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9 证券简称:丹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4年12月2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5年9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13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8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30,753.2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69,246.79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100Z0067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 |
|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12142110001 | 50,020,321.18 |
|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 | 02251101040013056 | 1,566,909.44 |
| 合计 | 51,587,230.62 | ||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置换,置换金额为13,295,094.34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置换,置换金额为13,295,094.34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委托方名称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 | 委托理财终止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 |
| 类型 | (万元) | 日期 | 日期 | 率(%)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汇利丰”2025年第649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 | 2025年12月15日 | 2026年2月25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3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汇利丰”2025年第649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 | 2025年12月15日 | 2026年3月2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3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汇利丰”2025年第649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 | 2025年12月15日 | 2026年6月2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4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通知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 | 2025年12月15日 | 2026年2月25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3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82天结构性存款 | 5,000 | 2025年12月15日 | 2026年6月1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2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通知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4,500 | 2025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29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75 |
四、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质押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计划投入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金,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丹娜生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丹娜生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无异议。
1.《丹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2.《丹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14,569,246.7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34.4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34.4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000.0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产品研发项目 | 否 | 14,569,246.79 | 4,134.40 | 4,134.40 | 0.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4,569,246.79 | 4,134.40 | 4,134.40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存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置换,置换金额为13,295,094.34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 | 不适用 |
| 度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公司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63,000,000.00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