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4 月24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4 月24 日
至2026 年4 月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6 年3 月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 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59 元琛科技 2026/4/17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4 月20 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 记的,须在2026 年4 月20 日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怀远路元琛科技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 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 年4 月20 日17:00 前送达,信函、邮
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4. 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 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元琛科技
邮编:230012
电话:0551-66339782
传真:0551-66339782
邮箱:yuanchenzqb@163.com
联系人:蒯贇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4 月24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