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30号1楼4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315,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1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315,34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315,34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永强、章雪奕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四、备查文件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