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920018)_公司公告_宏远股份: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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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6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宏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0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30,681,823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1,352,316.9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2,837,536.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8,514,780.88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普通股4,602,27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02,843.4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34.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202,409.23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35,284,096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3,555,160.3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2,837,970.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0,717,190.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416号及中汇会验[2025]108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8,090,021.01元,其中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和发行费用71,968,020.9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49,508,580.14元。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711600788016000011496,766.94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71160078801800001148(见注)4,729.87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青年大街支行42214010010014318916,696,196.99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8112901013301057910970.81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沈阳分行653241260(见注)39,170,622.31
沈阳昌盛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71160078801400001173(见注)18,166,810.89
沈阳昌盛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7116007880120000117464,188,417.66
沈阳昌盛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811290101220107516211,274,064.67
合计149,508,580.14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上三个账户所对应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青年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昌盛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电气”)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196.8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11344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鉴于募投项目中“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电磁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昌盛电气,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昌盛电气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无息借款金额为145,642,500.00元,已存放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昌盛电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昌盛电气、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6130号),认为宏远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宏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宏远股份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28,071.7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09.00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09.00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5,591.563,922.783,922.7870.16%2026/8/30不适用
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5,557.903,741.603,741.6067.32%2026/2/28不适用
电磁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27.300.000.000%2028/8/30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基地项目7,879.051,460.871,460.8718.54%2027/2/28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7,915.915,683.755,683.7571.8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8,071.7214,809.0014,809.00----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不适用
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196.8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11344号)。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不适用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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