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泰(920028)_公司公告_新恒泰: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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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泰: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简称: 新恒泰 证券代码: 874502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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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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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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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09.0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且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16.35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725.35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后注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以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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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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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2026年1-3月营业收入约为17,500.00万元至19,000.00万元,同比上升2.13%至10.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100.00万元至2,300.00万元,同比上升2.67%至12.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900.00万元至2,100.00万元,同比上升2.51%至13.30%。 上述2026年1-3月财务数据系公司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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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概览 ...... 1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74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38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53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7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5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297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0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13

附件 无形资产清单 ......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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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新恒泰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恒泰橡塑嘉兴新恒泰橡塑有限公司
新恒泰有限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恒泰鞋材温州市恒泰鞋材有限公司
温州泽盛温州泽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芮棠青岛芮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力权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富聚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富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富禾沣嘉兴浙富禾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熙宏嘉兴熙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创投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科巨人杭州浙科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嘉睿嘉兴嘉睿未来之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乔温州安乔(温州)科技有限公司
新恒丰上海新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劲泰温州劲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泰国恒泰恒泰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越南恒泰越南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加坡恒泰新恒泰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已注销)
温州瑞鸿温州瑞鸿仓储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恒泰橡塑有限公司)
嘉兴邦芒嘉兴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浙江中固浙江中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润阳科技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祥源新材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N ECOFLOOR JSCVN ECOFLOOR JOINT STOCK COMPANY,曾用名为KIEN AN PLASTIC JOINT STOCK COMPANY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股东大会、股东会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会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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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的境外律所/律师JLPW VINH AN LEGAL、Cheawchan Limnopphakhun为越南、泰国境外子公司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公司章程》《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君合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立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我国、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告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名词释义
PEPolyethylene,聚乙烯,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
PPPolypropylene,聚丙烯,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
PVCPolyvinyl Chloride,聚氯乙烯,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
EVAEthylene-vinyl acetate,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
PSPolystyrene,聚苯乙烯
PE Foam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公司主要产品
IXPEIrradiated Cross-linked Polyethylene Foam,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公司主要产品
MPPMicrocellular Polypropylene Foam,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公司主要产品
PVC耐磨层聚氯乙烯树脂与增塑剂、稳定剂等助剂,在高温下经挤出机挤出、压延、冷却、分切等工序制成,用于PVC地板上耐磨、防滑作用的一层膜,公司产品
MTPUMicrocellular 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 Foam,热塑性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属于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细分类别,指以改性热塑性聚氨酯为主要原料,通过超临界流体发泡形成的具有微孔结构的材料,公司产品
EVA发泡材料指化学交联聚乙烯模压发泡材料,属于PE Foam类别,由于该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常添加少量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与主料PE进行共混,故行业内通俗叫法也称其为EVA发泡材料
色母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料
色粉用于塑料着色,以制成特定色泽的塑料制品。可进一步加工成色母粒进行着色
交联线型或支链型高分子链间以共价键相互连接成网状或体形高分子的过程,使材料性能得到改善
辐照利用各种辐射引发聚合物高分子长链之间交联反应的技术手段
发泡剂使对象物质成孔的物质,它可分为化学发泡剂和物理发泡剂。化学发泡剂是经加热分解后能释放出气体,并在聚合物组成中形成细孔的化合物。物理发泡剂是指通过某一种物质的物理形态变化,即通过压缩气体的膨胀、液体的挥发或固体的溶解,而形成泡沫细孔
超临界流体指压力、温度高于临界值,介于气液两相间的特殊流体,其所处的相态也被对应称之为超临界状态。利用二氧化碳、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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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等超临界流体发泡,具有参数控制精准、泡孔分布更加均匀、泡孔尺寸可控等优点,生产过程安全、无毒害物质排放、产品中无发泡剂残留
微孔发泡聚合物材料是指泡孔分布均匀、泡孔平均直径在1μm~100μm,泡孔密度在107~1010个/cm3,材料密度可比发泡前减少5%~98%的发泡聚合物材料
倍率发泡体积膨胀倍数,即发泡后体积除以发泡前体积的数值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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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679551481W
证券简称新恒泰证券代码874502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8月20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23,270,000.00元法定代表人陈春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
控股股东陈春平、金玮、陈俊桦实际控制人陈春平、金玮、陈俊桦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挂牌日期2024年8月2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C制造业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制造业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塑料制品业C2924泡沫塑料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0日,于2024年8月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并同步进入创新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4家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春平、金玮夫妇及其儿子陈俊桦合计控制公司75.04%的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中:陈春平直接持有公司36.41%的股份,通过嘉兴熙宏间接控制公司1.22%的股份;金玮直接持有公司30.24%的股份,通过嘉兴力权间接控制公司2.43%的股份;陈俊桦直接持有公司4.74%的股份。同时,陈春平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玮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俊桦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春平、金玮及陈俊桦三人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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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建筑装饰、新能源电池、通信、汽车内饰、运动用品、包装、鞋材、婴童用品、消费电子等众多领域。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首批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参与起草了行业标准QB/T5490-2020《聚丙烯微孔发泡片板材》、国家标准GB/T 13542.4-2024《电气绝缘用薄膜 第4部分:聚酯薄膜》、GB/T 45441-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塑料制品》及GB/T46225-2025《柔性多孔聚合物材料 层压用聚氨酯泡沫 规范》,公司产品或公司参与项目曾获得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三等奖、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2023年度“浙江制造精品”、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等荣誉,公司申报项目入选了2026年度浙江省“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取得64项专利,其中25项为发明专利,38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外观设计专利。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总计(元)1,129,571,315.001,032,158,717.95895,860,633.38
股东权益合计(元)780,059,285.49664,850,768.80569,434,838.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780,059,285.49664,850,768.80569,434,838.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9.6534.1334.91
营业收入(元)835,695,492.79774,218,573.46679,267,969.70
毛利率(%)26.3925.3727.90
净利润(元)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03,090,802.5082,038,027.9593,351,829.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014.872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4.2713.2919.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0.74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00.74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9,228,472.9229,199,643.2540,440,610.3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274.685.27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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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26日,本次发行上市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49次审议会议通过。

2026年1月21日,本次发行上市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号)。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09.0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且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16.35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725.35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后注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发行后总股本-
每股发行价格以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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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注册日期2002年5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8442972K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联系电话0571-87902572
传真0571-87901974
项目负责人潘洵、蒋根宏
签字保荐代表人潘洵、蒋根宏
项目组成员徐含璐、杨悦阳、范光华、冯颖杰、汪晨祺、张怡、刘双、郭佳斌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华晓军
注册日期1989年4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69525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经办律师赵吉奎、赵奕翔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
注册日期201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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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0834
经办会计师孙峰、吕爱珍、周璇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英鹏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4008058058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
账号33001617835059666666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颂宾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63889755
传真010-63884634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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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和下游应用领域的持续升级。

2、绿色环保技术转型升级

为响应低碳、环保、可持续的要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传统发泡材料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的材料和技术,通过绿色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升级。公司的MPP和MTPU产品,除性能优越外,在生产过程不添加化学发泡剂,利用CO

或N

进行物理发泡,生产及使用过程中无毒、无污染,是一种绿色环保的产品;公司的IXPE产品使用电子辐照交联法进行交联,相较于化学交联,电子辐照交联是更加绿色清洁的加工技术,并且在食品和医疗领域均已广泛应用;公司在部分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的生产过程中,以水作为发泡剂,提高了发泡过程的环保性。公司不断进行绿色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升级,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除绿色环保技术外,公司参与了GB/T 45441-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塑料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该标准为塑料产品提供生命周期碳足迹量化标准,促进了行业的低碳绿色转型升级。

3、设备创新升级

公司在行业通用设备的技术上,持续进行设备创新与升级,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形成了一系列符合公司产品需求、具有先进性的机器设备。在MPP自动化产线上,公司已逐步实现了生产系统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公司通过运用精益生产管理系统,可以对生产情况、工艺参数及生产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事后追溯,实现对工艺参数的及时调整并对出现瑕疵的产品进行工艺溯源,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并保证生产的高效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此外公司对超临界流体发泡设备进行了自主研发设计组装,在整合主要设备模块供应商、分块采购各部件组装的基础上,对模具结构、超临界流体输送单元、闭环控制单元进行研发设计组装,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能耗。在IXPE发泡线上,公司在垂直发泡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设计改装,增加压延装置,改装后的发泡线省去二次加工可直接生产0.3mm厚度的超薄产品,低于0.3mm厚度的可通过压光设备将厚度进一步降低,提高了生产效率。此外,为应对下游新能源电池客户对电芯、模组配套产品的洁净要求同时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建设有十万级无尘车间,车间内通过空气净化系统、温湿度及压力控制系统等保证车间内尘埃粒子和微生物数量低于一定的标准值,实现产品的洁净加工和包装。

公司针对高端发泡材料及新兴应用领域,持续开展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通过生产技术创新及应用领域升级、绿色环保技术创新、设备创新与升级等推动产品的高端化和绿色化、产线的自动化与智能化,不断推动泡沫塑料制造行业的转型升级。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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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最近一次融资的估值等情况,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2亿元;2024年、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8,203.80万元和10,309.08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13.29%和14.27%,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的第一款标准。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各项目实施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预计资金使用需求,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十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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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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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公司在选择募投项目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国家产业政策、目前市场环境、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等各种因素,并进行了详细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论证,制定了较为充分的产能消化措施,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前景和收益良好,但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如若在项目建设或后期运营过程中出现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更新迭代等不利因素,导致公司制定的产能消化措施无法有效实施,或发生其他导致项目未能按期或顺利实施的情况,则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无法消化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折旧摊销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扩大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资产摊销费用亦会随之增加,预计达产年度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摊销及折旧等合计1,934.67万元。募投项目建设至达到生产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未来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客户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可能面临因新增折旧摊销等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结果将受到资本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经营业绩、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发行人出现认购不足或者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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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Xinhengtai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679551481W
注册资本123,27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春平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0日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
邮政编码314000
电话号码0573-83015968
传真号码0573-83015968
电子信箱jxfxj@zjxht.com.cn
公司网址www.zjxht.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勤峰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3-8301596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海绵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 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等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2024年8月2日

(二) 挂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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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

(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全国股转公司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情形。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公司治理”之“四、违法违规情况”。

(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发行人主办券商为浙商证券,发行人挂牌至今未发生过主办券商变动的情况。

(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年报审计机构为立信所,未发生变更。

(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24年8月2日起,发行人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新恒泰”,证券代码为“874502”,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方式未发生变更。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挂牌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发行融资情况。

(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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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制权变动情况。

(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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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历,1999年3月至2013年8月任恒泰鞋材销售经理;2005年1月至今历任温州瑞鸿董事长、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温州劲泰监事;2021年9月至今任嘉兴力权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4月至10月任新加坡恒泰董事;2008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新恒泰有限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陈俊桦

陈俊桦,男,199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021992********,本科学历,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任上海铭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4月至10月任新加坡恒泰董事;2018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新恒泰有限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为了更好地保持一致行动、维护控制权,陈春平、金玮及陈俊桦(以下合称“各方”)于2025年8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1)各方确认,自陈俊桦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之日起,各方一直根据协商一致的结果来进行表决或投票,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共同控制人,且从未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应通过在公司的股东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方式,继续实施一致行动;

(3)各方一致同意将在公司的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①行使股东会的表决权;②向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③行使董事候选人提名权;④保证所提名的董事人选在公司的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4)各方同意,在做出一致行动前将采取事先协商的方式先行统一表决意见,再根据协商确认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权利(以下统称“表决权”)。各方确认,如出现事先协商后无法形成统一表决意见的情况,各方仍应采取一致行动,并以陈春平的意见为准行使表决权;

(5)本协议经各方签署成立并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有效期限届满后,如各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24个月,以此类推。

(二)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陈春平、金玮外,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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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2、嘉兴力权 嘉兴力权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年9月22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LBRXQ6J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玮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4室-3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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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嘉兴力权共有42名合伙人,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元)实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金玮1,560,0001,560,00017.33%
2黄旭升750,000750,0008.33%
3王镇750,000750,0008.33%
4刘明450,000450,0005.00%
5牛维红300,000300,0003.33%
6罗著光300,000300,0003.33%
7刘厚红300,000300,0003.33%
8丁曙明300,000300,0003.33%
9江吉星300,000300,0003.33%
10崔国忠240,000240,0002.67%
11孙建东240,000240,0002.67%
12杨杨180,000180,0002.00%
13方攻文180,000180,0002.00%
14范小林180,000180,0002.00%
15刘立坤180,000180,0002.00%
16李华180,000180,0002.00%
17刘辉180,000180,0002.00%
18张自成180,000180,0002.00%
19张世军180,000180,0002.00%
20李俊180,000180,0002.00%
21邵松银180,000180,0002.00%
22杨林娟180,000180,0002.00%
23倪建栋180,000180,0002.00%
24袁太林150,000150,0001.67%
25陈能左120,000120,0001.33%
26马开勇120,000120,0001.33%
27朱叶青60,00060,0000.67%
28刘浑60,00060,0000.67%
29刘晓晨60,00060,0000.67%
30郑海丽60,00060,0000.67%
31覃明文60,00060,0000.67%
32胡单60,00060,0000.67%
33童元丰60,00060,0000.67%
34周鹏60,00060,0000.67%
35陈永春60,00060,0000.67%
36王铮60,00060,0000.67%
37谭兵60,00060,0000.67%
38周其中60,00060,0000.67%
39李波60,00060,0000.67%
40崔启云60,00060,0000.67%
41杨文林60,00060,0000.67%
42陶运飞60,00060,0000.67%
合计9,000,0009,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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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的总股本为12,327.00万股,发行人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09.0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且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16.35万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725.35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后注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以本次发行4,109.00万股计算):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陈春平4,488.0036.414,488.0027.31
2金玮3,727.7530.243,727.7522.68
3陈俊桦584.254.74584.253.55
4温州泽盛490.123.98490.122.98
5青岛芮棠486.873.95486.872.96
6黄佩324.572.63324.5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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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庄君新308.362.50308.361.88
8嘉兴力权300.002.43300.001.83
9浙富聚盛240.131.95240.131.46
10浙江创投(CS)240.001.95240.001.46
11其他股东1,136.959.221,136.956.92
12本次发行--4,109.0025.00
合计12,327.00100.0016,436.00100.00

注:CS为Controlling 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实际控制股东。

注:CS为Controlling 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实际控制股东。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担任职务持股数量(万股)限售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陈春平董事长、总经理4,488.004,488.0036.41
2金玮董事、副总经理3,727.753,727.7530.24
3陈俊桦副总经理584.25584.254.74
4温州泽盛-490.12490.123.98
5青岛芮棠-486.87486.873.95
6黄佩-324.57324.572.63
7庄君新-308.36308.362.50
8嘉兴力权-300.00300.002.43
9浙富聚盛-240.13240.131.95
10浙江创投(CS)-240.00240.001.95
11现有其他股东-1,136.95579.149.22
合计-12,327.0011,769.19100.00

(三) 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描述
1陈春平、金玮、陈俊桦陈春平与金玮系夫妻关系,陈俊桦为陈春平与金玮之子
2陈春平、陈俊桦、嘉兴熙宏陈春平为嘉兴熙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嘉兴熙宏17.33%出资额,陈俊桦持有嘉兴熙宏16.67%出资额
3金玮、嘉兴力权金玮为嘉兴力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嘉兴力权17.33%出资额
4陈俊桦、张中延张中延为陈俊桦配偶之兄弟
5陈春平、黄巧武黄巧武为陈春平姐姐之配偶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春平、金玮夫妇及其儿子陈俊桦。陈春平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嘉兴熙宏17.33%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俊桦持有嘉兴熙宏16.67%合伙份额;金玮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力权17.33%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黄巧武为陈春平姐夫,张中延为陈俊桦妻弟。综上,嘉兴力权、嘉兴熙宏、黄巧武及张中延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四) 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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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代持

公司直接股东温州泽盛设立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利益曾存在代自然人蔡钽持有温州泽盛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情形。蔡钽此次入股温州泽盛投资金额为20万元,金额较小,考虑到两人的朋友关系及文书处理的便捷性,双方决定由周利益代蔡钽持有对应的合伙份额。

2023年5月9日,温州泽盛全体合伙人通过决议,同意吸收蔡钽入伙。同日,蔡钽与周利益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周利益将其持有的温州泽盛0.6603%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20万元,实缴出资额20万元)以人民币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蔡钽。

2023年5月9日,温州泽盛已完成上述变更工商登记,相关代持情形已还原。周利益和蔡钽已经对股权代持及还原事项进行了确认,说明股权代持和还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权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一)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为促进企业发展,形成对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有效激励与约束,保障企业中长期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建立了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2个激励对象持股平台,分别为嘉兴力权、嘉兴熙宏,分别持有公司2.43%、1.2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5%。嘉兴力权、嘉兴熙宏的基本情况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根据相关《合伙协议》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嘉兴力权、嘉兴熙宏的股权激励相关安排如下:
项目内容
激励时间嘉兴力权及嘉兴熙宏成立于2021年9月22日。
激励对象嘉兴力权设立时共有合伙人44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金玮,有限合伙人43人。2021年12月,1名员工因无法筹足资金决定退伙,由实际控制人金玮回购其认缴的合伙份额18万元并出资;2022年8月,1名员工因离职退伙,由实际控制人金玮回购其持有的合伙份额9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嘉兴力权激励对象共42名,均为公司员工。 嘉兴熙宏自设立起并未发生合伙人出资份额变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嘉兴熙宏激励对象共9名,均为公司员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1人,均为公司员工。
持股方式间接持股,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力权、嘉兴熙宏)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公司股东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激励对象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
资金来源激励对象以现金形式出资认购股权,出资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个人自筹。
激励计划的数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总量为公司股份450万股,其中嘉兴力权300万股、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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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宏150万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折算为嘉兴力权、嘉兴熙宏的财产份额,激励对象通过持有该等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新恒泰的股权。
权益定价本激励计划项下授予激励对象股权的授予价格为3元/股。
审议及实施程序2021年9月23日,新恒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嘉兴力权和嘉兴熙宏以货币方式增资450万元。其中,嘉兴力权出资300万元,嘉兴熙宏出资150万元。2022年12月30日,立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410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嘉兴力权和嘉兴熙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50万元。公司与激励对象基于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激励员工及激励规模、价格等事宜,签署书面合伙协议并成立上述持股平台。
锁定期(服务期)根据相关《合伙协议》、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有限合伙人出具的承诺,自其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完成工商登记之日与合伙企业认购新恒泰注册资本完成之日孰晚起算至新恒泰完成A股首发上市之日(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新恒泰连续任职工作。前述“上市”包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完成上市。 嘉兴力权、嘉兴熙宏于2024年4月16日作出承诺,企业在公司本次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嘉兴力权、嘉兴熙宏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承诺,企业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三)承诺具体内容”。
行权条件1、服务期内,除非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发生有限合伙人被动方式退出公司的情形,有限合伙人均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有限合伙人被动方式退出的情形详见本表格之“股权内部流转、退出、管理的规定”。 2、在公司完成上市后,本合伙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转让须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转股锁定期的要求或本合伙企业在公司上市过程中主动做出的有关转股锁定期的承诺。如服务期满公司已经上市但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仍在锁定期内的,则经过普通合伙人批准,有限合伙人可将本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授予对象条件的公司其他员工,转让价格由转、受让双方协商;有限合伙人未找到公司其他员工受让的,则由普通合伙人协助其转让,转让价格由转、受让双方协商。 3、如服务期满且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已满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向普通合伙人申请,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后、本合伙企业将该有限合伙人激励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进行出售,获得对价后办理减资或退伙程序。若证券监管部门、机构和/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对合伙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有特别要求或限制的,则该合伙人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机构和/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执行。
股权内部流转、退出、管理的规定1、根据嘉兴力权、嘉兴熙宏《合伙协议》第二十五条:“服务期内,除非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发生《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约定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其持有的合伙份额。”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一)服务期内,除非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发生本条第(二)项有限合伙人被动方式退出公司的情形,有限合伙人均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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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其持有的合伙份额。 (二)有限合伙人被动退出是指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要求通过转让合伙份额等方式(下称‘被动方式’)减少其所持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直至退伙。有限合伙人被动方式退出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该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该有限合伙人在持股平台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该有限合伙人未根据《合伙协议》以及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 (4)该有限合伙人违反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5)该有限合伙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6)该有限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持股平台或公司造成损失; (7)该有限合伙人主动申请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离职的; (8)经协商一致,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9)不能胜任公司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渎职等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时; (10)达到退休年龄的; (11)公司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为符合挂牌、上市监管规定,需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持股平台合伙份额。 (三)服务期内,有限合伙人被动方式退出的,应且只能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按照本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进行转让,但是,如有限合伙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授予对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四)除本《管理办法》另有规定,服务期内,有限合伙人应在被动退出情形发生后30日内与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应转让手续。受让人应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授予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种情形下,受让人的持股资格认定权限授予总经理执行)。该被动退出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拒绝,且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并需配合办理、完成合伙份额转让或工商变更登记流程应签署文件或其他应提交的材料。若证券监管部门和/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该拟退出合伙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的,则该有限合伙人转让时间顺延至证券监管部门和/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转让合伙份额之日。无论何时办理转让手续,自退出情形出现之日起,原有限合伙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享有合伙企业分红及其他归属于合伙人的权利。退出的合伙人未能配合办理合伙份额转让相关登记、备案的,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予以除名退伙,被除名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承接。如被除名合伙人未通过诉讼等方式提出异议的,合伙企业应在除名生效日起3个月内向被除名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出资额参照本条第(五)项中的转让金额定价方式计算。”
股权管理机制根据嘉兴力权、嘉兴熙宏《合伙协议》、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作为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持股平台的经营管理,代表持股平台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全体合伙人特别同意并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下列事项拥有独立决定权: (一)决定或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 (三)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义务; (四)管理、维持和处置合伙企业的资产; (五)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进行协商; (六)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七)决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或转让财产份额事宜; (八)决定有限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九)拟定利润分配方案; (十)决定合伙人会议或本协议授权的其它事项,以及决定其他合伙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必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1-1-37

