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_公司公告_天合光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天合光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2月10日,并同意以10.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9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2,520.681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纪凡、高海纯、高纪庆、朱文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授予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同意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分布式智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