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4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春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3,2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0人,列席0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0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6-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针对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
公告编号:2026-022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安排,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当期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报酬标准如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7,97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陈春平、金玮、陈俊桦、黄巧武、张中延、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熙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基础为税前人民币6.6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下,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6-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7,97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陈春平、金玮、陈俊桦、黄巧武、张中延、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熙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编号:2026-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7,97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陈春平、金玮、陈俊桦、黄巧武、张中延、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熙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1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
公告编号:2026-022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为2026-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1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3,2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四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7,978,600 | 100% | 0 | 0% | 0 | 0% |
| 五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7,978,600 | 100% | 0 | 0% | 0 | 0% |
| 六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 27,978,600 | 100% | 0 | 0% | 0 | 0% |
| 九 |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27,978,6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鑫庸、赵奕翔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