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天钛业股票代码:
688750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XXXX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 13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金天钛业
| 上市公司、公司、金天钛业 | 指 |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 指 | 国家XXXX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国家XXXX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曲克波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 |
| 成立日期 | 2018-12-24 |
| 注册资本 | 51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GC0U3L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8-12-24至2028-12-23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 |
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
| 曲克波 | 男 | 董事长、经理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028,36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20.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365,8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4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2025年1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662,500股,减持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94,028,362股减少至71,365,862股,持股比例从20.33%减少至15.43%。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减少以“-”填列) | 变动比例 |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 询价转让 | 2025年12月1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62,500 | -4.90% |
| 合计 | -22,662,500 | -4.90%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 94,028,362 | 20.33% | 71,365,862 | 15.43% |
| 合计 | 94,028,362 | 20.33% | 71,365,862 | 15.43%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12月17日最新总股本计算。
3、上述持股比例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益受限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国家XXXX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曲克波
年月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 |
| 股票简称 | 金天钛业 | 股票代码 | 68875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家XXXX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94,028,362股持股比例:20.3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1,365,862股持股比例:15.43%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国家XXXX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曲克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