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688656)_公司公告_浩欧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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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8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彭建刚,男,195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湖南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湖南大学

工程首席科学家、中共湖南大学党委委员、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常务理事、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2025年度任期内,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

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的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彭建刚333002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东大会各项议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动态等外部环境可能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前瞻性建议与可落地方案。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会议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提出的疑问予以全面、细致的解答。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事项的讨论会,听取了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就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进行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重

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董胜楠女士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调整后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认为,上述制度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助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彭建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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