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现军、董莉、曾华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现军为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李现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 1 | 2025年4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 1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 | 2025年8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 | 2025年10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2025年11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评估,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汇报,并就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真审阅公司的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公司规范运
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审阅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