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燕婷女士
荣 6.会议列席人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赵刚涛;副总经理肖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纬达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0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10 人。
副董事长孙妮英、董事李忠、张咏杰、张光辉、独立董事柳子恒、徐向谦因 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5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 [2026]25013510016 号<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6]25013510016 号《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难以追收的应收账款进行
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涉及1 家单位,金额为2,433,620.89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公司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26.82 万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5 年度经营及财务工作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6 年行业市场趋势、偏光膜三期项目投产情况、客户需求、材 料供应、研发投入等生产经营情况及汇率变化趋势,编制了《公司2026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已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 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报告期在任独立董事夏明会、柳子恒、徐向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夏明会、柳子恒、徐向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夏明会、柳子恒、徐向谦不存在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 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总结了2025 年度实际 开展的工作及成效,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前述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审字 [2026]25013510045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 号--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华兴专字 [2026]25013510036 号)。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12 月,公司完成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工作,募集资金总额327,287,714.5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偏光膜 三期建设项目。2025 年度,该募投项目顺利结项。根据2025 年度该专项募集资 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不进行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07,358.15 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176,010,144.80 元。
2025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偏光片三期项目顺利在年末完成结项,各主产线 进入量产及品质良率双爬坡阶段。基于公司2026 年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三期 项目对高价值新产品开发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保障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管理层综合 考虑,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 了《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了监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6 年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6 年将与佛山佛塑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佛山市富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大投资”)、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广东立 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原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省机电招标中心”)、国义建设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义咨询”)、广东省广新材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材智”)发生 日常性关联交易,总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840.3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佛塑科技采购原材料、水电能源和检测服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 计不超过507.00 万元。
(2)公司向佛塑科技租赁厂房和员工宿舍,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18.00 万元。
(3)公司向佛塑科技租赁员工宿舍,由富大投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向富大 投资采购光伏电量,预计与富大投资产生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的关联交易合计不超 过268.00 万元。
(4)公司向亿达公司采购原材料,用于研发生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合计不超 过40.00 万元。
(5)公司向立原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管理服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 过87.80 万元。
(6)公司向立原公司采购材料及产品检测服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810.00 万元。
(7)公司向省机电招标中心采购招投标服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6.00 万元。
(8)公司向国义咨询采购技术服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54 万元。
元。 (9)公司向广新材智采购技术服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 万
2.议案表决结果:
针对该议案第(1)项: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2)项: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3)项: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4)项: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5)项: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6)项: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7)项: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8)项: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9)项: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针对该议案第(1)项,关联董事刘燕婷、李忠、张光辉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2)项,关联董事刘燕婷、李忠、张光辉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3)项,关联董事刘燕婷、李忠、张光辉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4)项,关联董事孙妮英、张咏杰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5)项,关联董事李铭全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6)项,关联董事李铭全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7)项,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8)项,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针对该议案第(9)项,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普通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6 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佛塑科技租赁厂房用于偏光 膜三期项目生产经营,预计发生普通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20.2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刘燕婷、李忠、张光辉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在满足公司2026 年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发 挥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可用于投资短 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可以根据资金情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最 长期限不得超过3 个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债券等理财产品;且 公司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 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融 资额度合计1.2 亿元,具体如下:
1.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额6 亿日元(约3,000 万 元人民币)授信融资额度续期,期限一年。授信类型:综合授信,担保条件:无。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 万元授信融资额度 续期,期限一年。授信类型:综合授信,担保条件:无。
3.向中信银行佛山三水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 万元授信融资额度续期,期 限一年。授信类型:综合授信,担保条件:无。
4.向兴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 万元授信融资额度续期,期 限一年。授信类型:综合授信,担保条件:无。
5.申请新增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人民币2,000 万元授信融资,期限一年。 授信类型:综合授信,担保条件:无。
本次综合授信融资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敞口。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 利率、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 业务时仍需与银行另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 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制订了2026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计划。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秦若涵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公司现任董事由11 人减少至10 人,未低于《公司法》要求的董事会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 赵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于2026 年4 月28 日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4 月23 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不进行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6)《关于选举赵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
(三)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