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