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号楼2楼会议室214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3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9,247,32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9,247,32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8.899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8.899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申弘女士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9,211,157 | 99.8120 | 6,912 | 0.0359 | 29,257 | 0.1521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未对龚书喜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姚应晨、祁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