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920018证券简称:宏远股份公告编号:
2026-032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进进)
作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进进先生,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2月,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深圳市湘滨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6月至今,任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016年11月至今,任深圳海牛投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聚通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2021年9月,任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董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陈进进 | 10 | 4 | 6 | 0 | 0 | 否 | 6 |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确保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按时参与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审计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通过列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提出专业建议。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度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审慎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融资借款额度暨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财务信息审查及内部控制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熊伟才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财务工作的稳定运行,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换届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非独立董事相关议案;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权益分派事项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2月3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进进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