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7.45%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6.93%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二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务人名称 | ||
| 东方富海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402025675060109□不适用 |
| 东方富海二号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402025675175457□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东方富海与东方富海二号系由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私募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股东东方富海及东方富海二号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东方富海及东方富海二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25,120股,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433,430股减少至9,708,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45%减少至6.93%,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东方富海 | 709.4745 | 5.07 | 660.2632 | 4.7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11/6-2025/11/13 |
| 东方富海二号 | 333.8685 | 2.38 | 310.5678 | 2.2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11/6-2025/11/13 |
| 合计 | 1,043.3430 | 7.45 | 970.8310 | 6.93 | -- | -- |
注:变动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东方富海及东方富海二号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