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年度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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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证报告 | |
|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0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5B0134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自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中自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自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自科技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页无正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同意,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XYZH/2021CDAA706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额 | 1,524,969,949.60 |
|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7,780,266.09 |
| 3.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 6,075,625,691.03 |
| 利息收入 | 17,611,018.14 |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27,075,113.22 |
| 收回大额存单的利息 | 7,304,680.54 |
| 4.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6,475,625,691.03 |
|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 125,191,245.40 |
| 置换募投项目使用承兑资金* | 222,398,892.12 |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项目 | 金额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68,008,369.87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418,386,091.01 |
| 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 16,088,875.00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93,000,000.00 |
|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7,301.34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6,099,720.67 |
注*: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4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94,835.80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1,437.34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额 | 1,524,969,949.60 |
|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7,780,266.09 |
| 3.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 6,435,625,691.03 |
| 利息收入 | 17,733,956.03 |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27,009,849.33 |
| 收回大额存单的利息 | 38,123,256.46 |
| 4.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6,475,625,691.03 |
|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 125,191,245.40 |
| 置换募投项目使用承兑资金* | 249,479,097.48 |
| 置换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 | 16,017,012.77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89,552,192.14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418,386,091.01 |
| 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 16,088,875.00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05,000,000.00 |
|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7,385.1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0,334,846.43 |
注*: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00,697.55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834.9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科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账户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 633453817 | 活期 | 3,924,344.98 |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智谷支行 | 122623354519 | 活期 | 6,205,762.32 |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 431500100100108140 | 活期 | 13,701,528.94 | 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 成都银行蜀光路支行 | 1001300000938138 | 活期 | 6,502,806.22 |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 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 | 8111001013000777771 | 活期 | 403.97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30,334,846.4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3日终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因公司未能挖掘到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和上市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32,599,280.7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CDAA70704)。
公司2021年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经公司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2025年度,公司共置换1,601.7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
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由于对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决议有效期(即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届满后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未及时赎回,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产品期限 | 余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工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 3年期大额定期存单 | 保本保收益型 | 3年 | 40,000,000.00 | 3.10% |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0,71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64.1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004.7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62.5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79%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 否 | 47,000.00 | 45,361.80 | 45,361.80 | 1,853.01 | 32,326.17 | -13,035.63 | 71.26 | 2023年11月 | 18,738.15 | 是 | 否 |
| 2.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是 | 26,500.00 | 25,576.33 | 25,576.33 | 904.49 | 8,286.50 | -17,289.83 | 32.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终止 |
| 3.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16,090.18 | 16,090.18 | 16,090.18 | 3,342.16 | 8,036.45 | -8,053.73 | 49.95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结项 |
| 4.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6,400.47 | 6,400.47 | 6,400.47 | 364.44 | 3,207.04 | -3,193.43 | 50.11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结项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 | 47,290.19 | 47,290.19 | 48,006.39 | 716.20 | 101.5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5,990.65 | 140,718.97 | 140,718.97 | 6,464.10 | 99,862.56 | -40,856.41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合计 | 145,990.65 | 140,718.97 | 140,718.97 | 6,464.10 | 99,862.56 | -40,856.41 |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等。2022年下半年以来,项目所在地成都市受高温限电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持续影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3月。2、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4、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1月。其中,“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建设进度较原先规划时有所滞后;”、“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研发大楼建设和研发设备采购。新研发大楼建设还未开始施工,主要系计划待成都“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建设完毕后(成都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完成主要设备的搬迁并拆除现有1#厂房,在原址上建设新研发大楼,因此新研发大楼建设进度将有所延后;“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研发设备采购和研发场地的装修,该募投项目部分研发场地位于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新建研发大楼,受新建研发大楼建设延后影响,该募投项目研发设备采购和研发场地装修进度均有所延后。5、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6、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主要原因是由于:一方面,近两年,随着地缘政治因素带来的溢价效应减弱以及天然气供需关系较宽松等因素影响,国内LNG工厂出厂价格和国际LNG现货价格均出现大幅下滑,油气价差不断拉大,天然气重卡渗透率快速提升。同时随着新能源重卡技术的不断进步,叠加政策补贴支持,市场的接受度正快速提高。在使用成本和环保政策的双重推动下,天然气重卡和新能源重卡较柴油重卡的优势逐渐显现。鉴于当前油气差价的存在以及新能源重卡市场的转变,如果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投产后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安泰路生产基地)已于2023年11月底正式投产,该生产基地的投产有效缓解了老厂区(古楠街生产基地)的产能压力,同时通过工艺改造升级实际产能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目前的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产能基本能满足现在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鉴于此,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约化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7、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5年5月。8、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4年6月,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同时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主要原因是由于:一方面,近两年,随着地缘政治因素带来的溢价效应减弱以及天然气供需关系较宽松等因素影响,国内LNG工厂出厂价格和国际LNG现货价格均出现大幅下滑,油气价差不断拉大,天然气重卡渗透率快速提升。同时随着新能源重卡技术的不断进步,叠加政策补贴支持,市场的接受度正快速提高。在使用成本和环保政策的双重推动下,天然气重卡和新能源重卡较柴油重卡的优势逐渐显现。鉴于当前油气差价的存在以及新能源重卡市场的转变,如果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投产后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安泰路生产基地)已于2023年11月底正式投产,该生产基地的投产有效缓解了老厂区(古楠街生产基地)的产能压力,同时通过工艺改造升级实际产能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目前的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产能基本能满足现在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鉴于此,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约化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已终止“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2,519.12万元,已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募集资金划转置换。其中:1、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8,230.15万元;2、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2,196.54万元;3、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1,175.85万元;4、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916.5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3,338.8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50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额度由人民币6.0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7.50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银行活期3,033.48万元、定期存款4,0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7,033.48万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为3,033.48万元,理财产品账户为4,000.0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形成原因如下: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动态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和产能规划布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00,697.55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834.99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并完成置换金额为1,601.7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