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镇、翁成龙、徐鑫、施林谷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9日,公司将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员工对拟认定的核心员工无异议。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认定王镇、翁成龙、徐鑫、施林谷四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发表了明确核查意见。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王镇、翁成龙、徐鑫、施林谷四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6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王镇、翁成龙、徐鑫、施林谷四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