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688680)_公司公告_海优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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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680公司简称:海优新材转债代码:118008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海优新材688680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振强姚红霞
电话021-58964210021-5896421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3000号1幢A楼909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
电子信箱hiuv@hiuv.comhiuv@hiuv.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953,840,788.423,224,646,284.11-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85,830,306.481,607,035,005.55-7.5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33,132,126.711,488,529,072.73-57.47
利润总额-123,109,197.72-177,647,675.3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59,964.54-138,208,679.2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877,142.13-143,548,928.25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07,570.86-128,244,144.7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4-6.78减少1.8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1-1.67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6-1.61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724.27增加1.45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31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李民境内自然人23.8320,020,12000
李晓昱境内自然10.408,735,04000
齐明境内自然人3.262,740,32100
全杨境内自然人2.732,296,95100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82,087,00000
昆山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422,032,48000
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051,721,68000
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51,466,96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61,314,85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5965,36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李民和李晓昱系夫妻关系,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系李民、李晓昱共同出资设立,李民和李晓昱均为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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