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1证券简称:XD纬达光公告编号:2025-111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8,414,0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287,714.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957,892.09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329,82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月
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2]2200032017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后续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在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约主体保持不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 | 账号 | 2025年11月30日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757900498310138 | 4,073,116.92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 | 9550880053831000770 | 37,546,580.35 |
| 合计 | 41,619,697.27 |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 | 315,329,822.43 | 285,677,451.00 |
| 合计 | 315,329,822.43 | 285,677,451.00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由于公司募投项目进口生产线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相关设备进口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完工投产。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2024年11月22日及2024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为更加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对募投项目“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产品品类进行调整,新增碘系偏光片、防雾片及其他产品的产能,同时减少染料系偏光片和OLED偏光片的产能,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 | 变更前拟投资金额 | 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主要原因 |
| 1 | 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 | 315,329,822.43 | 315,329,822.43 | 新增产品品类 |
| 合计 | 315,329,822.43 | 315,329,822.43 | - | |
六、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874.63万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4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 | 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B) |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C)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D) | 预计待支付金额(E)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F=A+B+C-D-E) |
| 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 | 31,532.98 | 1,022.82 | 173.92 | 28,567.75 | 1,704.58 | 2,457.39 |
| 合计 | 31,532.98 | 1,022.82 | 173.92 | 28,567.75 | 1,704.58 | 2,457.39 |
注:上表预计待支付金额为预计项,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尚有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合计1,704.58万元(该数据为暂估金额,最终以根据合同
约定、结算后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及节余募集资金2,457.39万元,合计4,161.9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八、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公司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度、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经测算,截至2025年11月30日,“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尚有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合计1,704.58万元(该数据为暂估金额,最终以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后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由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含待支付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
九、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457.39万元以及预计待支付金额1,704.58万元合计4,161.97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程序处理结余资金后再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对于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并在资金转出后适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下同)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457.39万元以及预计待支付金额1,704.58万元合计4,161.97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纬达光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