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44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5214期 | 8,000 | 1.4% | 12个月 | 保本固定收益 | 银行定期存款 | 自有资金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4792 | 10,000 | 1.30%或 2.00%或 2.05% | 36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受托方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2.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5214期 | 8,000 | 1.4% | 2025年12月9日 | 2026年12月9日 | 银行定期存款 | 自有资金 | 否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4792 | 10,000 | 1.30%或 2.00%或 2.05% | 2025年12月10日 | 2026年12月7日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否 |
六、 备查文件
1.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购买凭证;
3. 招商银行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购买凭证。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