股份支付情况2021年9月,新恒泰授予公司53名员工激励股份450万股,每股3元。因嘉兴力权1名员工未实际出资,后于2021年12月由实际控制人金玮回购,实际授予股份员工数量为52名。参考2021年12月外部投资机构增资入股新恒泰的价格6.16元/股,将员工持股平台实际出资额与其享有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106.00万元作为股份支付总金额,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按月摊销计入成本及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8月,因1名嘉兴力权合伙人离职,其所持有的股份由实际控制人金玮回购。参考2023年5月外部投资机构增资入股新恒泰的价格12.50元/股,一次性确定对金玮的股份支付金额为28.50万元,股份支付总金额调整为1,125.0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208.86万元、208.86万元和208.86万元。
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新恒泰股权激励对应份额已授予完成,不存在未授予的预留份额。根据与持股平台合伙人的确认,相关股权激励的实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事项

2021年11月至12月、2023年4月,外部投资者入股时与公司、陈春平、金玮签署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了股权回购权及相关股东权利,包括知情权、股权转让(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平等认购权、反稀释条款、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权利条款。2024年3月,相关投资者与陈春平、金玮签署了《补充协议》(其中嘉兴嘉睿签署协议名称为《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对《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删除或终止了知情权、股权转让(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平等认购权、反稀释条款、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投资条款。2024年12月,青岛芮棠、温州泽盛、浙富聚盛、浙富禾沣、陈子英、黄佩、林爱忠与陈春平、金玮及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二》;2025年3月,庄君新与陈春平、金玮及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对《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的股权回购条款内容进行了调整,将股权回购条款中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由2025年3月31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对特殊投资条款的清理并完整披露。“股权回购条款”暂予以保留,并约定该条款自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予以终止,当公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注册等恢复事项发生时恢复效力。“股权回购条款”的回购义务承担主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平、金玮,不涉及公司作为特殊投资条款的义务或责任主体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事项

2021年11月至12月、2023年4月,外部投资者入股时与公司、陈春平、金玮签署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了股权回购权及相关股东权利,包括知情权、股权转让(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平等认购权、反稀释条款、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权利条款。

2024年3月,相关投资者与陈春平、金玮签署了《补充协议》(其中嘉兴嘉睿签署协议名称为《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对《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删除或终止了知情权、股权转让(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平等认购权、反稀释条款、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投资条款。

2024年12月,青岛芮棠、温州泽盛、浙富聚盛、浙富禾沣、陈子英、黄佩、林爱忠与陈春平、金玮及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二》;2025年3月,庄君新与陈春平、金玮及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对《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的股权回购条款内容进行了调整,将股权回购条款中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由2025年3月31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对特殊投资条款的清理并完整披露。“股权回购条款”暂予以保留,并约定该条款自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予以终止,当公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注册等恢复事项发生时恢复效力。“股权回购条款”的回购义务承担主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平、金玮,不涉及公司作为特殊投资条款的义务或责任主体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 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上海新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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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上海新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2,380万元
实收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6幢1层F区14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6幢1层F区149号
主要产品或服务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销售、原材料的采购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恒泰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186.20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27.57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127.20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所

2. 温州劲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温州劲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大道32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大道322号
主要产品或服务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恒泰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15,425.93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12,985.25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22.15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所

3. 越南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越南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7月5日
注册资本343.10亿越南盾
实收资本343.10亿越南盾
注册地越南太原省万春坊安平工业园1A工厂第一期、第13号工业区、第18号工业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越南太原省万春坊安平工业园1A工厂第一期、第13号工业区、第18号工业区
主要产品或服务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恒泰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2,73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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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596.09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32.15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所

4. 恒泰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恒泰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泰铢
实收资本31,521.68万泰铢
注册地No. 157/13-15, Moo 1, Phan Thong Sub-district, Phan Thong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ce
主要生产经营地No. 157/13-15, Moo 1, Phan Thong Sub-district, Phan Thong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ce
主要产品或服务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恒泰持股90%,温州劲泰持股1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8,792.38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6,888.19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28.97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所

(二) 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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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陈春平,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金玮,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3)王勤峰,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一)、1、董事”。 (4)陈俊桦,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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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关系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无限售股数量(股)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
陈春平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44,880,000260,00000
金玮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37,277,500520,00000
王勤峰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0250,00000
王镇董事、研发总监董事、研发总监0250,00000
徐鑫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会主席、董事长助理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会主席、董事长助理0100,00000
童元丰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生产经理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生产经理020,00000
翁成龙取消监事会前在任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主任取消监事会前在任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主任060,00000
陈俊桦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5,842,500250,00000

(三)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处职务对外投资单位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陈春平董事长、总经理上海雅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万元8.00%
陈春平董事长、总经理嘉兴熙宏78.00万元17.33%
金玮董事、副总经理温州瑞鸿846.40万元80.00%
金玮董事、副总经理嘉兴力权156.00万元17.33%
金玮董事、副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万元9.99%
金玮董事、副总经理石狮含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47万元0.50%
王勤峰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嘉兴熙宏75.00万元16.67%
王镇董事、研发总监嘉兴力权75.00万元8.33%
沈雪军独立董事海盐华文经贸有限公司62.50万元12.50%
沈雪军独立董事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所15.00万元10.00%
徐鑫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会主席、董事长助理嘉兴熙宏30.00万元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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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元丰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生产经理嘉兴力权6.00万元0.67%
翁成龙取消监事会前在任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主任嘉兴熙宏18.00万元4.00%
陈俊桦副总经理温州瑞鸿211.60万元20.00%
陈俊桦副总经理嘉兴熙宏75.00万元16.67%
陈俊桦副总经理杭州中蓝周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万元2.47%

(四) 其他披露事项

2、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春平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金玮系夫妻关系、副总经理陈俊桦系陈春平与金玮之子。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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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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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温州泽盛、青岛芮棠、黄佩、庄君新、浙富聚盛、浙江创投、浙富禾沣2025年3月12日、2025年8月11日、2026年2月10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2日、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30日长期有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2日、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长期有效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2日、2025年9月30日长期有效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025年3月12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2日、2025年9月30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2日、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30日长期有效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发行人2025年3月12日、2025年8月11日长期有效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5年3月12日、2025年8月11日长期有效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2日、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30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发行人2025年3月12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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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12日、2025年9月30日长期有效关于不存在违规交易行为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5年3月12日长期有效其他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4月16日长期有效股份增减持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年4月16日长期有效同业竞争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4月16日长期有效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4月16日长期有效资金占用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嘉兴力权、嘉兴熙宏2024年4月16日长期有效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年4月16日长期有效其他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年6月17日长期有效其他承诺参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三)、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三) 承诺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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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声明及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投资行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投资行为,如因公司或其子公司境外投资涉及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核准手续方面存在任何瑕疵而受到任何损害、损失或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自愿放弃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偿的权利。

2、如公司或其子公司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节能审查等程序瑕疵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受到任何损失的,本人将对此承担责任,并将全额承担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本声明及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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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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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控制体系、完整的产品配方工艺体系、丰富的产品结构等优势,逐步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公司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在建筑装饰领域,公司的产品被应用在爱丽家居、海象新材、财纳福诺等知名地板制造商的产品中;在新能源电池和通信领域,公司的产品被应用在宁德时代、比亚迪、欣旺达、上汽集团、华为等知名品牌的产品中。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 1、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 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其主要原材料、工艺、性能及产品图示等方面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 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
主要原材料聚乙烯(PE)聚乙烯(PE)聚丙烯(PP)
交联方式化学交联:聚乙烯与交联剂共同加热,分子相互键合交联成网络结构,改变化学结构提升材料熔体强度

辐照交联;使用高能电子辐射处理聚乙烯,引发聚合物长链之间的交联反应,使线型或支链型聚合物分子间以共价键连接,形成网状结构,提高熔体强度

无需交联
发泡方式

化学发泡:添加发泡剂,发泡剂经加热分解后释放出气体,在聚合物基体中形成泡核并进一步生长完成发泡

化学发泡:添加发泡剂,发泡剂经加热分解后释放出气体,在聚合物基体中形成泡核并进一步生长完成发泡

物理发泡:以处于超临界状态的CO2、N2等作为绿色发泡剂进行微孔发泡
性能优势具有隔音、隔热、保温、回弹力好、轻质化等特点,可根据应用领域调整硬度、厚度、回弹及颜色表面光滑平整、内部泡孔均匀细腻,吸水率非常低,缓冲性及隔音性好材料内部存在大量微米级泡孔,机械强度、耐冲击性、介电性能、缓冲性、隔热性、耐腐蚀性等性能优异
产品图示

2、下游应用领域情况

公司产品凭借着良好的轻质化、吸音降噪、缓冲减震、隔热保温、介电、防水防潮、阻燃、导电及防静电等特性,在下游各类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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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图示应用产品特性
建筑装饰IXPE、PE Foam在建筑装饰领域,主要用于缓冲、隔音、防水防潮性能要求较高的PVC塑料地板静音层等
新能源电池MPP在新能源电池领域,主要用于对隔热性、缓冲性、耐冲击、压缩性能、轻量化要求较高的新能源电池缓冲垫、新能源电池电芯缓冲垫、动力电池底护板支撑泡棉等
通信MPP在通信领域,主要用于对介电性能、高透波性、耐腐蚀性、耐恶劣气候要求较高的5G微波天线罩
汽车内饰IXPE、PE Foam在汽车领域,凭借着轻质、隔音、防水性能在汽车脚垫、车门内衬、顶棚隔热垫、发动机隔音隔热垫、后备箱隔音棉、中控内饰等部分应用广泛,同时凭借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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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轻质、拉伸性、缓冲性、韧性,可用作汽车工业胶带等胶带基材
运动用品PE Foam凭借着其缓冲、抗冲击性、轻质化等特点,可用作护膝、护肘等为运动员提供保护
鞋材PE Foam凭借着回弹、缓冲、减震等特性,可在鞋材领域用作鞋垫、鞋底等部位
包装PE Foam凭借着其轻质、缓冲保护作用等特点,在包装材料、箱包内衬领域应用广泛
婴童用品PE Foam在婴童用品领域,凭借着良好的缓冲性、支撑性、无毒环保、防水防潮等特点,可应用在爬爬垫、玩垫、DIY玩具等下游产品中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
PE Foam28,763.4135.1530,555.7140.4131,035.9546.86
IXPE20,739.2925.3419,970.4926.4115,807.3023.87
MPP20,677.0125.2713,148.6917.399,193.33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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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耐磨层6,824.058.347,184.059.506,657.1210.05
其他4,829.165.904,750.216.293,539.135.34
合计81,832.90100.0075,609.15100.0066,232.83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专注于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公司持续在研发领域进行投入,通过研发与销售相互促进的模式,不断提升技术实力、满足客户需求、提高行业地位、保持核心竞争力与竞争优势,通过向客户销售产品实现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以市场化、产业化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主要研发模式,设立研发中心,跟踪和调研国内外同行业技术发展的信息资料和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应用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改进产品工艺,不断推动核心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升级。

公司新产品研制与开发以市场竞争力、敏感性和应变速度为第一目标,公司销售部门会持续跟踪市场需求,并不断向研发中心反馈,研发中心整合市场信息、行业技术信息、公司内部信息等,确定企业产品的研发需求和产品定位,进行产品技术发展预测和设定。根据相关的研发规划,公司设立具体的研发项目并开展研发活动。同时,公司制定了《研发中心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对研发活动的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销售部门负责境内外客户的拓展、日常维护与需求跟踪,制定并实施销售计划,谈判、签订和跟踪销售合同,制订回款计划并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公司采取直销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的销售模式。在直销客户模式中,公司客户主要为下游产品制造商,包括大型地板制造商、新能源电池配套模切商、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生活用品制造商、运动用品制造商、通信天线制造商等,公司向其销售产品作为客户生产环节使用的材料,需进一步生产加工。向贸易类客户提供的产品以成品类为主,公司对贸易商客户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

4、采购模式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采购原材料主要为各类石化化工产品,如PE、PVC、PP、发泡剂、各类助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同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并结合大宗商品的市场波动情况进行战略性采购,以保证高效生产的同时降低采购和仓储成本。

公司制定了《采购申请审批制度》《采购控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采购进行规范和管理。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量的情况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寻求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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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PP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之“C292塑料制品业”,主要产品细分行业为“C2924泡沫塑料制造”。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以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之规定,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提供的产品也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列明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1、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配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各污染物的主要处理方式如下:
环境污染物类别主要排放源主要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方式排放量及处理能力
废气投料、造粒,PE Foam密炼、开炼、出片、模压交联发泡等,IXPE、MPP挤出、发泡等非甲烷总烃、氨气、臭气浓度、颗粒物等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多级高压静电吸附装置、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及UV光催化装置等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相关要求
天然气锅炉燃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等相关要求
废水冷却水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处理系统排入市政管网经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固废拆包、修边、剪裁、去皮(边)、裁切等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再生产使用或集中收集后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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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挤出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固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或减振措施,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等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备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良好,确保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排放处置符合要求。公司定期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的排污情况进行监测,处理效果监测记录交由安环部妥善保存,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符合相关标准。

2、排污许可证情况

公司及境内生产型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具体如下:

公司环保投入主要系购置环保设备投入,日常环保费用主要系“三废”处置费、检测和咨询服务费、排污权摊销费用、人力费用等。其中,环保设备投入与项目建设相关,各年存在一定波动;日常环保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及环评办理情况等相匹配。 4、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地方和国家环保要求的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日常环保运营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查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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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专项信用报告、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境外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

二、 行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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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文号颁布单位颁布时间主要涉及内容
1《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14号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8部门2025.01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探索建立低碳排放区,引导鼓励节能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消费。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应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
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024.07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3《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24.07①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②各地区要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发改委2023.12鼓励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及高碳α-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鼓励二氧化碳高效利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鼓励生物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5《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3年第5号国务院2023.02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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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
6《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工信厅联原〔2022〕24号工信部、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08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到2025年,高温合金、高性能特种合金、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产品和服务对重点领域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原材料品种供给能力和水平、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达到世界先进国家水平,形成一批质量卓越、优势明显、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品品牌。
7《“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2号工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2021.12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加速信息技术赋能,补齐产业链短板;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工程。通过突破重点品种、提升公共平台等,实现关键材料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建设高端聚烯烃、稀有金属、粉末冶金、先进玻璃、先进陶瓷等制造业创新中心。
8《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国塑协(2021)34号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2021.06加快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基本实现我国由塑料制造大国向强国的历史性转变。到2025年,塑料加工业主要产品及配件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高端领域的需求,部分产品和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大力开发用于通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所需要的具有高强、高韧、高阻、高透明、耐高温、阻燃、耐磨、耐蚀、导电、绝缘、导热等性能的膜、容器、零配件、日用品、工程塑料等塑料制品。
9《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中国塑协(2021)34号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2021.06以科技赋能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开级,提升塑料加工业在全球价值链的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2021.03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11《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改高技〔2020〕1409号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2020.09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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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项,加快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规模效应。
12《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 〔2016〕454号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2017.01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海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高强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13《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2015.05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加大了新材料行业、泡沫塑料制造行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了产业发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发布,明确了行业自主创新、绿色环保、向高端迈进的发展方向。公司作为行业内主要企业,将受益于相关行业政策并依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2024年以来,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动力电池更新、旧房装修、消费品更新等,公司最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建筑装饰、新能源电池、汽车内饰等,前述政策为公司下游创造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公司所属的泡沫塑料制造行业发展概况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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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和行业内整体的盈利水平。 6、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未来可预见的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 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之“C2924泡沫塑料制造”,主营业务为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为:(1)与公司行业同为C2924泡沫塑料制造的公司;(2)为保证财务数据的可获取性及可比性,选取不存在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3)公司主要产品为PE Foam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及MPP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选择同行业时选择具有相同产品且产品已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 参照上述标准,公司选择A股上市公司祥源新材、润阳科技作为可比公司。 2、基本情况及市场地位比较
公司名称市场地位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祥源新材在国内聚烯烃发泡材料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高端应用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客户资源。未来,随着国产替代趋势的发展、下游需求的增长和产能的释放,行业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聚烯烃发泡材料、聚氨酯发泡材料、有机硅橡胶、超临界发泡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聚烯烃发泡材料(IXPE及IXPP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汽车内饰、新能源、医疗和包装等领域
润阳科技国内行业内领先的IXPE生产企业之一,凭借技术沉淀与品质优势,已构建起“研发—生产—认证—市场”全链条体系。润阳科技专注于环保高分子材料的开发,主要产品应用于绿色健康生活中的家居建筑装饰领域,通过国内大型PVC塑料地板制造企业,进入全球排名前列的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HomeDepot的供应体系。聚烯烃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IXPE家居建筑装饰、汽车内饰、婴童用品、体育休闲、消费电子、家用电器、医疗器械等
公司国内研发实力较强、产品质量良好、品牌口碑优良的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供应商,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多种发泡材料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在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领域,公司已形成了一系列多产品、多应用领域的发泡材料高效制备技术,产品已被应用在爱丽家居、海象新材、财纳福诺等知名地板制造商的产品中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MPP领域,公司生产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PE Foam、IXPE、MPP建筑装饰、新能源电池、通信、汽车内饰、运动用品、包装、鞋材、婴童用品、消费电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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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2)技术实力
经营指标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研发费用(万元)祥源新材-2,277.052,942.02
润阳科技-1,533.651,103.26
公司3,569.883,622.993,579.54
研发销售比例祥源新材-4.79%7.67%
润阳科技-3.77%3.07%
公司4.27%4.68%5.27%
参与标准制订情况祥源新材参与国家标准起草10项,是“聚乙烯泡沫塑料试验方法”国家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复合铝箔聚乙烯绝热制品”国家建材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润阳科技未披露
公司参与国家标准起草3项,行业标准起草1项
知识产权数量祥源新材截至2025年6月末,累计拥有授权专利172项,其中发明专利60项,实用新型专利105项,外观设计7项
润阳科技截至2025年6月末,拥有专利103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57项
公司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共取得63项专利,其中24项为发明专利,38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外观设计专利。
主要荣誉祥源新材企业荣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批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绿色工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等
研发机构: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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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企业荣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研发机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公司企业荣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首批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三等奖、浙江制造精品、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
研发机构: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

