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英(920020)_公司公告_泰凯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

泰凯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049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度,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苑琢女士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张志国先生和独立董事史新妍女士担任委员。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方岚女士(召集人)、独立董事崔乃荣先生、独立董事史新妍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方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年3月3日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

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第二次会议

2025年4月21日

委员会1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

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第三次会议

2025年5月30日

1、《关于公司2025年1-3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的议案》

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

2025年8月12日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报出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审

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

2025年8月29日

1、《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第六次会议

2025年9月15日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2025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第七次会议

2025年10月21日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年12月19日

、《关于选举方岚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鞠鹏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

三、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持续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制度运行有效,内控管理体系行之有效。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独立性及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按审计进度安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按时出具各项报告,

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中兴华进行充分有效沟通,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快速落实,加强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性。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1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