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草香料”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中草香料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中草香料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中草香料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 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内,公司在规 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现场检查情况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中草香料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香料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香料植物或基础化工产品。香料植物容易受自然气候影响,年产出不均衡,造成原材料供应量和价格不稳定,基础化工产品受原油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过大,将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加大存货管理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伴有“三废”排放。随着社会对环保问题
的日益重视,政府对环保监管的不断加强,未来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对生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三废”的处理能力,满足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与要求,或者公司环保设施未能有效运作,发生意外停产、减产、限产、生产设备拆除事件或遭受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相关环保标准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影响收益水平。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生产环节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则可能造成安全事故,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风险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0%;净利润937.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3.48%。公司取得了较为稳定的销售收入,保持了稳健的经营发展态势,但是新材料项目产能需要逐步释放,产生经济效益尚需时间;在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的同时,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经营业绩成果还随着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影响,将会影响公司利润空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
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鸿波 王三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