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688580)_公司公告_伟思医疗: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伟思医疗: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580证券简称:伟思医疗公告编号:2025-03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共募集资金1,154,716,955.86元,扣除应付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96,12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1,077,236,580.16元,剩余应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49,619.4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2,986,960.68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962,829.6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30,454,092.34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76,445,512.8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8,469,643.83元。

2025年半年度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费用类别

费用类别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107,421,162.45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508,737.3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220.00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111,802.60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445,636.1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68,469,643.83
其中:购买银行定期存款25,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3,469,643.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7月15日会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专项账户(账号:0162230000002088)予以销户,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支出后金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研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伟思研创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1)。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上

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存储方式余额(人民币: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93220078801300001650活期存款37,317,540.4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022活期存款5,444,736.6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022定期存款18,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注2)320006615013001309853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注2)8110501012301742801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郁金香路支行(注2)125904247710816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注1)10106501040017972活期存款707,366.7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972定期存款7,000,000.00
合计68,469,643.83

注1:因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972账户于2023年6月25日开户;

注2: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开设的理财专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董事会审议日期

董事会审议日期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2024年4月25日25,000.002024年4月25日2025年4月24日——
2025年4月24日8,000.002025年4月24日2026年4月23日2500.00

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类型金额(人民币: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年化收益率收回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定期存款18,000,000.002025.04.082025.07.081.05%未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定期存款7,000,000.002025.04.082025.07.081.05%未收回
合计:25,0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最终实际划转的金额为100,018,339.34元。

1、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超募资金来源超募资金金额(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96,126,960.68636,532,603.94106.78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用途性质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备注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596,126,960.68636,532,603.94106.78

注:累计投入超募资金大于超募资金金额的部分为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31.90万元,投入进度已超过100%。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125904247710802)进行注销,最终实际划转时点账户结余金额为人民币3,613.33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244.54万元,投入进度已达102.63%。鉴于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项目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经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832.6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同时存放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决定继续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待“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完成结项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能力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7,486.00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讨论后,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

年12月31日。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伟思医疗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既有场地改造2024年12月7,486.007,486.00

)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注)
伟思研创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购地新建2025年12月13,706.007,977.78

注:包括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基于2024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1、实施主体:增加“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伟思研创作为实施主体。

2、实施地点:增加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中实施开展。

3、实施方式: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购地新建”,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购地新建”方式实施。

4、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伟思医疗南京市雨花台区既有场地改造2023年09月19,725.0019,725.00

项目

项目宁双路19号9栋
信息化建设项目伟思医疗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既有场地改造2023年09月4,475.004,475.00

(2)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伟思医疗、伟思研创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既有场地改造、购地新建2025年12月19,725.0019,725.00
信息化建设项目伟思医疗、伟思研创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既有场地改造、购地新建2025年12月4,475.004,475.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06,298.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50.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2,177.7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096.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27%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725.0019,725.0019,725.001,858.5020,244.54519.54102.63%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4,475.004,475.004,475.00592.931,469.46-3,005.5432.8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7,486.007,977.787,977.781,599.445,897.12-2,080.6673.92%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0(已结项)15,831.90(注)831.90105.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59,612.7059,612.70不适用-63,653.2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6,298.70106,790.4847,177.784,050.87107,096.28-3,734.7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7月16日结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3日结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3、信息化建设项目:面对客户不断提高的各项要求和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保证公司设计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公司“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基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公司新建设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通过购地方式新建,用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其中与研发相关的办公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25亿元;与生产及相关办公的面积约9,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37亿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2024年末正式投入使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由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建设周期较长,“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注1: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基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基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0)02101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审计,截至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6,789,973.57元。该款项已并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7,977.787,977.781,599.445,897.1273.92%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725.0019,725.001,858.5020,244.54102.63%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4,475.004,475.00592.931,469.4632.8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2,177.7832,177.784,050.8727,611.1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变更原因:“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能力

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7,486.00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讨论后,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基于2024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3、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变更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3、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见附表1:“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由7,486万调整为7,977.78万元(其中差额491.78万元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至董事会决议日产生的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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