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英(920020)_公司公告_泰凯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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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5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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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1 页 共 3 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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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00001801号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凯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泰凯英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2 页 共 3 页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泰凯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凯英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25年9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7号);2025年10月2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856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4,4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1,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435,495.3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439,504.69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0300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31,875,000.00其中:发行费用 41,435,495.31

募集资金净额 290,439,504.69

二、加: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 11,835,306.63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75,660.38加:现金管理收益 99,082.19加:累计利息收入 221,799.07

三、减:募集资金使用 0.00其中:全系列场景专用轮胎产品升级项目 0.00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专用轮胎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0.00专用轮胎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项目 0.00

四、减:银行手续费 3.60

五、募集资金余额 302,671,349.36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2,671,349.36

结构性存款余额 0.00七天通知存款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

支行

811060101150

1938691

302,671,349.36

全系列场景专用轮胎产品升

级项目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372005501015

003420033

0.00

专用轮胎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营业部

38010101040055091

0.00

专用轮胎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项目

泰凯英(青岛)专用轮胎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

219554782035 0.00

全系列场景专用轮胎产品升级项目

泰凯英(青岛)专用轮胎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

69080078801900002446

0.00

专用轮胎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泰凯英(青岛)专用轮胎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

69080078801200002445

0.00

专用轮胎智能化管理系统提

升项目合计 302,671,349.3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泰凯英(青岛)专用轮胎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凯英研发”)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泰凯英研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泰凯英研发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全系列场景专用轮胎产品升级项目”、“专用轮胎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专用轮胎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自2025年开始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739.06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183.53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置换。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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