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670,23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39,950,000股增加至140,620,230股,注册资本由139,950,000元增加至140,620,230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762,3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数140,620,230股增加至141,382,530股,注册资本由140,620,230元增加至141,382,53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和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95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38.2530万元。 |
| 2 |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3,99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4,138.253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备案登记手续等具体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