、尹美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事前对前述候选人的简历及任职资格进行了书面审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该议案经过提名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及时发布公告,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相关议案均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规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公正行使表决权,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生产经营,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给予的有效协助与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绍杰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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