信息来源: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企查查(https://www.qcc.com/),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故对部分指标未进行2025年度比较。

信息来源: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企查查(https://www.qcc.com/),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故对部分指标未进行2025年度比较。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

产品类别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PE Foam产能37.9837.3937.39
产量26.8128.5028.51
产能利用率70.59%76.23%76.27%
销量26.8127.7228.42
产销率100.00%97.28%99.66%
IXPE产能9.029.028.17
产量10.1910.807.77
其中:委外辐照或购买半成品1.491.700.34
产能利用率96.44%100.89%90.97%
销量10.1110.697.71
产销率99.24%98.97%99.22%
MPP产能4.613.001.79
产量4.792.741.92
产能利用率103.98%91.56%107.39%
销量4.652.921.69
产销率97.10%106.50%87.86%

注:①上表中产能为理论产能,由于公司产品涉及工序较多,公司计算产能按照核心瓶颈工序每日工作24小时、产线正常工作日计算产能;

②公司部分生产线按原料重量进行投料,销量及产量按照体积进行统计,为保证单位一致性,计算产能时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将产线日投料重量转换为体积;

③公司IXPE临时性产能不足的情况下会采购委外辐照服务或采购IXPE半成品。IXPE产能利用率=(产量-委外辐照及购买半成品)/产能,其余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PE Foam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基本保持稳定,MPP及IXPE产品产能利用率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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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丽墨西哥地板有限公司和美国地板有限责任公司; ②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越南恒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③财纳福诺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包括财纳福诺家居(中国)有限公司、湖南岳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创盛家居有限公司、上海乐迈石晶科技有限公司、CFL USA,LLC和CF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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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常扬家居科技有限公司、BBL HOME NEW MATERIALS CO.,LTD;

⑤VN ECOFLOOR JSC包括VN ECOFLOOR JSC、ANZ FLOORING JOINT STOCK COMPANY;

⑥浙江裕华家居材料有限公司包括浙江裕华家居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裕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⑦福建腾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括福建腾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腾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为当年新增客户情况,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二) 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上述主要原材料中PE、PVC、PP均为合成树脂,属于石油化工产业链相关产品,其价格随着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的波动和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近年来,受全球地缘政治形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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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包括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②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日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明日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江苏道普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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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三) 主要资产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取得产权证的钢棚连廊约4,700平方米和北门门卫室约20平方米,合计面积约4,720平方米,占公司有证房产面积比例为1.86%,其中钢棚连廊主要用于遮阳挡雨及杂物仓储使用,门卫室未实际使用,该部分建筑物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或办公所需的核心房产,无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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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11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一)土地使用权”。 (2)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64项专利,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二)专利”。 (3)商标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7项商标,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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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四)域名”。 3、租赁情况 (1)承租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租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承租方出租方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平米)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新恒泰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正东工业园A2号库一层U4号单元3,953.502024.10.1-2026.5.31生产及仓储
新恒泰王连明新丰镇永丰村东纹浜800.002024.3.1-2026.3.1宿舍
新恒泰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宸宸装饰工程部倪家浜50号一幢3层350.002025.10.1-2027.9.30宿舍
新恒泰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永丰村双家湾组2幢520.002024.1.1-2026.12.31宿舍
新恒泰陈建松永丰村肖家浜自家住宅220.002025.1.1-2025.12.31宿舍
新恒泰毛陆辉永丰村倪家浜25号150.002025.2.1-2026.1.31宿舍
新恒泰毛志欢永丰村倪家浜26号250.002025.2.1-2026.1.31宿舍
新恒泰宋明华永丰村双家湾43号180.002025.2.15-2026.2.14宿舍
新恒泰颜爱宝由桥村肖家浜2号180.002025.3.15-2026.3.14宿舍
新恒泰颜金根永丰村双家湾42号100.002025.3.1-2026.2.28宿舍
新恒泰朱全宝大桥镇肖家浜5号50.002025.3.3-2026.3.2宿舍
新恒丰上海宏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6幢1层F区149号40.002025.3.10-2030.3.9经营场所
越南恒泰越南MASSWELL有限公司越南太原省普安市同进坊安平GNP工业中心项目第一阶段厂房1A第一车间2,182.502023.10.20-2026.10.19生产、仓储及办公
越南太原省普安市同进坊安平工业中心第一期厂房1A车间2号2,738.802024.6.1-2027.5.31
越南恒泰NGUY?N HUY C?NHCau Reo residential group, Bai Bong ward, Pho Yen city, Thai Nguyen Province, Vietnam100.002025.2.1-2029.12.31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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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恒泰Alpha Industrial Phanthong Company Limited157/13-15 Moo.1 Ban-kao Road, Phan Thong Sub-district, Phan Thong District, Chon Buri Province, 20160 Thailand7,696.002024.9.1-2026.8.31生产、仓储及办公
泰国恒泰Monrudee View Company LimitedNo. 78 Moo 8, Phan Thong Sub-district, Phan Thong District, Chon Buri Province, Thailand105.002024.8.8-2026.2.7宿舍
105.002024.9.1-2026.2.28
42.002024.11.1-2026.4.30
泰国恒泰Leelasawat Property Co., LtdNo. 11/4, Nong Bu Street, Ban Khai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Thailand120.002025.8.10-2026.8.9宿舍

注:根据双方协议,泰国恒泰向Monrudee View Company Limited租赁的宿舍,若租赁期满泰国恒泰未提出解约申请,合同将自动续约6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承租12处境内房屋建筑物,其中向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租赁的A2号库一层U4号单元已于2025年1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余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公司向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自然人王连明、陈建松、毛陆辉等租赁的10处宿舍,出租方未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该等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永丰村村民委员会及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由桥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等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即为该等租赁房产的所有权人,相关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宅基地、房产法定用途为住宅,无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方均有权向公司出租该等房屋。公司租赁上述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租赁面积较小,且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若租赁房屋存在权属瑕疵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1、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相关产权权属存在瑕疵,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房屋建筑物的,或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他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纠纷、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承诺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或开支。2、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承租的境内第三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处以罚款的,本人承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出租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出租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注:根据双方协议,泰国恒泰向Monrudee View Company Limited租赁的宿舍,若租赁期满泰国恒泰未提出解约申请,合同将自动续约6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承租12处境内房屋建筑物,其中向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租赁的A2号库一层U4号单元已于2025年1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余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公司向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自然人王连明、陈建松、毛陆辉等租赁的10处宿舍,出租方未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该等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永丰村村民委员会及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由桥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等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即为该等租赁房产的所有权人,相关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宅基地、房产法定用途为住宅,无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方均有权向公司出租该等房屋。公司租赁上述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租赁面积较小,且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若租赁房屋存在权属瑕疵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1、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相关产权权属存在瑕疵,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房屋建筑物的,或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他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纠纷、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承诺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或开支。2、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承租的境内第三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处以罚款的,本人承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出租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出租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承租方出租方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平米)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上海励品实业有限公司新恒泰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1室215.042023.6.1-2026.5.31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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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富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恒泰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3室80.042025.3.1-2026.2.28办公
山泰(嘉兴)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新恒泰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4室164.012025.11.11-2026.11.10办公
曹政新恒泰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5室164.012025.6.16-2026.6.15办公
嘉兴新菲进出口有限公司新恒泰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6室80.042025.3.2-2026.3.1办公
浙江百意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温州劲泰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四路与金海大道322号3#车间1-4层10,777.002025.7.1-2028.6.30生产
浙江百意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温州劲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322号温州劲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舍第七-八层2,019.782025.7.1-2028.6.30宿舍
温州美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劲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垦区D54-1号小区地块5,384.312025.11.16-2027.11.15仓储配送
温州美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劲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322号温州劲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舍8室330.002025.11.16-2026.11.15宿舍
涂锦勇温州劲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322号3号车间5楼1,347.002023.1.1-2025.12.31生产

注;涂锦勇承租的相关房屋建筑物到期后,涂锦勇控制的温州豪宏包装有限公司已与温州劲泰重新签订了合同,对金海大道322号2号车间4层进行租赁,租赁期为2026.1.1-2028.12.31。

注;涂锦勇承租的相关房屋建筑物到期后,涂锦勇控制的温州豪宏包装有限公司已与温州劲泰重新签订了合同,对金海大道322号2号车间4层进行租赁,租赁期为2026.1.1-2028.12.31。

(四) 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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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的销售订单。 2、采购合同: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签订的正在履行及履行完毕的框架协议。对于未签订框架协议的主要供应商,披露其截至报告期末超过300万元的采购订单(单笔订单金额未达300万元的主要供应商,披露其金额最高的订单)。 3、授信/借款合同、信用证融资合同:截至报告期末仍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授信/借款合同、信用证融资合同。 4、保证合同:截至报告期末仍在履行的、公司或其子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对应授信/借款合同、信用证融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保证合同。 5、抵押/质押合同:截至报告期末仍在履行的、公司或其子公司作为抵押人的对应授信/借款合同、信用证融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抵押/质押合同。 6、其他重大合同:截至报告期末仍在履行及履行完毕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工程/土地购买/租赁合同。 1、销售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期限/签署日期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采购协议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贝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耀装饰科技有限公司IXPE静音膜、EVA注1静音膜/2023/08/10-2025/12/31履行完毕
2长期买卖合同C?NG TY TNHH V?T LI?U M?I BBL HOME(贝尔家居新材料有限公司)IXPE静音膜、EVA静音膜/2024/06/20-2026/12/31正在履行
3购销框架协议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静音垫、耐磨层/2025/01/01-2025/12/31履行完毕
4原则合同越南恒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IXPE/EVA/2025/11/12-2026/11/11(合同到期前30天若双方没有提出任何终止合同意见,合同自动续约1年)正在履行
5框架采购合同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E泡棉、EVA/2025/01/02-2025/12/31履行完毕
6采购合同爱丽墨西哥地板有限公司PE泡棉$17.832025/04/22履行完毕
7采购合同爱丽墨西哥地板有限公司PE泡棉$18.052025/05/21履行完毕
8采购合同爱丽墨西哥地板有限公司PE泡棉$24.412025/09/17履行完毕
9采购合同爱丽墨西哥地板有限公司PE泡棉$28.072025/11/05履行完毕
10采购合同美国地板有限责任公司PE泡棉$20.472025/05/29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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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合同美国地板有限责任公司PE泡棉$23.622025/10/13履行完毕
12采购合同美国地板有限责任公司PE泡棉$23.622025/10/27履行完毕
13框架采购合同福建腾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PP/2025/01/01-2027/12/31正在履行
14购销合同江苏腾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PP117.392025/05/15履行完毕
15购销合同江苏腾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PP182.462025/10/16履行完毕
16购销合同江苏腾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PP220.272025/11/15履行完毕
17采购年度合同浙江裕华家居材料有限公司耐磨层、IXPE背膜/2025/01/01-2026/12/31正在履行
18采购年度合同浙江裕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耐磨层、EVA背膜、IXPE背膜/2025/01/01-2026/12/31正在履行
19框架采购合同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E泡棉、EVA注1/2024/01/04-2024/12/31履行完毕
20委托加工框架合同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耐磨层加工/2024/01/02-2024/12/31履行完毕
21购销框架协议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XPE/EVA静音垫/2024/01/01-2024/12/31履行完毕
22原则合同越南恒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IXPE/EVA/2023/11/12-2024/11/11(合同到期前30天若双方没有提出任何终止合同意见,合同自动续约1年)正在履行
23购销合同财纳福诺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24/07/30-2025/12/31(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重新签订《购销合同》但仍继续发生交易的,则视作本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长,继续适用本合同的全部条款)正在履行
24购销合同湖南岳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22/01/01-2024/12/31(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重新签订《购销合同》但仍继续发生交易的,则视作本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长,继续适用本合同的全部条款)正在履行
25销售合同CFL越南有限责任公司IXPEVND49,693.52自签订之日(2024/10/14)起开始生效正在履行
26购销框架协议VIETNAM VANLY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IXPE卷材/2023/05/01-2024/12/31(如协议到期时,尚有在本框架协议期限内签署的订单未履行完毕的,则双方应继续依据本框架协议约定条款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27机械设备购销合同C?NG TY TNHH C?NG NGH? V?T LI?U M?I V?N L? VI?T NAMIXPE塑料发泡片材生产机械VND390,000.002024年8月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完成买卖时终止)履行完毕
28购销框架协议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静音垫/耐磨层/2024/01/01-2026/12/31正在履行
29购销框架协议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XPE/EVA静音垫/2023/01/01-2023/12/31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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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购销合同财纳福诺木业(中国)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22/01/01-2023/12/31(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重新签订《购销合同》但仍继续发生交易的,则视作本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长,继续适用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履行完毕
31成品与原材制式采购合作协议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自签订之日(2021/11/20)起2年内有效履行完毕
322022年度购销协议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静音垫/耐磨层/2022/01/01-2023/12/31履行完毕
332022年度购销协议江苏源美竹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静音垫/耐磨层/2022/11/19-2023/11/18履行完毕

注1:EVA指化学交联聚乙烯模压发泡材料,属于PE Foam下属产品类别之一,下同。

2、采购合同

注1:EVA指化学交联聚乙烯模压发泡材料,属于PE Foam下属产品类别之一,下同。 2、采购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期限/签署日期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化工产品销售年度框架合同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漕泾经营部聚丙烯树脂/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12/31止履行完毕
2化工产品(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合同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供方代理)低密度聚乙烯树脂/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12/31止履行完毕
3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334.952025/02/14履行完毕
4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588.722025/05/28履行完毕
5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316.472025/07/03履行完毕
6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315.152025/09/16履行完毕
7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309.542025/10/11履行完毕
8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300.302025/10/21履行完毕
9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1,278.162025/12/10正在履行
10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833.582025/12/10正在履行
11销售合同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低密度聚乙烯1,943.702025/12/22正在履行
12销售合同福州长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白再生颗粒238.392025/11/01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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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购销合同宁波市川坤贸易有限公司聚氯乙烯树脂135.962025/05/19履行完毕
14货物买卖合同嘉兴海奥化工有限公司DOTP(对苯二甲酸二辛酯)26.102025/02/13履行完毕
15化工产品销售年度框架合同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漕泾经营部聚丙烯树脂/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4/12/31止履行完毕
16化工产品(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合同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供方代理)低密度聚乙烯树脂/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4/12/31止履行完毕
17购销合同宁波市川坤贸易有限公司聚氯乙烯树脂152.592024/11/20履行完毕
18化工产品购销合同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乙烯248.402024/04/01履行完毕
19化工产品购销合同浙江明日石化有限公司聚乙烯316.802024/05/17履行完毕
20化工产品购销合同浙江明日石化有限公司聚乙烯313.602024/05/14履行完毕
21购销合同福州新世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二白再生颗粒175.362024/10/14履行完毕
22销售合同福州长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白、二白再生颗粒207.392024/11/15履行完毕
23化工产品购销合同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乙烯483.302023/10/23履行完毕
24化工产品购销合同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乙烯491.402023/11/03履行完毕
25化工产品销售年度框架合同(2023年)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漕泾经营部聚丙烯发泡料/2023/01/01-2023/12/31履行完毕
26化工产品(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合同(2023年)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供方代理)低密度聚乙烯树脂普通膜料/2023/09/05-2023/12/31履行完毕
27销售合同郓城鹏远塑业有限公司PE大白料145.012023/08/17履行完毕
28购销合同宁波英达新材料有限公司AC发泡剂134.552023/06/20履行完毕
29购销合同福州新世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大白、二白再生颗粒258.092023/11/01履行完毕

3、授信/借款合同、信用证融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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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授信对应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未明确约定授信金额与授信期限,根据公司与银行确认结果,该项授信至2026年1月20日有效期届满。

1-1-122

5、抵押/质押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抵/质押权人担保债权内容抵/质押物抵/质押期限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年营业(抵)字024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7年12月26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23,8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等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该抵押合同约定的2022年(营业)字00940号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编号为:浙(2022)嘉南不动产权第0037603号2022/12/27-2027/12/26正在履行
2最高额抵押合同(08900DY22BJI9N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抵押额度有效期内(2022年03月0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已签订的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有未清偿的债务,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整。以及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原签订的编号08900ZA22BGK1DM等的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有未清偿债务。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编号为: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56627号2022/03/08-2026/12/31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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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出租人承租人租赁地址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期限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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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预留/预租/租赁合同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正东工业园的A05号库,计租面积为10,056.60平方米1,891.26注12020/06/01-2025/05/31履行完毕
2房屋预留/预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正东工业园的A2号库一层U4单元,计租面积为3,953.50平方米232.32注22024/10/01-2026/05/31正在履行
3房屋预留/预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三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正东工业园的A05号库,计租面积为10,056.60平方米29.35注32025/06/01-2025/06/30履行完毕
4房屋预留/预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四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正东工业园的A05号库,计租面积为10,056.60平方米30.33注42025/07/01-2025/07/31履行完毕

注1、注2、注3、注4:该四份房屋预留/预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未明确合同总金额,此处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每平方米计租面积的不含税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得出的含税总金额。

