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证券简称:科汇股份公告编号:2025-069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24,000股?归属股票来源: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28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56.00万股,预留授予24.0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前):6.00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1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人。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公司业绩指标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
| 20%;(2)2024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2)2025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2)2026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000万元。 |
注: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公司业绩指标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2)2025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2)2026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000万元。 |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考核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考核结果 | 优秀(A) | 良好(B) | 合格(C) | 不合格(D) |
| 个人考核归属比例 | 100% | 80% | 0% |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归属;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归属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6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忠权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4-049)。
(4)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7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50)。
(5)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历次授予情况
| 授予批次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调整后) | 授予数量(调整后)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首次授予 | 2024年7月15日 | 5.85元/股 | 256万股 | 141人 | 24万股 |
| 预留授予 | 2025年6月20日 | 5.85元/股 | 19万股 | 18人 | 5万股(已作废失效) |
注: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尚未归属的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股权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5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4日。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
|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2024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688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420,152,275.28元,较2023年增长22.13%,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30,497,298.08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归属;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归属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 ||||||
综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102.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15日
(二)归属数量:1,024,000股
(三)归属人数:141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5.8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1 | 熊立新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00 | 2.00 | 40% |
| 2 | 董春林 | 副总经理 | 5.00 | 2.00 | 40% |
| 3 | 秦晓雷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00 | 1.60 | 40% |
| 4 | 吕宏亮 | 财务总监 | 4.00 | 1.60 | 40% |
| 5 | 杨建平 | 核心技术人员 | 5.00 | 2.00 | 40% |
| 6 | 贾明全 | 核心技术人员 | 5.00 | 2.00 | 40% |
| 7 | 宫士营 |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 1.20 | 40% |
| 8 | 李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 1.20 | 40% |
| 9 | 赵义奎 |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 1.20 | 40% |
| 小计 | 37.00 | 14.80 | 40%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1 | 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32人) | 219.00 | 87.60 | 40% | |
| 小计 | 219.00 | 87.60 | 40% | ||
| 合计 | 256.00 | 102.40 | 40% |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目前阶段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归属尚需按照《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