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88 号7 栋1 单元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13 日以书面通知及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邱昆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及《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截至2026 年 3 月10 日,公司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