注1、注2、注3、注4:该四份房屋预留/预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未明确合同总金额,此处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每平方米计租面积的不含税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得出的含税总金额。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发行人产品运用的主要技术情况 1、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特色技术来源技术应用情况是否实现规模化生产主要专利对应情况
1多系列高性能PE/EVA发泡材料制备技术通过配方设计,调控PE、EVA、发泡剂、助剂的配比,经密炼、开炼制备各相分散均匀的片材,而后通过高温模压发泡或常压自由发泡,控制产品色彩、倍率、硬度、力学性能等,制备阻燃、抗静电、导电、回弹、防潮性能优良的发泡材料,以适应建筑装饰、玩具、爬爬垫、箱包内衬、汽车内饰、缓冲防护等不同应用领域的需求。自主研发PE Foam、瑜伽产品等一种地板防潮保温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ZL201910864607.7) 一种橡胶切片装置 (ZL201310335884.1) 一种环保型瑜伽垫 (ZL202021041667.3) 一种EVA发泡材料的取板装置 (ZL202120137423.3) 一种EVA发泡材料的上料装置 (ZL202120136609.7) 一种硬质发泡片材连接装置 (ZL202120136633.0) 一种具有顶出结构的刀模压板 (ZL202120137391.7) 一种EVA发泡材料连续性切割装置 (ZL202120137393.6) 一种XPE泡棉生产用泡棉裁床(ZL202421347852.3) 一种仿紫檀木纹EVA改性共混的发泡板及其制备方法(Zl202310298599.0) 一种用于密炼后原料挤出装置(ZL202423149432.7) 一种用于开片机的压辊机构(ZL202423153218.9)
2常规型IXPE发泡材料制公司研究了不同型号聚乙烯基体材料的可发性,并基于每种型号材自主研发IXPE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发泡炉 (ZL202120565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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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技术料及其配方配比实现了生产工艺参数的关联性,通过基体筛选与辐照参数的设定实现材料硬度与韧性的调控,改变发泡剂添加量实现倍率和硬度的调控,调控发泡温度与发泡牵引速度实现均匀高效发泡,制备结构性能均一、可控的IXPE发泡材料。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压花电晕装置 (ZL202120566449.X) 一种IXPE泡棉生产设备 (ZL202120565512.8) 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收卷装置 (ZL202120566450.2) 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预热装置 (ZL202120565467.6) 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进料装置 (ZL202120584473.6)
3功能性IXPE发泡材料制备技术公司通过对功能填料进行表面浸润提升其表面活性及分散性,而后根据不同填料耐温及耐剪切性能设计双螺杆剪切模块结构,使功能填料在材料基体中达到微米级分散;或将功能性填料接枝到聚乙烯分子链上;或将不同类型高温聚合物与聚乙烯进行磨粉,制备超细粉体实现一定程度的分散,并通过设计剪切结构单元实现分子链级别的缠绕分散。上述工序后与发泡剂等助剂进行低温挤出母片,高温发泡,制备阻燃、抗菌、导电、抗静电、增硬、增韧的系列功能化IXPE发泡材料。自主研发IXPE一种超软电子交联发泡材料用发泡冷却一体装置 (ZL202311674803.0) INTEGRATED FOAMING AND COOLING DEVICE FOR ULTRA-SOFT ELECTRONIC CROSS-LINKED FOAM MATERIALS(ZA202405044)
4可再生发泡材料制备技术通过对发泡边角料进行高温熔融剪切破坏其网络交联结构,视情况进行一定的化学接枝改性,提高其流动性,避免二次发泡过程中树脂内部局部产生过度交联,彻底分解残存的发泡助剂,使树脂内部成分一致并可控,避免了残存的发泡助剂在二次发泡过程中造成的不可控影响,而后以一定的配比与原材料、复合助剂等进行复配加工,实现发泡交联边角料、残次品的再次利用,提升材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自主研发PE Foam、IXPE等一种利用IXPE发泡边角回料制备的IXPE发泡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ZL202110320918.4) 一种利用发泡回料制备的聚乙烯发泡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ZL201310449361.X)
5超临界流体发泡工程化技术通过自主设计超临界气体控制单元、传热单元、模具结构,将发泡母板置于高温高压的密闭型腔中,使其浸润饱和达到均相体系,进一步地通过快速泄压开模,实现了超临界流体发泡技术制备微孔发泡材料的工程化。自主研发MPP一种泡棉生产定型装置(ZL202322338591.0) 一种泡棉生产用裁切装置(ZL202322338576.6) 一种泡棉生产用发泡装置(ZL202322338572.8) 一种生产聚合物超临界发泡材料用的冷却定型装置 (ZL202310264056.7) 一种超临界发泡复合材料制备设备及其制备方法 (ZL202210628293.2) 一种基于超临界发泡材料的产品生产用模压发泡机 (ZL202210628206.3) 具有压敏特性的微孔发泡导电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ZL201710658933.3) 一种开孔型聚丙烯微孔发泡片材及其生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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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510033049.1) 一种交联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ZL201310447126.9) 一种高效率超临界模压发泡弹性体的制备方法 (ZL202110067891.2)
6新能源电池缓冲阻隔用聚丙烯发泡技术通过对高熔体强度基体筛选配方优化,制备了高可发性宽熔程聚丙烯发泡基体,通过发泡工艺优化调节二氧化碳与氮气的配比及总压力、泄压速率来控制泡孔成核效率,提高了泡孔结构及发泡倍率的均一性,实现泡孔结构的精确调控,通过功能化配方设计,添加阻燃剂、高极性填料,实现了阻燃、高表面能的改性,制备了性能优异且稳定的新能源电池缓冲阻隔用聚丙烯发泡材料。通过后段精密加工工艺,实现了聚丙烯发泡片材最小0.3mm厚度,最小厚度公差±0.1mm的生产制备,拓宽了其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自主研发MPP一种泡棉生产清洁装置(ZL202322338584.0) 一种高效率模压发泡聚丙烯的制备方法 (ZL202010516724.7) 一种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的制备方法 (ZL201910864616.6) 一种导电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ZL201710664117.3) 一种轻质阻燃型新能源电池电芯阻隔垫 (ZL201921521641.6) 一种高回弹聚烯烃发泡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410791091.9) 一种泡棉稳态压缩强度测试机(ZL202420455872.6) 一种本征型阻燃聚丙烯发泡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411553799.7)
75G透波用聚丙烯发泡技术添加紫外吸收剂、光稳定剂、抗氧剂等助剂及高模量聚丙烯,并对剪切模块进行优化实现各组分在材料基体中的良好分散,提高了材料耐候性及力学性能。发泡过程中控制饱和气体压力和泄压速率,对泡孔尺寸与泡孔密度进行精确化设计,实现其介电性能的调控(介电常数≤1.1,介电损耗≤0.01),满足不同频段电磁波的穿透性。对发泡后材料进行高温退火处理提升其尺寸稳定性,并在表面贴合耐候性薄膜,进一步提升其耐候性及刚性,达到户外长时间使用工况,应用在5G天线罩领域。自主研发MPP一种具有梯度孔结构的发泡材料的制备方法 (ZL202110320094.0) 一种热塑性聚合物泡沫球的加工装置 (ZL201921520469.2) 一种轻质高强透波天线罩 (ZL201921528654.6)
8热塑性聚氨酯微孔发泡制备技术通过对不同体系的热塑性聚氨酯进行熔融制备成型,而后对热塑性聚氨酯进行超临界流体的浸润饱和,并通过快速泄压完成发泡,进一步通过快速熟化工艺定型,可应用在高回弹减震鞋材领域。自主研发MTPU一种微孔发泡热塑性聚氨酯基材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2410721866.5)

2、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包括PE Foam、IXPE、MPP及部分瑜伽产品等,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包括PE Foam、IXPE、MPP及部分瑜伽产品等,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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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产品收入73,020.7066,832.3658,441.05
主营业务收入81,832.9075,609.1566,232.83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89.23%88.39%88.24%

(二)公司主要业务资质、荣誉和奖项

1、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主要业务资质、荣誉和奖项 1、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主体资质名称资质编号颁发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有效期至
1新恒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433007910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三部门2024.12.6三年
2新恒泰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04963758嘉兴海关2015.05.04长期有效
3新恒丰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注册编号:312096073C 检验检疫备案号:3169500215青浦海关2020.12.31长期有效
4新恒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证书嘉AQBQGIII202401090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4.11.192024.11-2027.11
5新恒泰排污许可证91330402679551481W001Q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06.142024.06.14-2029.06.13
6温州劲泰排污许可证91330301MA296X9C7X001Q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1.242023.11.25-2028.11.24
7新恒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浙南行审投住建字第2022093号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2022.10.122022.10.12-2027.10.11
8新恒泰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F3346]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09.032025.09.03-2030.09.02
9新恒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交运管许可嘉字330401014329号嘉兴市交通运输局2024.03.122024.03.12-203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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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恒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11424E46833R0M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4.07.052024.07.05-2027.07.04
11新恒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11424S26834R0M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4.07.052024.07.05-2027.07.04
12新恒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11424Q46832R1M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1.07.292021.07.29-2027.07.28
13新恒泰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T183867/0484647上海恩可埃认证有限公司2023.10.062023.10.06-2026.10.05
14新恒泰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24B0001047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2024年8月2024.08-2029.08

注:公司及新恒丰在报告期内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根据2022年12月30日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22年12月30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再办理备案登记。

2、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3、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情况如下:

注:公司及新恒丰在报告期内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根据2022年12月30日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22年12月30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再办理备案登记。 2、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3、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情况如下:
序号获奖主体荣誉/奖项名称授予时间授予机构荣誉/奖项层级
1新恒泰首批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5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
2新恒泰2025年度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2025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
3新恒泰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2025年浙江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省级
4新恒泰2025年度嘉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025年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级
5新恒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4年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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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恒泰2024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2024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
7新恒泰2023年嘉兴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百强2024年国家科技信息资源综合利用与公共服务中心长三角分中心、长三角分中心嘉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市级
8新恒泰2023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
9新恒泰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
10新恒泰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2023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级
11新恒泰2022年浙江省企业研究院2023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级
12新恒泰2022年嘉兴市绿色工厂2022年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级
13新恒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
14新恒泰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
15新恒泰2021年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21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级
16新恒泰2021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产品、项目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情况如下:

(三)公司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1,033人、1,097人和1,185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分布
专业结构人数(人)占比(%)
管理人员11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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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504.22
研发人员1048.78
生产人员91377.05
合计1,185100.00

(2)员工年龄分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缴纳情况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员工总数1,1851,0971,033
实缴人数999896803
未缴人数186201230
其中:退休返聘11610491
新入职员工暂未缴纳1-3
中国台湾省员工无需缴纳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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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泰国无需缴纳17165
自愿放弃51801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89.84%、89.88%和89.96%,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77.73%、81.68%和84.30%。剔除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返聘员工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98.62%、99.29%和99.72%,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85.21%、90.22%和93.45%。

(2)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②部分月末新入职员工当月无法及时办理缴纳手续;

③部分中国台湾省员工选择自行在中国台湾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④越南及泰国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越南恒泰、泰国恒泰员工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⑤根据越南劳动法规,员工试用期及产假期间不要求企业缴纳社保,因此越南恒泰部分试用期及请产假员工未缴纳社保;

⑥部分员工因退休前无法缴费满十五年,无法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带来的收益,以及暂无租房或购房需求等原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不高,自愿放弃缴纳。

(3)社保公积金补缴对发行人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方案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当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以及发行人实际缴纳情况,如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补缴金额以及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述测算,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利润及经营的影响较小,不会致使其不满足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员工宣贯、加强管理等方式尽可能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未按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导致任何费用支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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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劳务用工形式,2023年10月,上述劳务派遣人员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离职协议,并于2023年11月与公司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与浙江中固签订终止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劳务用工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纠纷或潜在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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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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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5)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研发项目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研发负责人员项目 预算 (万元)拟达到的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1高性能PVDF基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完成中试王镇450开展高可发性氟树脂设计、微交联调控、超临界流体微孔发泡板材制备工艺与设备、微孔结构调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开发高性能PVDF基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并实现该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目前行业内可实现工业化生产PVDF基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的企业较少。
2液晶玻璃与晶圆用无析出防静电缓冲保护发泡材料完成中试王镇450通过导电网络的构建,配方组分的调控实现无析出防静电发泡材料的制备,开发无析出防静电缓冲保护发泡材料。目前该技术一直被国外垄断,通过本项目拟实现该种材料的国产化替代。
3功能化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中试阶段刘浩311通过配方调配、辐照工艺调整等技术,精准调控PP分子链三维网络结构,制备高性能功能化辐照交联发泡材料,提升材料阻燃性能、力学性能等综合性能。相较于业内通用技术,该技术可制备综合性能更优异的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可拓展其在更高要求行业内的规模化应用。
4导电型聚氨酯发泡材料的制备及应用中试阶段翁成龙280研究微纳导电填料的分散工艺,以最低的填料浓度构建导电网络;研究涂布发泡过程中的工艺路线和技术参数,实现不同厚度导电型聚氨酯发泡材料的较行业同类产品,本项目拟通过导电填料的改性制备得到具有永久导电性的泡棉,同时涂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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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程更加高效的制备相关卷材产品。
5高弹轻质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中试阶段刘浩320通过原材料改性、发泡工艺研究、加工工艺调整等手段,突破高弹轻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泡孔结构稳定性与性能调控的瓶颈,实现高弹轻质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的制备。相较于业内常用产品,本项目拟制备的材料回弹性更高且密度更低,可进一步扩展发泡材料的应用空间。
6高回弹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中试阶段翁成龙320研究高分子链结构调整和分子量多分散性,以提高其熔体强度;同时研究不同高分子材料界面的协同效应,赋予材料更好的回弹及抗蠕变性能,开发制备高回弹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较同类产品具有更高的熔体强度以及回弹特性,提高产品的性能指标。
7轻量超薄型EVA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中试阶段刘浩100本项目拟通过分子结构设计与先进发泡工艺协同创新,制备出密度低、厚度薄的EVA发泡材料,实现泡孔均匀细化,解决超薄板材发泡过程中的边缘收缩难题。相较于业内常用产品,拟研发密度更低、厚度更薄的EVA发泡材料,实现在鞋材、包装、交通工具、运动用品等应用领域的轻量化升级。
8异型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中试阶段张恺亮311片板材形状的发泡材料存在一定的应用局限,通过构建异型微孔发泡材料可以有效拓展其应用领域,本项目拟研究不同体系热塑性弹性体的熔体强度、超临界流体的扩散效率及溶解度等影响因素,通过调控发泡工艺和后处理工艺等精确控制其三维方向的尺寸精度,制备三维异型热塑性弹性体发泡材料。行业内的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以板材、片材为主,本项目拟开发高回弹异型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以更好地匹配鞋材、运动器械等对异形缓冲回弹材料的需求。
9抗冲击吸能型聚合物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小试阶段王佳林280常规发泡材料具有一定的缓冲性能,但吸能效果较差,本项目拟研究聚烯烃材料与阻尼材料的共混改性,制备相分散均匀的共混物,开发具有高吸能作用的缓冲发泡材料。相较于业内常用产品,拟研发具有更高吸能作用的缓冲发泡材料,以满足更苛刻的应用需求,拓展市场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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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低轨卫星地面终端天线罩用高强高透波材料小试阶段张恺亮280本项目拟通过配方优化增强基体强度,调控发泡倍率与泡孔尺寸,改善发泡材料强度的同时使其具有高透波性。将发泡材料与其他增硬片膜类材料复合制备夹心结构进一步提升其强度,使其适应低轨卫星地面终端天线罩需求。相较于业内通用产品,本项目拟开发强度更好、透波性能更优的地面终端天线罩材料,以有效满足地面终端天线发展带来的市场需求,拟实现公司产品在通信等领域的进一步拓展。
11耐腐蚀性EVA发泡材料的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小试阶段翁成龙300明确材料的链式降解机理,研究不同助剂、不同工艺等对材料降解的影响,测试材料在不同老化环境下的性能保持率,实现EVA发泡材料在苛刻环境下的应用目标,同时优化整体生产发泡流程,优化泡孔结构以提升整体的宏观性能。相较于同类产品,本项目开发的材料具有更耐严苛环境的优势,实现其在户外、高腐蚀等严苛使用环境的应用拓展。
12动态交联EVA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小试阶段王佳林300通过化学交联和辐照交联等工艺,调控分子链网络,使相关树脂形成三维网络结构,结合发泡剂分解产生的气体形成均匀的泡孔,实现材料的高闭孔率很高,提升材料的性能。较同类产品具有更好的抗撕裂、耐老化和稳定性,回弹性能出色,全面提升了产品的性能指标。

2、研发投入构成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具体构成及研发项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六)研发投入分析、1.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和“2.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3、合作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作研发的情况。

五、 境外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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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分别为7,377.62万元、10,975.07万元和15,579.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86%、14.18%和18.64%,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越南、土耳其、韩国等国家。

(二)境外资产情况

公司在越南、泰国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恒泰和泰国恒泰,境外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三)境外经营管理情况

随着越南恒泰和泰国恒泰生产经营的开展,公司境外资产规模及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公司管理团队始终积极参与境外业务的经营管理,实施本地化管理模式,从管理架构及机制、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公司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针对海外子公司,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并从公司内部与当地市场选拔配备合适的人才,统筹协调对境外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准确掌握跨境运营中遇到的风险。同时,公司将境外子公司重要审批事项纳入总部审批系统,并设置生产、仓储等ERP信息管理系统,公司生产、管理、仓储、财务等部门在境外均派驻人员或专门设置涉外岗位,及时对海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营进行监督。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本地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吸收和培养当地人才,公司的生产、行政管理团队均包含一定的外籍本地员工,并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七、 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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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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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并履行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

二、 特别表决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 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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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之“2-10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相关规定,连续12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与相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或同一业务)累计金额基本一致或匹配的,可不视为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按照上述判断原则,2023年度,公司与对应主体的受托支付金额未超过当期采购金额。 公司将上述取得的贷款资金均用于日常正常经营,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涉及转贷的银行借款均已全额偿还本息,不存在贷款逾期及欠息情况,未对贷款银行或第三方造成经济纠纷和损失。 (2)转贷行为是否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及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取得相关贷款银行和当地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上述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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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票据找零主要系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为方便交易,同部分以票据结算的客户,采用票据背书支付的方式找还结算差价。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票据使用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但相关票据在到期时全部解付,没有产生争议或纠纷。 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已出具《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确认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行未对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未查询到温州劲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受到该行行政处罚的信息。 公司已积极整改报告期内上述不规范行为,2023年12月31日之后不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情况。

四、 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开展经营活动。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6起行政处罚情况,该等处罚行为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处罚部门处罚对象事由处罚形式整改及不利影响消除情况
12024.01.24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新恒泰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对需要复查的80名劳动者安排复查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7,000元公司已缴纳罚款,已安排相关劳动者复查并向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提交整改报告,不利影响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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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06.27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新恒泰单位未经许可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罚款1,000元人民币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已整改完毕,不利影响已消除。
32024.02.28越南太原省税务局越南恒泰逾期未提交增值税抵扣申报表罚款35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000元)越南恒泰已缴纳罚款并已补充提交税务登记表,不利影响已消除。
42024.10.17越南太原省税务局越南恒泰逾期未提交税务登记表罚款8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300元)越南恒泰已缴纳罚款并已补充提交增值税抵扣申报表,不利影响已消除。
52025.03.18嘉兴海关新恒泰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申报错误罚款1,500元人民币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已按期完成海关修撤单手续的补办,不利影响已消除。
62025.06.24越南第七区税务局越南恒泰在税务申报中错误或不完整填写与纳税义务相关的指标罚款2,6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200元)越南恒泰已缴纳罚款并已按照当地主管机关要求填写与纳税义务相关数据并提交,不利影响已消除。

针对职业健康检查事项,2024年4月15日,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出具《证明》:“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未产生重大危害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截至证明出具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针对发行人购买危化品事项,2024年7月5日,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出具《证明》:“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且现已得到纠正,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越南恒泰税务处罚事项,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越南恒泰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公司履行了罚款缴纳义务以降低潜在风险。

针对出口货物编码申报错误事项,发行人适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罚款档次,适用于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的裁量基准,处罚情节和幅度为“一般”,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公司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被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6项受行政处罚行为已完成整改,不利影响已消除,发行人已制定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并有效执行。

针对职业健康检查事项,2024年4月15日,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出具《证明》:“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未产生重大危害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截至证明出具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针对发行人购买危化品事项,2024年7月5日,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出具《证明》:“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且现已得到纠正,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越南恒泰税务处罚事项,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越南恒泰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公司履行了罚款缴纳义务以降低潜在风险。

针对出口货物编码申报错误事项,发行人适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罚款档次,适用于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的裁量基准,处罚情节和幅度为“一般”,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公司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被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6项受行政处罚行为已完成整改,不利影响已消除,发行人已制定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并有效执行。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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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担保的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嘉兴力权、嘉兴熙宏、温州瑞鸿,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嘉兴力权、嘉兴熙宏为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温州瑞鸿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仓储租赁,未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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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上述第1至3项所涉及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上述第1至3项所涉及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上述第1至4项所涉及的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上述第1至4项所涉及的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主要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
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金玮持有17.33%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熙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陈春平持有17.33%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温州市龙湾区华隆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平担任董事
温州瑞鸿仓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玮持股80.00%、并担任执行董事,陈俊桦持股20%
温州市泰锦鞋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平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黄巧武持股60.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深圳市信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中延持股76.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深圳市信豪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中延持股8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信豪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中延持股90.00%
深圳市信豪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中延持股90.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珠海市翠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江秀华持股100%,张汉君曾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25年9月离任

珠海市翠珠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汉君担任执行董事
珠海市信豪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江秀华持股90.00%,张中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珠海市金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江秀华间接持股90.00%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金琳服装网店实际控制人金玮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金琳担任经营者
海盐县武原安硕管理咨询服务部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勤峰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雪珍担任经营者
大连卓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华书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毕泉书担任副总经理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华书担任独立董事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华书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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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海盐县武原晨旭汽车用品服务部独立董事沈雪军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沈根观担任经营者

6、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7、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公司曾经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组织的情况,及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主要如下:

