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_公司公告_煜邦电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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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2025-089债券代码:118039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公司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实施地点
1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20,475.9517,728.379,806.0455.31%北京市东城区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2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6,896.714,173.251,305.2231.28%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
3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12,991.888,680.182,185.4625.18%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合计40,364.5330,581.8013,296.7243.48%/

注1:以上数据由公司财务部统计提供,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注2:上表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所致。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同意将除上述终止实施项目外的其他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上述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具体调整

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情况实施地点
1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变更前北京市东城区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变更后北京市东城区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
2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无变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浙江省杭州市;
3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无变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为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合理分布内部资源配置,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决定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此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公司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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