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293,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张俊因个人原因缺席;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293,62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陶奕、马雅清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