6、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7、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公司曾经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组织的情况,及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主要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
新加坡恒泰报告期内发行人全资孙公司,已于2024年10月注销
张惠忠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2023年12月离任
杨晋涛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2023年12月离任
颜贻泼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2023年7月离任
汪建萍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9月离任
温州市威蒙服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平曾持股65.00%,已于2021年5月注销
上海铭弥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玮曾持股60.00%、陈俊桦曾持股40%,已于2021年4月注销
温州市一航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玮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林秀莲曾持股80.00%,已于2021年10月注销
温州市庄威服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玮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林秀莲曾持股65.10%,已于2022年1月退出持股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勤峰曾担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已于2021年4月离任
中山市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俊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汉君持股50%,并曾担任董事,已于2023年8月离任
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沈雪军曾于报告期内担任负责人,已于2025年辞去负责人职务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担任独立董事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担任独立董事
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担任独立董事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担任独立董事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曾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3年5月离任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曾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4月离任
浙江英菲行汽车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彩香担任财务总监
海宁市海昌惠彪皮草行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惠彪担任经营者
海宁市周王庙平辉百货店历史独立董事张惠忠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陆平辉担任经营者
贵港海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杨晋涛持股4.75%,并曾担任董事,已于2025年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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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晟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杨晋涛持股51.00%,已于2023年7月注销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杨晋涛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11月离任。历史独立董事汪建萍曾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9月离任
温州攀远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颜贻泼持股75.00%
张掖利信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颜贻泼间接持股75.00%,已于2024年6月注销
张掖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颜贻泼间接持股75.00%,已于2024年5月注销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历史独立董事颜贻泼担任合伙人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颜贻泼曾于报告期内担任董事,已于2023年8月离任
杭州鸿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汪建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倪承奎持股曾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25年3月注销
杭州摩雅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历史独立董事汪建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倪伟光持股93%,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佳琪服装店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童元丰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柯岚曾担任经营者,已于2022年1月注销
新北区春江徐鑫眼镜店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会主席徐鑫担任经营者,已于2025年4月注销
嘉兴市闻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会主席徐鑫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徐上军持股100.00%,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武汉华之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翁成龙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彩锦持股20.00%,并担任董事
杭州临安翁家便利店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翁成龙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翁根后担任经营者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汇总表

单位:万元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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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瑞鸿与温州劲泰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温州瑞鸿将其拥有的3辆旧货车转让给温州劲泰,转让价为3.2万元(含税),出售车辆的交易价格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温州劲泰已向温州瑞鸿支付了前述车辆购买款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2)关联担保 ①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②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报告期末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春平5,000.00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金玮5,000.00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陈春平、金玮1,694.002021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25日
陈春平、金玮4,500.00自2021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陈春平、金玮2,200.00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陈春平1,000.002022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
陈春平1,000.002022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
陈春平1,000.002022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
温州劲泰15,000.002022年3月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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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平1,100.00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金玮1,100.00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陈春平2,200.00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金玮2,200.00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陈春平3,750.00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玮3,750.00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3,000.00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金玮3,000.00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陈春平、金玮2,000.00自2023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期间发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温州劲泰2,000.00自2023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期间发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陈春平3,000.00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温州劲泰3,000.00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8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陈春平3,000.00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陈春平5,000.00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2,000.00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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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劲泰、陈春平、金玮2,000.00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4年2月16日期间发生的之债务,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金玮10,000.00自2023年3月1日至2028年3月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金玮1,450.002023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
温州劲泰3,300.00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7年10月8日期间发生的债务,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3,300.00自2023年8月3日至2028年8月3日期间发生的债务,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温州劲泰3,000.00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每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金玮3,000.00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每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金玮2,400.00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5,000.00自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金玮5,000.00自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陈春平5,500.00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9年9月2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金玮5,500.00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9年9月2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陈春平3,300.00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玮3,300.00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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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温州劲泰5,000.00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金玮5,000.00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5,000.00自2025年6月4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陈春平3,630.00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玮3,630.00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关联方资金往来

①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4、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科目关联方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款项性质
账面金额账面金额账面金额
其他应付款温州瑞鸿---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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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金玮--23.95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小计--23.95-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已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方进行回避表决。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和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活动,公司已经建立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相应制度性规定。

此外,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全体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三)承诺具体内容”相关内容。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已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方进行回避表决。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和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活动,公司已经建立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相应制度性规定。

此外,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全体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三)承诺具体内容”相关内容。

八、 其他事项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现行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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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7,994,272.5376,171,523.0288,300,289.1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0,511,319.4236,256,521.92
衍生金融资产-96,089.94-
应收票据60,082,397.6463,818,430.0765,582,317.84
应收账款284,721,062.65269,954,398.24200,248,478.37
应收款项融资34,010,064.7123,111,412.5036,909,479.22
预付款项5,698,128.677,862,503.296,404,311.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237,962.686,018,997.243,192,686.9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8,346,627.2969,039,099.3867,093,673.0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723,063.8414,701,321.112,938,773.31
流动资产合计571,813,580.01541,285,094.21506,926,531.0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741,141.822,994,889.503,248,637.18
固定资产424,616,324.88335,222,544.38302,230,090.95
在建工程39,413,440.5280,501,813.6123,304,657.4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284,578.5010,850,365.786,565,322.38
无形资产56,248,783.9157,601,173.0049,178,281.97
开发支出---

1-1-154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233,177.051,603,599.32433,877.54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9,944.49581,950.25243,195.44
其他非流动资产28,200,343.821,517,287.903,730,039.45
非流动资产合计557,757,734.99490,873,623.74388,934,102.33
资产总计1,129,571,315.001,032,158,717.95895,860,633.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1,244,501.72183,689,707.23187,276,360.7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639,836.95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4,716,737.1871,079,552.4351,395,349.54
预收款项1,633,201.831,206,342.001,191,942.00
合同负债1,986,353.981,505,074.972,230,783.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6,185,750.0023,499,049.4422,668,533.46
应交税费11,051,212.676,063,256.908,288,649.43
其他应付款1,839,052.703,430,856.751,428,003.5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964,337.316,925,563.194,360,710.32
其他流动负债33,814,859.6840,992,120.2126,847,359.34
流动负债合计307,436,007.07338,391,523.12306,327,529.0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9,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79,081.544,378,561.742,849,043.4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7,431,052.4720,388,245.7113,208,848.09
递延所得税负债5,065,888.434,149,618.584,040,374.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2,076,022.4428,916,426.0320,098,265.73
负债合计349,512,029.51367,307,949.15326,425,794.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23,270,000.00123,270,000.00123,2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1-1-15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11,625,951.84309,537,342.32307,448,73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417,209.391,527,708.27-35,288.1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2,825,972.1321,679,267.2212,438,408.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08,920,152.13208,836,450.99126,312,985.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80,059,285.49664,850,768.80569,434,838.6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80,059,285.49664,850,768.80569,434,838.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29,571,315.001,032,158,717.95895,860,633.38

法定代表人:陈春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勤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单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7,680,998.2866,515,065.4685,060,014.78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20,256,521.92
衍生金融资产-96,089.94-
应收票据55,809,464.1159,996,534.0760,135,253.19
应收账款294,408,305.92273,708,137.54203,920,952.25
应收款项融资33,779,930.7122,976,712.5036,201,654.55
预付款项5,416,066.577,523,316.865,998,260.53
其他应收款2,038,552.952,929,801.177,534,427.4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3,048,118.5857,040,969.2157,866,573.5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830,188.6812,885,162.34392,900.13
流动资产合计525,011,625.80504,171,789.09477,366,558.4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97,286,336.78164,730,683.51134,478,539.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741,141.822,994,889.503,248,637.18
固定资产316,171,048.65227,008,429.91210,318,194.02
在建工程7,903,784.8576,454,111.7523,304,657.42

1-1-15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00,578.613,029,382.434,513,211.78
无形资产26,426,610.7726,926,937.8217,651,984.7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89,505.251,276,789.33433,877.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8,200,343.821,517,287.903,681,174.42
非流动资产合计580,219,350.55503,938,512.15397,630,276.67
资产总计1,105,230,976.351,008,110,301.24874,996,835.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1,244,501.72183,689,707.23177,276,360.7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639,836.95
应付票据--300,000.00
应付账款45,106,658.9364,565,465.2450,473,122.71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24,584,096.7221,936,705.5220,545,862.45
应交税费9,424,878.104,301,338.637,033,286.49
其他应付款1,302,531.913,013,428.95962,794.2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1,694,819.041,135,075.611,841,572.4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56,455.382,707,205.123,575,927.99
其他流动负债31,684,935.0637,976,363.0424,608,010.94
流动负债合计286,598,876.86319,325,289.34287,256,774.9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41,788.711,550,833.0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7,431,052.4720,388,245.7113,208,848.09
递延所得税负债4,652,688.833,862,277.923,484,873.3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1,083,741.3024,792,312.3418,244,554.51
负债合计327,682,618.16344,117,601.68305,501,329.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3,270,000.00123,270,000.00123,2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18,326,619.60316,238,010.08314,149,400.56

1-1-1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2,825,972.1321,679,267.2212,438,408.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03,125,766.46202,805,422.26119,637,696.30
所有者权益合计777,548,358.19663,992,699.56569,495,505.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105,230,976.351,008,110,301.24874,996,835.07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35,695,492.79774,218,573.46679,267,969.70
其中:营业收入835,695,492.79774,218,573.46679,267,969.7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12,292,370.34677,316,198.84575,676,533.06
其中:营业成本615,141,239.58577,784,265.23489,768,778.8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7,064,281.007,437,036.155,923,958.33
销售费用12,699,900.7313,552,321.3010,925,347.66
管理费用36,266,800.3638,225,891.5126,198,577.66
研发费用35,698,787.8536,229,893.2235,795,426.92
财务费用5,421,360.824,086,791.437,064,443.68
其中:利息费用5,349,808.466,065,178.776,880,684.08
利息收入1,420,343.081,112,564.16421,116.38
加:其他收益11,667,523.1914,115,738.7710,966,378.4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4,485.03-439,488.04-980,656.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2,393.25747,246.31485,249.5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448,410.41-4,766,410.36-168,539.1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78,315.22-1,174,551.86-407,617.40

1-1-1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6,475.92-637,369.42268,234.4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4,723,517.65104,747,540.02113,754,486.31
加:营业外收入1,597,323.8291,413.63277,808.05
减:营业外支出459,948.03372,612.3212,110.1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5,860,893.44104,466,341.33114,020,184.25
减:所得税费用14,630,487.3912,702,017.1113,063,508.3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89,501.121,562,996.43-35,288.1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89,501.121,562,996.43-35,288.16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89,501.121,562,996.43-35,288.1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889,501.121,562,996.43-35,288.16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3,119,907.1793,327,320.65100,921,387.7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3,119,907.1793,327,320.65100,921,387.7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0.740.8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00.740.83

1-1-159

法定代表人:陈春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勤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单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787,636,890.58735,972,669.78632,731,522.55
减:营业成本577,895,216.05549,009,584.94455,517,026.04
税金及附加5,657,419.215,767,134.074,887,645.92
销售费用11,388,212.5711,897,286.969,609,072.19
管理费用27,953,736.3729,985,137.7720,498,174.58
研发费用35,698,787.8536,229,893.2235,795,426.92
财务费用4,948,130.353,936,891.296,709,800.53
其中:利息费用4,851,230.695,744,012.016,605,596.94
利息收入1,316,968.611,094,529.12507,613.89
加:其他收益11,667,300.8414,093,648.7810,952,226.2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5,958.62-441,204.41-980,656.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2,393.25735,926.89485,249.5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137,733.05-2,340,398.33-2,136,460.7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92,062.45-5,080,452.64-407,617.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3,166.72-1,032,913.04268,234.4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4,827,708.37105,081,348.78107,895,352.30
加:营业外收入1,568,313.9890,792.40277,808.01
减:营业外支出320,851.26324,627.0812,062.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6,075,171.09104,847,514.10108,161,097.84
减:所得税费用14,608,121.9812,438,929.7011,356,274.1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1,467,049.1192,408,584.4096,804,823.7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1,467,049.1192,408,584.4096,804,823.7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1-160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1,467,049.1192,408,584.4096,804,823.7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617,188,555.71538,261,621.77493,804,987.5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465,906.48-71,694.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76,789.1821,252,820.9115,314,814.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8,931,251.37559,514,442.68509,191,496.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5,068,299.80342,286,118.73330,768,772.2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0,932,744.25126,549,812.34100,850,926.69
支付的各项税费28,578,030.3440,732,187.6224,446,961.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23,704.0620,746,680.7412,684,225.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9,702,778.45530,314,799.43468,750,88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228,472.9229,199,643.2540,440,610.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16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224,491.2836,996,680.8310,038.4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43,646.352,026,954.201,249,017.0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68,137.6339,023,635.031,259,055.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875,147.5554,333,467.8413,873,691.99
投资支付的现金-11,448,304.7536,925,884.4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875,147.5565,781,772.5950,799,576.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07,009.92-26,758,137.56-49,540,520.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2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3,289,588.49174,066,343.60297,909,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299,342.1621,082,389.1120,164,363.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5,588,930.65195,148,732.71398,323,363.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1,918,217.27198,376,712.00318,7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06,242.855,353,126.676,449,351.6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361,231.848,325,639.815,188,342.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7,185,691.96212,055,478.48330,417,69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96,761.31-16,906,745.7767,905,668.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39,530.762,200,994.933,012.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464,232.45-12,264,245.1558,808,771.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5,530,040.0887,794,285.2328,985,514.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994,272.5375,530,040.0887,794,285.23

法定代表人:陈春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勤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单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71,852,608.37509,227,824.28491,263,289.32
收到的税费返还2,680,529.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08,304.8120,815,263.7512,950,446.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2,141,442.56530,043,088.03504,213,736.17

1-1-1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8,712,986.63332,127,042.23345,302,309.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7,445,020.11114,298,598.7192,460,515.50
支付的各项税费24,177,796.9738,608,063.9321,607,454.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114,486.0518,502,023.2811,205,879.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3,450,289.76503,535,728.15470,576,159.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691,152.8026,507,359.8833,637,577.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1,698.2720,994,964.4610,038.4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47,121.633,171,937.181,249,017.0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5,905.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8,819.9024,166,901.641,434,961.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715,008.4227,865,612.1112,796,058.56
投资支付的现金33,832,462.7435,881,924.9522,648,796.4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547,471.1663,747,537.0635,444,854.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788,651.26-39,580,635.42-34,009,893.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2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3,289,588.49174,066,343.60287,909,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418,487.8528,760,900.0920,164,363.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5,708,076.34202,827,243.69388,323,363.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1,918,217.27198,376,712.0031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06,242.855,353,126.676,190,796.0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88,390.384,640,333.584,558,521.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2,912,850.50208,370,172.25322,749,317.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204,774.16-5,542,928.5665,574,045.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27,317.16372,781.3339,077.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70,410.22-18,243,422.7765,240,806.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310,588.0684,554,010.8319,313,204.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680,998.2866,310,588.0684,554,010.83

二、 审计意见

2025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013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1-1-163

审计报告日期2026年1月30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孙峰、吕爱珍、周璇
2024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98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孙峰、吕爱珍、周璇
2023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33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5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孙峰、吕爱珍、周璇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名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纳入合并范围的期间合并类型取得方式
1上海新恒丰实业有限公司100%100%2023年1月-2025年12月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
2温州劲泰新材料有限公司100%100%2023年1月-2025年12月全资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164

3越南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100%100%2023年7月-2025年12月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
4恒泰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100%100%2023年9月-2025年12月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
5新恒泰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100%100%2024年4月-2024年10月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3年7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2023年9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恒泰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3)2024年4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恒泰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于2024年10月注销,注销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3年7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2023年9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恒泰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3)2024年4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恒泰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于2024年10月注销,注销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1-165

1-1-166

1-1-167

1-1-168

1-1-169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知,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1-170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1-1-171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土地所有权其他公司对泰国土地具有永久产权,不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5.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1-172

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③减值测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年限平均法500.00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年限平均法100.0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1-173

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1-174

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7.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1-175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境内销售:

①签收模式:公司将产品运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②寄售模式: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寄售仓),客户从寄售仓领用产品后,根据领用清单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

出口销售采用FOB、CIF形式的,货物报关出口并确认货物已装船或装车后确认收入;采用EXW形式的,客户厂内自提签收时确认收入。

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176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9.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1-1-177

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1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和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金融工具减值、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时点等,相关领域会计政策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金融工具”、“2.存货”、“3.固定资产”、“5.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7.收入”等相关内容。

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6,475.92-696,216.14268,234.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8,591,860.3811,769,987.658,589,395.6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386,734.14-212,377.86-184,112.9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816.06751,478.3338.4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7,336.79-10,941.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1-1-178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37,375.79-222,351.97260,327.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9,640,130.8011,390,520.018,944,824.49
减:所得税影响数1,500,527.251,664,223.741,339,978.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8,139,603.559,726,296.277,604,846.2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139,603.559,726,296.277,604,846.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90,802.5082,038,027.9593,351,829.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7.3210.607.53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60.48万元、972.63万元和813.96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7.53%、10.60%和7.3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1-1-179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总计(元)1,129,571,315.001,032,158,717.95895,860,633.38
股东权益合计(元)780,059,285.49664,850,768.80569,434,838.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780,059,285.49664,850,768.80569,434,838.63
每股净资产(元/股)6.335.394.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335.394.62
资产负债率(合并)(%)30.9435.5936.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9.6534.1334.91
营业收入(元)835,695,492.79774,218,573.46679,267,969.70
毛利率(%)26.3925.3727.90
净利润(元)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11,230,406.0591,764,324.22100,956,675.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03,090,802.5082,038,027.9593,351,82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03,090,802.5082,038,027.9593,351,829.6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178,216,156.99151,890,575.73156,979,869.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014.872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4.2713.2919.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0.74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00.74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9,228,472.9229,199,643.2540,440,610.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50.240.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274.685.27
应收账款周转率3.013.293.61
存货周转率8.358.497.39
流动比率1.861.601.65
速动比率1.611.401.44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1-1-180

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净损益)/期初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9、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0、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1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1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1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15、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16、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181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1-1-182

1-1-183

的积极发展将有效促进并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行业现状及发展情况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5,972.296,343.166,551.36
商业承兑汇票35.9538.686.87
合计6,008.246,381.846,558.23

注:2023年末、2024年末商业承兑汇票均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2025年末商业承兑汇票含财务公司承兑汇票1.04万元。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538.45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3,538.45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228.33
商业承兑汇票-14.14
合计-4,242.46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582.1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3,582.10

1-1-184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6,010.13100.001.890.036,008.2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5,972.2999.37--5,972.29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1.100.020.055.001.04
商业承兑汇票36.750.611.845.0034.91
合计6,010.13100.001.89-6,008.24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6,383.88100.002.040.036,381.8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6,343.1699.366,343.16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40.720.642.045.0038.68
合计6,383.88100.002.04-6,381.84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6,558.59100.000.360.016,558.23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6,551.3699.896,551.36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7.230.110.365.006.87
合计6,558.59100.000.36-6,558.23

1-1-185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5,972.29--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1.100.055.00
商业承兑汇票36.751.845.00
合计6,010.131.890.03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6,343.16--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40.722.045.00
合计6,383.882.040.03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6,551.36--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7.230.365.00
合计6,558.590.360.01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照票据类型确认组合。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41.841.981.89
合计2.041.841.981.89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361.672.04

1-1-186

合计0.361.67--2.04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850.490.36
合计0.85-0.49-0.36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信用等级一般的包括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

应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符合应收款项融资确认条件,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项目列报,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不终止确认,待到期时才终止确认。

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应收票据余额均为有业务实质的客户支付货款形成。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498.461,688.493,690.95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902.54622.65-
合计3,401.012,311.143,690.95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187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票面期限较短,票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按照票面金额确定公允价值。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类别2024.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1-1-18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2,343.91100.0032.771.402,311.1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688.4972.04--1,688.49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655.4227.9632.775.00622.65
合计2,343.91100.0032.77-2,311.14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本期变动金额2023.12.31

