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3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 C | 制造业 | 制造业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K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 B | 采矿业 | 采矿业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2,208.86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项目合伙人:虞东侠,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俊,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加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2021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序号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马文俊 | 2025年5月19日 | 行政处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 因中泰化学2021、2022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受到警告,罚款35万元。 |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1、《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