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九联科技股票代码:688609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詹启军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信息披露义务人2:林榕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简称 | 释义 | |
| 九联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詹启军、林榕 |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0.49%减少至17.49%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詹启军基本情况
| 名称 | 詹启军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 |
(二)林榕基本情况
| 名称 | 林榕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019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与公司股东胡嘉惠女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赖伟林先生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时,与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
2023年9月赖伟林先生辞世,根据广东省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出具的(2023)粤惠阳光第8636号《公证书》,其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16,181,820股由赖伟林先生的配偶陈文英女士和儿子赖开愚先生共同继承,同时,陈文英女士和赖开愚先生将根据赖伟林先生生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遵守相关义务。
2024年12月31日,相关人员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胡嘉惠女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陈文英女士及赖开愚先生均退出与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詹启军先生和林榕先生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
2026年2月2日,为向九联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0.49%减少至17.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6年2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合计减持公司1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 | 变动比例 |
| 詹启军 | 询价转让 | 2026年2月2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8,979,771 | -1.80% |
| 林榕 | 询价转让 | 2026年2月2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0,229 | -1.20% |
| 合计 | -15,000,000 | -3.00% | |||
注:“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472,7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4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詹启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61,345,440 | 12.27% | 52,365,669 | 10.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345,440 | 12.27% | 52,365,669 | 10.4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林榕 | 合计持有股份 | 41,127,280 | 8.23% | 35,107,051 | 7.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127,280 | 8.23% | 35,107,051 | 7.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一致行动人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02,472,720 | 20.49% | 87,472,720 | 17.4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472,720 | 20.49% | 87,472,720 | 17.4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简要情况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
2025年
月
日前次权益变动后持股种类和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472,72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0.49%。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仍持有公司股份87,472,7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49%,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同时,詹启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榕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两人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表决以及公司其他重大经营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九联科技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詹启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榕
签署日期:2026年2月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
| 股票简称 | 九联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60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詹启军、林榕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广东省深圳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02,472,720股持股比例:20.49%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87,472,720股持股比例:17.4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2月2日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詹启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榕
签署日期: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