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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晨光路9 号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永宽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舟 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 人,列席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0 人,列席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治 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6-024)、《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以及《舟 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 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编写了《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吴永宽先生代表董事会进行工作汇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 务状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普通股同意股数62,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根据2025 年度经营情况,编 制了《2025 年度财务报表》。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前述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编号:2026-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安排,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2025 年度董事薪 酬予以确认,并制定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编制了《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予以汇报,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办理一切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普通股同意股数62,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就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审议确认。经公司自查,2025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真实发生,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符 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吴永宽、沈燕儿、舟山恒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 永夫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亮亮、王曼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