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42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 开户机构 | 账户名称 | 资金账号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6031110002011541 |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理财购买计划时,存放于该账户的理财本金及累积的理财收益将及时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理财购买计划时,存放于该账户的理财本金及累积的理财收益将及时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65天结构性存款 | 7,000 | 1.30%或1.55%或1.75% | 365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定期存款 | 5,000 | 1.30% | 12个月 | 保本固定收益 | 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4522期 | 10,000 | 1.40% | 12个月 | 保本固定收益 | 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4483 | 5,000 | 1.30%或 2.00%或 2.05% | 359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 宁波银行 | 银行 | 单位大额存 | 5,000 | 1.45% | 6个 | 保本 | 银行 | 募集 |
| 北京分行 | 理财产品 | 单 | 月 | 固定收益 | 定期存款 | 资金 | ||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 | 1.55% | 12个月 | 保本固定收益 | 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2、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如适用)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65天结构性存款 | 7,000 | 1.30%或1.55%或1.75% | 2025年11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定期存款 | 5,000 | 1.30% | 2025年11 | 2026年11 | 银行定 | 募集资金 | 否 |
| 月17日 | 月17日 | 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4522期 | 10,000 | 1.40% | 2025年11月17日 | 2026年11月17日 | 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4483 | 5,000 | 1.30%或 2.00%或 2.05% | 2025年11月18日 | 2026年11月12日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 | 5,000 | 1.45% | 2025年11月18日 | 2026年5月18日 | 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 | 1.55% | 2025年11月18日 | 2026 年11月18日 | 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六、 备查文件
(一)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65天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三)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4483产品说明书
(四)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
(五)银行业务回单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