1-1-189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合计-----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分别为3,690.95万元、2,311.14万元和3,401.0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8%、4.27%和5.95%,均为有业务实质的客户支付货款形成。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均为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极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为“建行e信通”、“比亚迪迪链”,其信用等级及安全性相对较好,无法兑付的风险较低。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9,753.5127,997.7620,865.73
1至2年1,022.17485.46201.90
2至3年108.5790.27179.66
3年以上274.44350.79277.00
合计31,158.6828,924.2921,524.2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18.982.95918.98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239.7097.051,767.605.8528,472.11
其中:账龄组合30,239.7097.051,767.605.8528,472.11
合计31,158.68100.002,686.58-28,472.11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37.670.82237.67100.00-

1-1-190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8,686.6299.181,691.185.9026,995.44
其中:账龄组合28,686.6299.181,691.185.9026,995.44
合计28,924.29100.001,928.85-26,995.44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5.640.63135.6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388.6599.371,363.816.3820,024.85
其中:账龄组合21,388.6599.371,363.816.3820,024.85
合计21,524.29100.001,499.45-20,024.85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669.54669.54100.00难以收回
山东小犀实业有限公司56.0056.00100.00难以收回
姚国兴10.5410.54100.00难以收回
章校明3.883.88100.00难以收回
宁波宏尚工艺品有限公司13.6613.66100.00难以收回
湖州艾科米绿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7.1037.10100.00难以收回
郭晓坤49.2049.20100.00难以收回
昆山航添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907.90100.00难以收回
常山心诺工贸有限公司19.9619.96100.00难以收回
海宁布老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4.684.68100.00难以收回
宁波长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4.164.16100.00难以收回
苏州市铂宏箱包辅料厂3.483.48100.00难以收回
扬州市铂永箱包辅料厂1.881.88100.00难以收回
杭州东耀贸易有25.5325.53100.00难以收回

1-1-191

限公司
温州市艾穆鞋业有限公司5.005.00100.00难以收回
温州市法比鞋业有限公司3.003.00100.00难以收回
温州市柒彩鞋材有限公司1.961.96100.00难以收回
温州星雨科技有限公司1.501.50100.00难以收回
合计918.98918.98100.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东小犀实业有限公司56.0056.00100.00难以收回
姚国兴15.4315.43100.00难以收回
杭州立轩箱包配件有限公司12.1612.16100.00难以收回
章校明9.579.57100.00难以收回
安徽省精正电器有限公司28.8128.81100.00难以收回
宁波宏尚工艺品有限公司13.6613.66100.00难以收回
湖州艾科米绿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7.1037.10100.00难以收回
郭晓坤49.2049.20100.00难以收回
东阳市金杰文化用品有限公司7.837.83100.00难以收回
昆山航添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907.90100.00难以收回
合计237.67237.67100.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东小犀实业有限公司56.0056.00100.00难以收回
姚国兴15.4315.43100.00难以收回
杭州立轩箱包配件有限公司12.1612.16100.00难以收回
章校明9.579.57100.00难以收回
安徽省精正电器有限公司28.8128.81100.00难以收回
宁波宏尚玩具有限公司13.6613.66100.00难以收回
合计135.64135.64100.00-

1-1-19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0.63%、0.82%和2.95%,占比较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未收回主要系客户经营异常或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公司对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已经通过提起诉讼等相关安排进行积极催收。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30,239.701,767.605.85
合计30,239.701,767.605.85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8,686.621,691.185.90
合计28,686.621,691.185.90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1,388.651,363.816.38
合计21,388.651,363.816.38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一)、1.金融工具”。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7.67740.6920.7338.65918.9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91.18107.95-31.541,767.60
合计1,928.85848.6520.7370.182,686.58

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期计提金额中含汇率变动产生的-0.82万元。

单位:万元

1-1-193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5.64102.03237.6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63.81327.371,691.18
合计1,499.45429.40--1,928.85

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期计提金额中含汇率变动产生的-0.06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4.2642.471.09135.6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01.8961.921,363.81
合计1,396.15104.391.09-1,499.45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核销金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70.1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339.537.51116.98
浙江裕华家居材料有限公司1,280.774.1164.0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6.133.3652.31
财纳福诺家居(中国)有限公司757.742.4337.89
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669.542.15669.54

1-1-194

合计6,093.7019.56940.75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04.028.66125.20
VIETNAM VANLY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1,306.014.5265.30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793.3748.74
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725.522.5136.28
M.J.INTERNATIONAL FLOORING AND INTERIOR PRODUCTS INC663.282.2933.16
合计6,173.6221.35308.68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679.557.8083.98
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963.274.4848.16
常山柚丰工贸有限公司636.612.9631.83
财纳福诺木业(中国)有限公司550.602.5627.53
VIETNAM VANLY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424.861.9721.24
合计4,254.8919.77212.74

其他说明:

无。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195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24,723.5379.3524,018.8983.0417,729.4482.37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6,435.1520.654,905.4016.963,794.8517.63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1,158.68100.0028,924.29100.0021,524.29100.00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1,158.68-28,924.29-21,524.29-
其中: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余额2,269.01-533.71---
其中:普通应收账款余额28,889.67-28,390.58-21,524.29-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期后回款2,160.737.48%26,489.8793.31%21,094.9298.01%
未回款金额26,728.9492.52%1,900.716.69%429.371.99%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024.85万元、26,995.44万元和28,472.1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9.48%、34.87%和34.07%。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

1-1-196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公告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故未对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下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1次、3.29次和3.01次,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客户类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所差异。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1-1-197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365.03-2,365.03
在产品816.76-816.76
库存商品2,883.19106.312,776.88
发出商品233.216.49226.72
自制半成品1,695.2345.961,649.27
合计7,993.42158.767,834.66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132.75-2,132.75
在产品545.95-545.95
库存商品2,596.8457.292,539.55
发出商品207.142.74204.40
自制半成品1,544.4263.161,481.26
合计7,027.11123.206,903.91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664.53-2,664.53
在产品647.84-647.84
库存商品2,241.2436.432,204.81
发出商品141.840.01141.83
自制半成品1,054.694.321,050.37
合计6,750.1340.766,709.37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57.29100.53-0.5650.95-106.31
自制半成品63.1640.81-0.8257.19-45.96
发出商品2.746.49-2.74-6.49
合计123.20147.83-1.38110.89-158.76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36.4351.55-30.68-57.29

1-1-198

自制半成品4.3263.16-4.32-63.16
发出商品0.012.74-0.01-2.74
合计40.76117.46-35.02-123.2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77.3636.43-77.36-36.43
自制半成品14.424.32-14.42-4.32
发出商品10.80.01-10.8-0.01
合计102.5840.76-102.58-40.76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40.76万元、123.20万元和158.76万元。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已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①存货整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存货账面余额7,993.427,027.116,750.13
存货跌价准备158.76123.2040.76
存货账面价值7,834.666,903.916,709.37
流动资产57,181.3654,128.5150,692.65
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资产13.70%12.75%13.24%
营业成本61,514.1257,778.4348,976.88

1-1-19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39次、8.49次和8.35次,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对交付及时性要求较高,为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要求,公司保持较高的生产效率和存货周转率。 总体而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为稳定,各类别金额变动主要受公司产销规模以及

1-1-200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公司各类存货变动具有合理性。

2.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理财产品-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625.65万元、1,051.13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15%、1.94%和0.00%。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2.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货币掉期-
合计-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00万元、9.61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衍生金融资产为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货币掉期产品。

3.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1-201

4.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1.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货币掉期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和货币掉期产品是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减少汇率波动风险,使用闲余资金购买的相关产品。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42,461.6333,522.2530,223.0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2,461.6333,522.2530,223.01

1-1-202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土地所有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516.7123,063.401,134.701,542.792,056.4952,314.09
2.本期增加金额7,314.705,075.31212.0941.0895.5512,738.73
(1)购置-833.20203.6731.66-1,068.53
(2)在建工程转入7,314.704,243.468.949.13-11,576.23
(3)汇率变动--1.35-0.520.2895.5593.97
3.本期减少金额-224.3232.7614.21-271.28
(1)处置或报废-224.3232.7614.21-271.28
4.期末余额31,831.4027,914.401,314.031,569.672,152.0464,781.5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9,132.787,705.36634.121,319.58-18,791.84
2.本期增加金额1,322.052,160.51201.5889.35-3,773.49
(1)计提1,322.052,160.83201.8889.35-3,774.11
(2)汇率变动--0.31-0.30-0.01--0.62
3.本期减少金额-200.8131.1213.50-245.42
(1)处置或报废-200.8131.1213.50-245.42
4.期末余额10,454.839,665.07804.581,395.43-22,319.9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1,376.5718,249.33509.45174.242,152.0442,461.63
2.期初账面价值15,383.9315,358.05500.57223.222,056.4933,522.25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土地所有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422.5719,325.97989.701,518.71-46,256.96
2.本期增加金额94.144,486.84224.3755.782,056.496,917.61
(1)购置13.121,697.27225.4755.872,056.494,048.21
(2)在建工程转入81.012,791.99---2,873.00
(3)汇率变动--2.41-1.10-0.09--3.61
3.本期减少金额-749.4179.3731.70-860.48
(1)处置或报废-749.4179.3731.70-860.48
4.期末余额24,516.7123,063.401,134.701,542.792,056.4952,314.09

1-1-20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953.596,337.80505.631,236.93-16,033.95
2.本期增加金额1,179.181,851.68202.52112.35-3,345.74
(1)计提1,179.181,851.72202.53112.35-3,345.78
(2)汇率变动--0.03-0.01---0.04
3.本期减少金额-484.1374.0229.70587.85
(1)处置或报废-484.1374.0229.70587.85
4.期末余额9,132.787,705.36634.121,319.5818,791.8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5,383.9315,358.05500.57223.222,056.4933,522.25
2.期初账面价值16,468.9812,988.17484.07281.79-30,223.01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394.3517,285.04759.801,378.2343,817.42
2.本期增加金额28.232,148.78249.58140.492,567.07
(1)购置28.23972.02249.58140.491,390.32
(2)在建工程转入1,176.761,176.76
3.本期减少金额107.8419.69127.53
(1)处置或报废107.8419.69127.53
4.期末余额24,422.5719,325.97989.701,518.7146,256.9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776.934,768.35355.281,082.3412,982.90
2.本期增加金额1,176.661,581.31167.95154.583,080.50
(1)计提1,176.661,581.31167.95154.583,080.50
3.本期减少金额11.8517.6029.46
(1)处置或报废11.8517.6029.46
4.期末余额7,953.596,337.80505.631,236.9316,033.9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468.9812,988.17484.07281.7930,223.01
2.期初账面价值17,617.4212,516.69404.52295.8830,834.52

1-1-204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335.63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223.01万元、33,522.25万元和42,461.6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71%、68.29%和76.13%。

1-1-205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行业内的平均水平较为一致,各公司均选用年限平均法作为折旧方法,各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3,941.348,050.182,330.47
工程物资---
合计3,941.348,050.182,330.47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安装设备749.46-749.46

1-1-206

IXPE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2.77-2.77
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4.08-4.08
泰国WHA园区新建厂房812.55-812.55
泰国IXPE产线建设工程2,372.49-2,372.49
合计3,941.34-3,941.34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安装设备2,328.66-2,328.66
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47.51-47.51
网商微孔发泡MES项目31.99-31.99
顺远OA对接银行系统以及财务系统1.42-1.42
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5,607.53-5,607.53
泰国WHA园区新建厂房33.07-33.07
合计8,050.18-8,050.18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安装设备2,237.45-2,237.45
用友U8接口软件15.93-15.93
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77.09-77.09
合计2,330.47-2,330.47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其中:本期利息资本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1-1-207

累计金额化金额
待安装设备-2,328.66406.951,986.15-749.46-未完工---自有资金
IXPE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4,602.00-1,879.391,876.61-2.7740.84未完工---自有资金
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21,684.005,607.531,879.877,483.32-4.0834.53未完工---自有资金
泰国WHA园区新建厂房1,078.0033.07779.47--812.5575.38未完工---自有资金
泰国IXPE产线建设工程3,500.00-2,372.49--2,372.4967.79未完工---自有资金
合计-7,969.267,318.1711,346.08-3,941.34------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待安装设备-2,237.452,883.202,791.99-2,328.66-未完工---自有资金
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207.0077.0951.4481.01-47.5179.26未完工---自有资金
用友U8接口软件16.0015.93-15.93--100.00已完工---自有资金
网商微孔发泡MES项目60.00-31.99--31.9953.32未完工---自有资金
顺远OA对接银行系统以及财务系统2.60-1.42--1.4254.43未完工---自有资金
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21,684.00-5,607.53--5,607.5325.86未完工---自有资金
泰国WHA园区新建厂房1,078.00-33.07--33.073.07未完工---自有资金
合计-2,330.478,608.652,888.93-8,050.18------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工程进度利息其中:本期利息资金来源

1-1-208

金额减少金额算比例(%)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
待安装设备-10.443,374.641,147.63-2,237.45-未完工---自有资金
网商精益生产管理系统软件100.0066.9821.2488.22--100.00已完工---自有资金
用友U8接口软件20.00-15.93--15.9379.65未完工---自有资金
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112.6335.54-77.09-未完工---自有资金
合计-77.423,524.431,271.39-2,330.47------

其他说明:

无。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330.47万元、8,050.18万元和3,941.34万元。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IXPE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待安装设备等。

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209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050.11128.537,178.64
2.本期增加金额-34.4534.45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在建工程转入-34.4534.4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050.11162.987,213.0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395.5922.931,418.52
2.本期增加金额153.8215.87169.69
(1)计提153.8215.87169.6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549.4138.801,588.2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500.70124.185,624.88
2.期初账面价值5,654.52105.605,760.12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059.00112.606,171.60
2.本期增加金额991.1115.931,007.04
(1)购置991.11-991.1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在建工程转入-15.9315.9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050.11128.537,178.6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43.4310.341,253.77

1-1-210

2.本期增加金额152.1712.59164.75
(1)计提152.1712.59164.7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395.5922.931,418.5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654.52105.605,760.12
2.期初账面价值4,815.57102.264,917.83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059.0024.386,083.38
2.本期增加金额-88.2288.22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在建工程转入-88.2288.2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059.00112.606,171.6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109.436.431,115.86
2.本期增加金额134.003.91137.90
(1)计提134.003.91137.9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243.4310.341,253.7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815.57102.264,917.83
2.期初账面价值4,949.5717.954,967.51

1-1-211

其他说明:

无。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917.83万元、5,760.12万元和5,624.88万元,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5年12月31日
收购新聚联高分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化学交联聚乙烯常压发泡材料业务相关资产290.30
合计290.30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收购新聚联高分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化学交联聚乙烯常压发泡材料业务相关资产290.30290.30

1-1-212

合计290.30290.30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30日,公司与新聚联高分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收购了新聚联高分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化学交联聚乙烯常压发泡材料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人员和客户关系,该业务所构成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和所产生的收入,构成了业务合并。上述收购对应的不含税合并成本为1,590.27万元,取得时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99.97万元,合并形成整体商誉为290.30万元。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回收金额。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经测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期末商誉计提减值290.30万元。

(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商誉为2021年收购新聚联高分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化学交联聚乙烯常压发泡材料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人员和客户关系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商誉原值均为290.30万元,各期末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1-1-213

质押借款261.25
抵押借款5,532.02
保证借款6,767.82
信用借款4,375.33
票据贴现179.33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8.70
合计17,124.45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公司依据各项贷款担保方式以及业务性质的不同划分贷款种类。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8,727.64万元、18,368.97万元和17,124.45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1.14%、54.28%和55.70%。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或违约等情形。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衍生金融负债-
合计-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衍生金融负债为远期外汇合约和人民币对外币期权产品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63.98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0.21%、

0.00%和0.00%,总体金额较小。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1-214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98.64
合计198.64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223.08万元、150.51万元和198.6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73%、0.44%和0.65%,主要系预收产品销售货款。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要求部分客户在产品发货前,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金额款项作为预付货款。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2,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0.00
合计1,9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1,900.00万元,为向银行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抵押借款。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短期应付债券-

1-1-215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额22.37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3,359.12
合计3,381.49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684.74万元、4,099.21万元和3,381.4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76%、12.11%和11.00%,主要系公司待转销项税额和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所形成的负债。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124.4549.0018,368.9750.0118,727.6457.37
衍生金融负债----63.980.20
应付账款5,471.6715.667,107.9619.355,139.5315.74
预收款项163.320.47120.630.33119.190.37
合同负债198.640.57150.510.41223.080.68
应付职工薪酬2,618.587.492,349.906.402,266.856.94
应交税费1,105.123.16606.331.65828.862.54
其他应付款183.910.53343.090.93142.800.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96.431.42692.561.89436.071.34
其他流动负债3,381.499.674,099.2111.162,684.748.22

1-1-216

流动负债合计30,743.6087.9633,839.1592.1330,632.7593.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00.005.44----
租赁负债57.910.17437.861.19284.900.87
递延收益1,743.114.992,038.825.551,320.884.05
递延所得税负债506.591.45414.961.13404.041.24
非流动负债合计4,207.6012.042,891.647.872,009.836.16
负债合计34,951.20100.0036,730.79100.0032,642.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3.84%、92.13%和87.96%,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6%、7.87%和12.04%。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2,642.58万元、36,730.79万元和34,951.20万元。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高,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付账款和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有所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65、1.60和1.86,速动比率分别为1.44、1.40和1.61,短期偿债指标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流动性较好,保证了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44%、35.59%和30.94%,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积累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大幅改善公司的融资能力,特别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公司简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润阳科技-5.116.53
祥源新材-5.584.42

1-1-217

平均值-5.355.48
本公司1.861.601.65
速动比率(倍)润阳科技-4.515.91
祥源新材-4.884.12
平均值-4.705.02
本公司1.611.401.44
资产负债率(合并)润阳科技-11.57%10.28%
祥源新材-10.25%37.27%
平均值-10.91%23.78%
本公司30.94%35.59%36.44%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相对稳定,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所需的营运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不断增加,但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和自身盈利,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融资渠道丰富,资金相对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总体财务风险较低,不存在显著的偿债能力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相对稳定,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所需的营运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不断增加,但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和自身盈利,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融资渠道丰富,资金相对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总体财务风险较低,不存在显著的偿债能力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5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2,327.00-----12,327.00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4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2,327.00-----12,327.00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3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1,685.00642---64212,327.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18

林爱忠、倪庆一、安乔温州对公司进行增资。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0,386.13--30,386.13
其他资本公积567.61208.86-776.47
合计30,953.73208.86-31,162.60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0,386.13--30,386.13
其他资本公积358.75208.86-567.61
合计30,744.87208.86-30,953.7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3,003.137,383.00-30,386.13
其他资本公积149.88208.86-358.75
合计23,153.017,591.86-30,744.8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21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额2025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2.77188.95---188.95-341.72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52.77188.95---188.95-341.72

1-1-22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52.77188.95---188.95-341.7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额2024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53156.30---156.30-152.77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53156.30---156.30-152.7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53156.30---156.30-152.7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额202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减:前期计入其减:前期计入其他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税后归属于少

1-1-221

发生额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公司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53----3.53--3.53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53----3.53--3.5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53----3.53--3.5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系子公司越南恒泰和泰国恒泰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1-1-222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167.931,114.67-3,282.6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167.931,114.67-3,282.60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243.84924.09-2,167.93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243.84924.09-2,167.9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75.79968.05-1,243.84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75.79968.05-1,243.8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0,883.6512,631.303,503.6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0,883.6512,631.303,503.6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23.049,176.4310,095.6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14.67924.09968.0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净资产折股-
期末未分配利润30,892.0220,883.6512,631.3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23

