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龙图光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29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43.7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97.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8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3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369.05万元,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72.2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049.48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5,033.19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64.14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6.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1,743.75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6,397.5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55,346.25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52,369.05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664.14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13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3.67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396.6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4年8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保荐机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均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 8110301080100999999 | 10.91 | 使用中 |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55918158910888 | 184.91 | 使用中 |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 4000032529202168443 | 9.95 | 使用中 |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 656901320810006 | 190.83 | 使用中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4年8月1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64.14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033.1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 | 生产 | 不适用 | 55,000.00 | 53,346.25 | 53,346.25 | 1,626.49 | 53,167.93 | -178.32 | 99.67 | 2025年第四季 | 不适用 | 不适 | 否 |
| 模版制造基地项目 | 建设 | 度 | 用 | ||||||||||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3,320.00 | 2,000.00 | 2,000.00 | 1,037.65 | 1,865.26 | -134.74 | 93.26 | 2025年第四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 | 不适用 | 8,000.00 | 0.00 | |||||||||
| 合计 | 66,320.00 | 55,346.25 | 55,346.25 | 2,664.14 | 55,033.19 | -313.0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不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承诺“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预计效益、内部收益率等相关项目评价指标或其他财务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