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 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 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 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 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的薪酬按其岗位对 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 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 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委员均为 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 董事杨绪清回避表决。
2、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 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绪清、杨立山、杨丽娜、何润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
2.《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