无。

9.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金额分别为56,943.48万元、66,485.08万元和78,005.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增发股份及持续盈利综合所致。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3112.930.71
银行存款9,799.127,540.078,778.72
其他货币资金-64.1550.60
合计9,799.437,617.158,830.0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655.84393.7217.37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远期外汇合约保证金-0.0050.60
冻结的银行存款-64.15-
合计-64.1550.6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830.03万元、7,617.15万元和9,799.43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42%、14.07%和17.14%。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是远期外汇合约保证金和因久悬户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2. 预付款项

1-1-224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562.1398.65781.1499.36628.5998.15
1至2年4.230.741.660.214.390.69
2至3年--2.000.257.451.16
3年以上3.450.611.450.18--
合计569.81100.00786.25100.00640.4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苏州瑞运来塑化进出口有限公司157.9827.72
上海远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7.1011.78
宁波市川坤贸易有限公司66.2611.63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漕泾经营部58.0410.19
厦门凯米克贸易有限公司45.908.06
合计395.2869.38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漕泾经营部393.2150.01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8.3312.51
上海古格瑞新材料有限公司80.4310.23
山西瑞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4.963.17
浙江富立邦无纺科技有限公司19.202.44
合计616.1478.36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漕泾经营部159.2724.87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82.1712.83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608.37
天津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39.626.19
宁波市川坤贸易有限公司31.944.99

1-1-225

合计366.6157.25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40.43万元、786.25万元和569.81万元,主要系预付材料款、电费、运费等,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6%、1.45%和1.00%。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23.80601.90319.27
合计323.80601.90319.27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6.174.5316.17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41.0395.4717.235.05323.80
其中:账龄组合25.187.051.445.7123.74
押金保证金组合315.8588.4215.795.00300.06
合计357.19100.0033.409.35323.80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35.71100.0033.815.32601.90
其中:账龄组合216.2834.0212.845.94203.44
押金保证金组合419.4365.9820.975.00398.46
合计635.71100.0033.815.32601.90

1-1-226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40.45100.0021.186.22319.27
其中:账龄组合101.5429.839.239.0992.31
押金保证金组合238.970.1711.955.00226.96
合计340.45100.0021.186.22319.27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佛山市德盟包装机械有限公司161,658.00161,658.00100难以收回
合计161,658.00161,658.001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
合计----

单位:万元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占比分别为0.00%、0.00%和4.53%,总体占比较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未收回主要系对方经营异常,无力偿还。公司已经通过提起诉讼等相关安排进行积极催收。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5.181.445.71
押金保证金组合315.8515.795.00
合计341.0317.235.05

1-1-227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16.2812.845.94
押金保证金组合419.4320.975.00
合计635.7133.815.32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101.549.239.09
押金保证金组合238.911.955.00
合计340.4521.186.22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33.81--33.81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6.1716.17
本期转回16.58--16.58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5年12月31日余额17.23-16.1733.40

注:其他变动系汇率变动产生。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1-1-228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315.85419.43238.90
备用金---
往来款31.1064.0462.77
借款10.2413.0529.60
出口退税-139.199.17
合计357.19635.71340.45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6.37386.66147.06
1至2年202.6361.751.96
2至3年28.19-0.14
3年以上100.00187.30191.30
合计357.19635.71340.45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229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保证金100.003年以上28.005.00
C?NG TY TNHH MASS WELL VI?T NAM押金87.121-2年58.93万元,2-3年28.19万元24.394.36
ALPHA INDUSTRIAL RUNGSIT CO,.LTD押金77.061-2年21.573.85
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押金37.091年以内2.00万元,1-2年35.09万元10.381.85
佛山市德盟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往来款16.171-2年4.5316.17
合计-317.44-88.8731.23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4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出口退税出口退税139.191年以内130.02万元,1-2年9.17万元21.908.34
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押金122.381年以内35.09万元,3年以上87.30万元19.256.12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保证金100.003年以上15.735.00
C?NG TY TNHH MASS WELL VI?T NAM押金99.821年以内61.57万元,1-2年38.25万元15.704.99
ALPHA INDUSTRIAL RUNGSIT CO,.LTD押金73.641年以内11.583.68
合计-535.03-84.1628.13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3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1-230

数的比例(%)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保证金100.003年以上29.375.00
嘉兴南湖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押金87.303年以上25.644.36
C?NG TY TNHH MASS WELL VI?T NAM押金39.891年以内11.721.99
南京吉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往来款36.001年以内10.571.80
浙江富立邦无纺科技有限公司押金10.001年以内2.940.50
合计-273.18-80.2413.66

(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319.27万元、601.90万元和323.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3%、1.11%和0.57%。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往来款、员工借款及备用金、出口退税等,总体金额较小。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货款3,187.11
工程设备款1,004.09
其他费用1,280.48
合计5,471.67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福州长盛国际贸易有373.216.82货款

1-1-231

限公司
嘉兴全辰物流有限公司343.716.28运费
苏州和塑美科技有限公司312.495.71货款
江苏捷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43.704.45设备款
MBS Buildings Co., Ltd.237.684.34设备款
合计1,510.7927.61-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温州开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5.08厂房建设尾款
合计165.08-

注:公司对温州开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账龄为1年以内21.48万元,1-2年57.80万元,2-3年82.57万元,3年以上3.24万元。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及设备工程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139.53万元、7,107.96万元和5,471.6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6.78%、21.01%和17.80%。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2023年末至2024年末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一方面系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公司相应加大材料采购,从而使得期末应付材料款增加,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等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款项尚未结算;2025年末较2024年末下降,主要系当期货款支付较多和工程款到期支付。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预收租金163.32
合计163.3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232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各期末,预收款项分别为119.19万元、120.63万元和163.32万元,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的租金。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273.7513,307.6213,051.952,529.42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76.151,054.331,041.3289.16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349.9014,361.9414,093.272,618.5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138.9011,853.6911,718.842,273.75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7.95884.34936.1476.15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266.8512,738.0312,654.982,349.9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1,502.0810,069.999,433.172,138.90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96.93582.94651.92127.95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699.0110,652.9310,085.092,266.85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

1-1-233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208.3611,717.1011,470.472,454.98
2、职工福利费-691.55691.55-
3、社会保险费48.74656.29649.1355.89
其中:医疗保险费44.18571.00566.7148.47
工伤保险费4.5685.2982.437.42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14.73211.18209.5516.36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9231.5131.252.18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273.7513,307.6213,051.952,529.4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078.2610,242.4410,112.342,208.36
2、职工福利费-827.89827.89-
3、社会保险费46.27541.52539.0548.74
其中:医疗保险费38.99488.55483.3644.18
工伤保险费7.2852.9755.684.56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12.70173.04171.0114.73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768.8068.551.92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138.9011,853.6911,718.842,273.7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432.789,065.428,419.942,078.26
2、职工福利费-514.09514.09-
3、社会保险费54.81365.57374.1246.27
其中:医疗保险费29.53324.50315.0538.99
工伤保险费25.2841.0759.077.28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13.13102.30102.7312.7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3622.6122.301.67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502.0810,069.999,433.172,138.90

1-1-234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73.691,022.511,009.7586.46
2、失业保险费2.4631.8231.582.7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76.151,054.331,041.3289.16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22.96855.64904.9173.69
2、失业保险费4.9928.7031.232.4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27.95884.34936.1476.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89.85562.26629.15122.96
2、失业保险费7.0820.6822.774.99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96.93582.94651.92127.95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员工薪酬主要包括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266.85万元、2,349.90万元和2,618.58万元,占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40%、6.94%和8.52%。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83.91343.09142.80
合计183.91343.09142.80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1-1-235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借款--23.95
押金59.8744.6945.59
往来款104.0398.3973.25
保证金20.00200.00-
合计183.91343.09142.80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24.8867.91293.0585.4194.6566.28
1至2年20.2711.026.441.8843.3630.36
2至3年4.652.5339.9111.631.100.77
3年以上34.1018.543.691.083.692.59
合计183.91100.00343.09100.00142.80100.00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嘉兴市社保中心非关联方往来款50.701年以内27.57
浙江百意伦智控系统有限公非关联方押金30.003年以上16.31

1-1-236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非关联方往来款21.171年以内11.51
温州美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20.001年以内10.88
浙江禾汇建设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20.001-2年10.88
合计--141.87-77.14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浙江禾汇建设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200.001年以内58.29
嘉兴市社保中心非关联方往来款46.031年以内13.42
浙江百意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30.002-3年8.74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非关联方往来款18.971年以内5.53
默飓电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6.002-3年1.75
合计--301.00-87.7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嘉兴市社保中心非关联方往来款44.071年以内30.86
浙江百意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30.001-2年21.01
金玮关联方借款23.951年以内16.77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非关联方往来款15.821年以内11.08
默飓电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6.001-2年4.20
合计--119.84-83.92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42.80万元、343.09万元和183.91万元,占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7%、1.01%和0.60%,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往来款。

1-1-237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98.64150.51223.08
合计198.64150.51223.08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223.08万元、150.51万元和198.6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73%、0.44%和0.65%,主要系预收产品销售货款。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要求部分客户在产品发货前,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金额款项作为预付货款。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1,743.112,038.821,320.88
合计1,743.112,038.821,320.8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320.88万元、2,038.82万元和1,743.11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930.05462.972,108.39332.30
未实现内部收益138.5227.7036.507.30

1-1-238

形成
递延收益形成1,743.11261.472,038.82305.82
租赁负债452.8887.871,130.41209.84
合计5,264.55840.015,314.13855.27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561.75243.42
衍生金融工具形成63.989.60
递延收益形成1,320.88198.13
租赁负债720.98118.56
合计3,667.59569.7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7,742.761,161.416,722.981,008.45
使用权资产428.4683.191,085.04201.86
衍生金融工具形成--10.741.72
合计8,171.221,244.607,818.761,212.03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5,604.59840.69
使用权资产656.53108.74
合计6,261.13949.43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38.01101.99
递延所得税负债738.01506.59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97.0758.20
递延所得税负债797.07414.96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1-1-239

递延所得税资产545.3924.32
递延所得税负债545.39404.0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0.0112.27-
可抵扣亏损1,014.79808.19315.71
合计1,014.80820.47315.7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年份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备注
2026年110.50110.50110.50-
2027年56.9556.9556.95-
2028年148.27148.27148.27-
2029年492.48492.48--
2030年206.60---
合计1,014.79808.19315.71-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24.32万元、58.20万元和101.99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404.04万元、414.96万元和506.59万元,主要系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产生,整体金额较小。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未交增值税476.63766.6136.19
待认证进项税-17.90229.05
预缴所得税12.662.7210.11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18.53
在途资金-682.90-
发行费用283.02--
合计772.311,470.13293.8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未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预缴所得税、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和在途资金。在途资金主要是境外子公司于期末支付货款至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尚未到账形成。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2,820.03-2,820.03151.73-151.73
合计2,820.03-2,820.03151.73-151.73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276.00276.00
预付土地款97.0097.00
合计373.00-373.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73.00万元、151.73万元和2,820.03万元,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土地款。

16. 其他披露事项

(1)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值534.21534.21534.21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534.21534.21534.21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34.72209.34183.97
2.本期增加金额25.3725.3725.37

1-1-241

—计提或摊销25.3725.3725.37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260.09234.72209.34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余额274.11299.49324.86
2.期初账面价值299.49324.86350.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均为对外出租房屋建筑物。

(2)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为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 (3)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43.39万元、160.36万元和123.32万元,主要为公司装修工程、排污权、保险费等形成。 (4)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1-242

增值税170.95-7.12
企业所得税509.17178.34455.71
个人所得税0.470.930.06
房产税280.53299.00263.34
土地使用税98.8098.8085.20
印花税11.757.146.23
城市维护建设税13.8011.055.60
教育费附加7.986.633.36
地方教育附加5.324.422.24
环境保护税0.000.000.01
泰国预扣税6.36--
合计1,105.12606.33828.86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828.86万元、606.33万元和1,105.12万元。2024年末的应交税费较少主要系2024年的预缴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多,期末应交所得税金额较小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

单位:万元

公司将租赁期大于12个月的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81,832.9097.9275,609.1597.6666,232.8397.51
其他业务收入1,736.652.081,812.712.341,693.962.49
合计83,569.55100.0077,421.86100.0067,926.8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3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926.80万元、77,421.86万元和83,569.55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51%、97.66%和97.92%,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废料销售收入、房屋租赁收入等,占比较小。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PE Foam28,763.4135.1530,555.7140.4131,035.9546.86
IXPE20,739.2925.3419,970.4926.4115,807.3023.87
MPP20,677.0125.2713,148.6917.399,193.3313.88
PVC耐磨层6,824.058.347,184.059.506,657.1210.05
其他4,829.165.904,750.216.293,539.135.34
合计81,832.90100.0075,609.15100.0066,232.8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4

(3)MPP

公司MPP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缓冲绝缘材料和通信领域微波天线罩等。伴随着新能源电池领域、通信领域等快速发展,公司MPP产品迎来较大的市场增量需求。同时,随着公司MPP产品生产线的不断增加,产品产能迅速扩充,产品销量实现大幅提升,带动MPP产品收入实现大幅提升。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56,149.4668.6156,617.7774.8852,701.8379.57
华南6,326.617.734,784.686.333,205.784.84
华中1,022.021.251,577.902.091,318.071.99
西南2,492.223.051,528.592.021,431.262.16
境内其他地区264.540.32129.010.17203.430.31
境外15,578.0619.0410,971.2014.517,372.4711.13
合计81,832.90100.0075,609.15100.0066,232.8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境内销售为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境内销售的占比分别为88.87%、

85.49%和80.96%。境内销售主要以华东地区为主,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因此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等周边地区。随着公司MPP产品销售规模的逐年增长,公司境内业务销售半径亦相应有所增长,华南和西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比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7,372.47万元、10,971.20万元和15,578.0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13%、14.51%和19.0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积极布局境外市场,以及海外子公司业务逐步增长,境外销售逐年有所增加。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客户77,411.6994.6069,662.5192.1458,549.4688.40
贸易商4,421.215.405,946.647.867,683.3811.60
合计81,832.90100.0075,609.15100.0066,232.8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5

户收入占比分别为88.40%、92.14%和94.60%,占比较高。公司贸易商客户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均为买断式交易,贸易商通过自有渠道实现产品最终销售。

公司向贸易类客户提供的产品以成品类为主,如地垫、瑜伽产品等生活及运动用品、PE Foam成品、IXPE等,公司对贸易商客户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通过贸易商销售具有商业合理性,主要原因如下:

①对于瑜伽产品、PE Foam中的地垫及纸张等,公司该类产品占总收入比例较低,终端客户非常分散,公司直接开拓零售客户市场相对困难且成本较高,而贸易商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

②PE Foam作为广泛使用的基础原材料,除可直接制成地垫、纸张外,在建筑装饰、婴童用品、运动用品、包装、鞋材、胶带等产品上均可广泛使用,部分小型或个人加工厂存在少量需求,通常可以选择向贸易商就近直接采购或向贸易商采购其他原材料时配套采购部分新恒泰产品。对于此类客户,由于其规模较小、采购需求零星且采购量较低,公司直接开拓该类市场的开拓成本、管理成本及资金风险均较高,通过贸易商销售具有合理性;

③境外大型商超、大型企业通常需要在国内采购品种繁多的商品,从境外直接对接境内各个生产商流程较为繁琐、人工成本较高,而通过境内采购公司或通过境内外贸易商统一进行采购,可以集中采购各类需要的产品,并集中报关、运输等,可以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运输成本;

④部分贸易商客户拥有特有的境内外客户资源,能够及时获取并响应终端客户需求,公司借助贸易商客户的渠道优势和区域优势可以扩大销售规模、增加收入和利润。

综上,基于公司部分产品终端消费者众多、客户集中度低、区域分布分散,且贸易商具有特有的客户资源优势,公司部分产品通过贸易商销售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6,683.6520.3914,561.5019.2612,782.2319.30
第二季度20,804.2225.4218,549.4224.5316,426.1824.80
第三季度21,446.6826.2119,261.3625.4718,241.2127.54
第四季度22,898.3627.9823,236.8730.7318,783.2128.36
合计81,832.90100.0075,609.15100.0066,232.8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6

6. 主营业务收入按其他分类

□适用 √不适用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3,210.613.84
2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136.113.75
3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87.033.69
4福建腾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14.503.01
5浙江裕华家居材料有限公司2,370.692.84
合计14,318.9417.13-
2024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46.333.93
2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35.713.92
3财纳福诺家居(中国)有限公司2,724.223.52
4VIETNAM VANLY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2,337.023.02
5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327.803.01
合计13,471.0717.40-
2023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73.224.52
2财纳福诺家居(中国)有限公司2,896.764.26
3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2,573.583.79
4VN ECOFLOOR JSC2,479.903.65
5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373.543.49
合计13,396.9919.7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相对稳定,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销售额50%以上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持有股份。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及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特殊关系。

8. 其他披露事项

1-1-247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40.46万元、190.98万元和46.9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为0.50%、0.25%和0.06%。第三方回款主要为:①公司部分境外客户由于外汇管制、外汇出境手续繁琐等原因,由境外客户指定方付款;②境外客户委托代理商等付款;③基于结算便利、资金临时性周转等因素考虑,部分客户货款由该客户委托法定代表人及其亲属、股东、合伙人、员工、客户同一集团内公司、关联公司等代为支付。

1-1-248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第三方回款情况符合自身的经营模式和行业惯例,具备商业合理性,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第三方回款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情形。支付货款的第三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事项导致货款归属纠纷的情况,上述第三方回款事项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926.80万元、77,421.86万元和83,569.5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6,232.83万元、75,609.15万元和81,832.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51%、97.66%和97.92%,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与重要客户持续深入的合作、开拓新客户以及下游产品需求变动综合影响所致。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其稳定的产品品质、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完整的产品配方工艺体系、丰富的产品结构等优势,逐步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公司产品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直接材料是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是公司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员工薪酬等;制造费用是指在生产中发生的不能归入到直接材料和人工成本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能耗、折旧摊销等。

公司的成本核算流程及方法、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如下:

(1)直接材料:各生产车间按照不同产品实际领用的材料数量进行归集,材料出库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计算出相关材料成本;

(2)直接人工:按照各生产车间直接从事生产工作人员的薪酬归集当月发生的人工成本,月末根据当期产品完工入库数量及对应定额工价对归集的直接人工进行分配;

(3)制造费用:按费用类别归集当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对于能归集到具体车间的能耗、折旧等归集到具体的产品车间;对于共用的制造费用则按合理的原则进行分摊,月末根据当期产品完工入库数量及对应定额工价对归集的制造费用进行分配。

公司根据前述各成本项目的归集和分配方法,核算出各产品的生产成本金额,计入库存商品,销售完成确认收入时,将该产品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1-1-249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61,155.3899.4257,272.6799.1248,660.3999.35
其他业务成本358.740.58505.760.88316.480.65
合计61,514.12100.0057,778.43100.0048,976.8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48,976.88万元、57,778.43万元和61,514.1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35%、99.12%和99.42%。各类产品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较为一致。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37,091.7260.6536,331.1463.4430,970.6963.65
直接人工8,757.5914.327,553.1213.196,341.7013.03
制造费用12,494.0220.4311,072.5319.339,715.5319.97
运输费2,812.054.602,315.884.041,632.483.35
合计61,155.38100.0057,272.67100.0048,660.39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输费组成。其中公司直接材料主要为PE、PP、PVC、发泡剂等材料成本;直接人工为生产人员薪酬;制造费用主要为折旧费、水电费等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以直接材料为主,占比分别为63.65%、63.44%和60.65%,占比较为稳定。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PE Foam24,315.7239.7624,911.2143.5023,872.7749.06
IXPE14,890.5624.3513,149.1522.9610,113.7120.78
MPP11,144.1818.228,200.1714.325,168.1610.62
PVC耐磨层6,473.7510.596,799.3811.876,561.8813.49
其他4,331.177.084,212.767.352,943.876.05
合计61,155.38100.0057,272.67100.0048,660.39100.00

