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 独立董事董莉、李现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莉、李现军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 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 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董事签字:
Liang Zhang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6日
董事签字:
赵国光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6日
董事签字:
一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6日
华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