1-1-25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8,660.39万元、57,272.67万元和61,155.38万元,各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变化与当期该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5. 主营业务成本按销售区域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48,772.0879.7549,326.0886.1243,251.8288.89
境外12,383.3020.257,946.5913.885,408.5711.11
合计61,155.38100.0057,272.67100.0048,660.39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内销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88.89%、86.12%和79.75%,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占比结构相匹配。

6.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6,595.3616.46
2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4,499.8911.23
3福州长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634.186.57
4宁波市川坤贸易有限公司2,244.265.60
5嘉兴海奥化工有限公司1,635.454.08
合计17,609.1343.95-
2024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5,472.5214.17
2宁波市川坤贸易有限公司2,434.296.30
3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08.116.24
4福州新世源进出口有限公司2,066.695.35
5福州长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967.655.09
合计14,349.2637.15-
2023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41.4213.07

1-1-251

2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3,024.379.10
3郓城鹏远塑业有限公司2,030.716.11
4宁波英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644.354.95
5福州新世源进出口有限公司1,546.914.66
合计12,587.7637.8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过50%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8.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48,976.88万元、57,778.43万元和61,514.12万元,整体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均超过90%,报告期内公司成本变动主要系收入规模增长及收入结构变化所致,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变动具有较高的匹配性。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20,677.5293.7518,336.4893.3517,572.4492.73
其中:PE Foam4,447.6920.175,644.5028.737,163.1737.80
IXPE5,848.7326.526,821.3434.735,693.6030.05
MPP9,532.8343.224,948.5225.194,025.1721.24
PVC耐磨层350.301.59384.671.9695.240.50
其他497.992.26537.452.74595.263.14
其他业务毛利1,377.916.251,306.956.651,377.487.27
合计22,055.43100.0019,643.43100.0018,949.9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52

收入、成本结构相匹配。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PE Foam15.4635.1518.4740.4123.0846.86
IXPE28.2025.3434.1626.4136.0223.87
MPP46.1025.2737.6417.3943.7813.88
PVC耐磨层5.138.345.359.501.4310.05
其他10.315.9011.316.2916.825.34
合计25.27100.0024.25100.0026.5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4年度,公司PE Foam产品单价较2023年度相对稳定,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单位成本变动所致。2024年度PE Foam产品单位成本同比上涨6.96%,主要系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回升及员工薪酬增长使得产品单位成本同比有所上升所致。2025年度,PE Foam产品单位成本较2024年度上涨0.93%,主要系公司生产和销售重点从PE Foam逐步转向IXPE、MPP产品,PE Foam产品产销量和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有所上升,同时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市场竞争影响,使得PE Foam产品单价较2024年度下降2.66%,受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的共同影响,2025年度PE Foam产品毛利率较2024年度有所下降。 (2)IXPE 报告期内,公司IXPE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6.02%、34.16%和28.20%,公司IXPE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单价2,051.601,868.552,051.47

1-1-253

单位成本1,473.021,230.311,312.56
毛利率28.20%34.16%36.02%

2024年度公司IXPE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1.86个百分点,主要系产品单价下降所致。2024年度,IXPE产品单价下降,一方面系产品结构变动所致。IXPE产品单价主要受发泡倍率影响,单价与产品发泡倍率呈反向变动关系,发泡倍率越高,单位材料投入越低,单价越低,反之则反。2024年度,公司IXPE产品中单价较高的低倍率发泡片收入占比降低,单价相对较低的高倍率发泡片收入占比有所增加,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IXPE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也相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随着产品生产工艺的日趋成熟和产品销量的逐步增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有所降低。2025年度公司IXPE产品毛利率较2024年度下降5.9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单位成本上升所致。2025年度,海外子公司IXPE产品销售规模有所提升,但其生产设备还处于磨合爬坡阶段,加之公司境内IXPE产量小幅下降,使得公司IXPE整体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有所增加,带动单位成本上升。

(3)MPP

报告期内,公司MPP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3.78%、37.64%和46.10%,公司MPP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2024年度公司MPP产品毛利率下降6.15个百分点,主要系销售单价下降所致。2024年度,MPP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17.31%,一方面系产品结构变动影响。2024年度,低倍率发泡片收入占比下降,高倍率发泡片收入占比增加,MPP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也相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系产品下游市场应用和产销规模变化影响。公司MPP产品2022年度和2023年度在部分国内新能源电池领域对原硅胶类材料等逐步实施替代,供需两旺,销售单价也相对较高,随着公司产品产销规模逐渐提升,产品单价有所降低。 2025年度公司MPP毛利率较2024年度上升8.46个百分点,主要系受电动车市场规模增加影响,MPP产品下游动力电池市场需求旺盛,带动其产销量相应增加,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相应下降,同时原材料价格同期也有所下降,但MPP产品单价下降幅度小于原材料下降幅度以及成本整体下降幅度,综合导致毛利率有所提升。 (4)PVC耐磨层 报告期内,公司PVC耐磨层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43%、5.35%和5.13%,各年实现的毛利额占公司综合毛利的比例均在2%以下,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相对较小。2024年度和2025年度毛利率整体有所上升,一方面系其主要原材料PVC采购价格下降;另一方面系PVC耐磨层产量提升,规模

1-1-254

化效应加强,摊薄固定成本所致。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境内26.3980.9623.6985.4926.5288.87
境外20.5119.0427.5714.5126.6411.13
合计25.27100.0024.25100.0026.5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来源于境内客户,境内销售占比超过80%,近年来,公司境外业务占比逐渐提高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国外客户,发展国外业务,以及海外子公司逐步开展经营所致。公司主营业务境内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6.52%、23.69%和26.39%,内销毛利率水平变动与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6.64%、27.57%和20.51%,2025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较2024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海外子公司销售规模提升,但其产能提升还处于爬坡阶段,规模效应尚未充分体现,拉高公司整体营业成本所致。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直销客户25.5094.6023.8492.1426.2388.40
贸易商21.125.4029.097.8628.8111.60
合计25.27100.0024.25100.0026.5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以直销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直销客户占比超过88%,其中公司直销客户毛利率分别为26.23%、23.84%和25.50%。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客户毛利率波动趋势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趋势一致。

5. 主营业务按照其他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1-1-255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润阳科技(%)-20.6824.08
祥源新材(%)-29.3437.05
平均数(%)-25.0130.57
发行人(%)26.3925.3727.9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由上表可知,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IXPE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接近。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率均在97%以上,各期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53%、24.25%和25.27%,与公司综合毛利率趋势变动一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销率变动、人工成本波动以及生产线投入规模等因素共同影响,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一致。

1-1-256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1,269.991.521,355.231.751,092.531.61
管理费用3,626.684.343,822.594.942,619.863.86
研发费用3,569.884.273,622.994.683,579.545.27
财务费用542.140.65408.680.53706.441.04
合计9,008.6910.789,209.4911.907,998.3811.7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7,998.38万元、9,209.49万元和9,008.69万元,期间费用金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总体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7%、11.90%和10.78%,受益于收入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期间费用率整体呈现小幅下降态势。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854.9467.32778.6457.45703.3164.37
业务招待费169.9513.38298.9022.06180.6716.54
业务宣传费53.324.2072.905.3874.246.80
股份支付68.625.4068.625.0668.626.28
差旅费114.339.0084.246.2249.634.54
平台代理费--2.350.1711.871.09
其他8.830.7049.583.664.200.38
合计1,269.99100.001,355.23100.001,092.53100.00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润阳科技(%)-2.792.78
祥源新材(%)-3.664.13
平均数(%)-3.233.45
发行人(%)1.521.751.61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系公司深耕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行业多年,同时具备多种发

1-1-257

泡材料规模化生产能力,品牌口碑优良,用于广告宣传、市场开拓等费用相对较少所致;另一方面公司收入规模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定程度摊薄了销售费用率。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092.53万元、1,355.23万元和1,269.99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61%、1.75%和1.52%。2024年,公司销售费用有所增加,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销售人员薪酬支出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客户及维系现有客户关系,积极参加各类展会活动,业务招待费及宣传费金额有所增加。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844.3050.851,602.5841.921,248.9447.67
折旧及摊销604.5016.67558.9614.62502.1519.17
中介及咨询服务费442.3112.20891.2023.31328.5412.54
办公费210.145.79244.426.39150.875.76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30.280.83103.952.727.400.28
业务招待费116.953.2298.562.5883.063.17
差旅费87.542.4175.761.9869.452.65
税金50.611.4060.801.5927.891.06
股份支付67.411.8659.391.5550.561.93
保险费75.442.0846.221.2138.951.49
汽车费用24.320.6721.960.5732.291.23
其他72.882.0158.781.5479.773.04
合计3,626.68100.003,822.59100.002,619.86100.00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润阳科技(%)-9.508.35
祥源新材(%)-14.1212.26
平均数(%)-11.8110.30
发行人(%)4.344.943.86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系公司主要采用相对扁平化管理模式,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较

1-1-258

小,整体管理人员团队规模较为精简;另一方面系公司法人主体相对较少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子公司法人主体共为5个,远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截至2024年末,润阳科技和祥源新材各有13个法人主体。因此,公司所需要的行政、后勤等相关费用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中介及咨询服务费、办公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619.86万元、3,822.59万元和3,626.68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86%、4.94%和4.34%。2024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一方面系受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加和海外子公司正式运营的影响,职工薪酬、办公费以及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相应有所增长,另一方面系公司在2024年度完成股转中心挂牌、开展北交所上市相关工作以及公司产品资质、项目申请等增加,公司支付的相关中介及咨询服务费有所增加所致。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耗用材料1,322.7637.051,427.8839.411,619.3745.24
职工薪酬1,392.8939.021,311.8536.211,131.8131.62
燃料动力535.1414.99530.0214.63474.7813.26
折旧摊销282.997.93309.118.53305.688.54
股份支付28.290.7936.311.0045.141.26
其他7.810.227.810.222.770.08
合计3,569.88100.003,622.99100.003,579.54100.00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润阳科技(%)-3.773.07
祥源新材(%)-4.797.67
平均数(%)-4.285.37
发行人(%)4.274.685.27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不存在显著差异。

1-1-259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耗用材料、职工薪酬、燃料动力、折旧摊销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579.54万元、3,622.99万元和3,569.8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27%、4.68%和4.27%。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相对较快,使得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有所下降,但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报告期研发费用投入金额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可以进行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研发费用不存在资本化的情况。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费用534.98606.52688.07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142.03111.2642.11
汇兑损益116.76-114.635.78
银行手续费32.4228.0554.71
其他---
合计542.14408.68706.44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润阳科技(%)--2.58-3.45
祥源新材(%)-0.902.19
平均数(%)--0.84-0.63
发行人(%)0.650.531.04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与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融资渠道单一,外部融资手段主要依靠银行借款,与之相关的利息支出相对较高所致。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06.44万元、408.68万元和542.14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04%、0.53%和0.65%,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及汇兑损益。2024年度因海外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持有美元存款等余额阶段性有所增加,利息收入同比相应增加。

1-1-260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7,998.38万元、9,209.49万元和9,008.6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7%、11.90%和10.78%,期间费用率总体呈现小幅下降态势。2024年度,随着越南恒泰和泰国恒泰等海外子公司逐步投入运营,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投入有所增加,期间费用率较2023年度小幅上涨。随着海外子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提升,2025年度期间费用率较2024年度有所回落。公司对期间费用进行了较好地管控,总体费用支出较为合理,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12,472.3514.9210,474.7513.5311,375.4516.75
营业外收入159.730.199.140.0127.780.04
营业外支出45.990.0637.260.051.210.00
利润总额12,586.0915.0610,446.6313.4911,402.0216.79
所得税费用1,463.051.751,270.201.641,306.351.92
净利润11,123.0413.319,176.4311.8510,095.6714.8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主要源于营业利润,主营业务突出,营业外收支对公司盈利水平影响较小。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095.67万元、9,176.43万元和11,123.04万元,经营情况良好。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0.54
盘盈利得---

1-1-261

质量赔款151.64
其他8.099.1427.24
合计159.739.1427.78

(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7.78万元、9.14万元和159.73万元,主要为公司无法与交易对方取得联系的往来款项、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无需支付的款项以及公司获取的工程质量赔款,营业外收入总体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对外捐赠30.2220.101.11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5.88
其他15.7711.280.10
合计45.9937.261.2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21万元、37.26万元和45.99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415.501,293.211,150.86
递延所得税费用47.55-23.01155.49
合计1,463.051,270.201,306.3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润总额12,586.0910,446.6311,402.02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87.911,567.001,710.30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64-2.0944.5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69.29-
税收优惠的影响---

1-1-262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3.0356.6646.1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9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3.04100.9229.65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523.33-521.57-524.32
所得税费用1,463.051,270.201,306.35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306.35万元、1,270.20万元和1,463.05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46%、12.16%和11.62%。所得税费用与公司利润总额变动趋势一致。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主要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对净利润影响较小。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095.67万元、9,176.43万元和11,123.04万元,净利润的波动主要受收入及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良好。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耗用材料1,322.761,427.881,619.37
职工薪酬1,392.891,311.851,131.81
燃料动力535.14530.02474.78
折旧摊销282.99309.11305.68
股份支付28.2936.3145.14
其他7.817.812.77
合计3,569.883,622.993,579.5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274.685.27
原因、匹配性分析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耗用材料、职工薪酬、燃料动力、折旧摊销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579.54万元、3,622.99万元和3,569.8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27%、4.68%和4.27%。报告期内,为维持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1-1-263

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有利于公司在未来竞争中技术储备的成果转化。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研发费用科目具体分析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之“3.研发费用分析”。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研发模式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慢回弹XPE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自主研发252.82--
功能化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自主研发332.13--
导电型聚氨酯发泡材料的制备及应用自主研发140.35--
高弹轻质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自主研发175.11--
开孔聚丙烯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自主研发259.12--
高回弹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自主研发229.46--
轻量超薄型EVA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51.47--
异型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自主研发99.25--
抗冲击吸能型聚合物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自主研发100.54--
低轨卫星地面终端天线罩用高强高透波材料自主研发106.50--
耐腐蚀性EVA发泡材料的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自主研发130.14--
动态交联EVA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自主研发129.47--
耐循环压缩IXPE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435.56-
耐高低温IXPE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428.35-
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89.43-
低甲酰胺含量环保型EVA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115.96287.85-
梯度化EVA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107.45284.32-
异形MPP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71.00-
清洁低碳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的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自主研发-265.68-
高效率超临界模压发泡工艺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03.86-
高表面能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的制备技术及应用自主研发-142.04-
抗静电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的制备技术及应用自主研发-130.08-
新能源汽车CTB技术电池底护板轻量化材料的制备及其应用开发自主研发115.98133.90-
热塑性聚氨酯发泡材料功能化设计及应用自主研发-124.42-
液晶玻璃与晶圆用无析出防静电缓冲保护发泡材料自主研发228.81126.30-

1-1-264

超临界流体高效浸润技术的开发应用自主研发194.7772.53-
高效成核发泡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自主研发189.7466.73-
高性能PVDF基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自主研发410.8060.04-
两步法聚乙烯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709.23
聚乙烯再生料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671.01
增强型IXPE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自主研发--354.75
超薄型IXPE发泡材料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345.03
高阻燃抗冲击新能源电池底护板支撑泡棉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83.58
储能电池包外防护用聚丙烯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72.36
电芯内部用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68.49
功能化微孔发泡聚氨酯的研发自主研发-213.37250.00
高倍率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234.94
生物可降解发泡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自主研发-87.5599.68
新能源电池缓冲垫用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自主研发--90.45
合计3,569.883,622.993,579.54
其中:资本化金额---
当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4.27%4.68%5.27%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润阳科技(%)-3.773.07
祥源新材(%)-4.797.67
平均数(%)-4.285.37
发行人(%)4.274.685.2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不存在显著差异。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1-1-265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7.05-20.81-66.94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利息-12.40-23.13-31.13
合计-29.45-43.95-98.0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98.07万元、-43.95万元和-29.45万元,主要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和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21.2474.7248.52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2473.5948.52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生物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2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21.2474.7248.5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48.52万元、74.72万元和-21.24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持有远期结售汇合约、外汇期权合约及货币互换合约等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859.191,177.00858.40
进项税加计抵减305.39233.34237.1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2.181.231.09
合计1,166.751,411.571,096.6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收益分别为1,096.64万元、1,411.57万元和1,166.75万元。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是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28.74-429.47-103.3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14-1.670.4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0.41-12.7385.96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16.65-32.77-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合计-844.84-476.64-16.8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6.85万元、-476.64万元和-844.84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损失。

1-1-267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147.83-117.46-40.76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其他---
合计-147.83-117.46-40.7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40.76万元、-117.46万元和-147.83万元,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8.65-63.7426.8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8.65-63.7426.82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合计8.65-63.7426.8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68

置收益或损失,上述资产处置收益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1,718.8653,826.1649,380.50
收到的税费返还346.59-7.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7.682,125.281,531.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893.1355,951.4450,919.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506.8334,228.6133,076.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093.2712,654.9810,085.09
支付的各项税费2,857.804,073.222,444.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2.372,074.671,268.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970.2853,031.4846,87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22.852,919.964,044.0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44.06万元、2,919.96万元和12,922.85万元。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有所减少,主要系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有所增加所致。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款项回款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所致。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563.471,894.941,044.25
利息收入142.03111.1642.11
代垫往来款114.81108.81416.78
其他7.3710.3828.34

1-1-269

合计827.682,125.281,531.4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531.48万元、2,125.28万元和

827.68万元,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款、代垫往来款。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1,383.551,836.511,019.56
代垫往来款50.4182.76108.97
支付手续费等财务费用32.4228.0554.71
其他45.99127.3585.18
合计1,512.372,074.671,268.4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268.42万元、2,074.67万元和1,512.37万元,主要系支付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以及代垫往来款等。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净利润11,123.049,176.4310,095.67
加:资产减值准备147.83117.4640.76
信用减值损失844.84476.6416.8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3,799.493,371.153,105.88
使用权资产折旧676.13565.02343.11
无形资产摊销169.69164.75137.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7.1335.7221.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6563.74-26.8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8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24-74.72-48.5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51.75491.79693.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4543.9598.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84-287.16-8.6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1.71264.15164.1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84.89-315.18-212.8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869.53-15,230.52-14,486.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404.644,054.354,076.35

1-1-270

其他-86.86-3.493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22.852,919.964,044.06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44.06万元、2,919.96万元和12,922.85万元。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系:(1)2023年度和2024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性应收项目也随之增大,经营性应收项目分别增加14,486.85万元和15,230.52万元;(2)因下游客户需求持续增加,为增加公司产品供应能力,公司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以提升产能,2023年度和2024年度资本性支出逐年增加,公司将经营活动收到的部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工程款等资本性支出,使得用票据支付的经营活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支出有所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有所增加,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相应减少。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22.453,699.67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4.36202.70124.9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6.813,902.36125.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87.515,433.351,387.37
投资支付的现金-1,144.833,692.5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87.516,578.185,079.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0.70-2,675.81-4,954.0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71

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持续加大资本性投入,实施厂房建设、设备购买等项目投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相对较大所致。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54.05万元、-2,675.81万元和-4,630.70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为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以及新建车间及购置生产设备所支付的款项。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2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328.9617,406.6329,790.9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29.932,108.242,016.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558.8919,514.8739,832.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191.8219,837.6731,87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0.62535.31644.9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36.12832.56518.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718.5621,205.5533,041.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9.68-1,690.676,790.5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72

新增股东投资款8,025.00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现金主要为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主要为支付的房屋租赁款项和归还的往来借款。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无法满足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1,134.222,050.651,992.94
实际收到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款-5.2823.50
实际收回的远期结售汇保证金-50.60
收回使用权资产押金95.711.72
合计1,229.932,108.242,016.4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016.44万元、2,108.24万元和1,229.93万元,主要系收到的票据贴现款。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实际支付的理财保证金--50.60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752.72632.60380.67
支付租赁押金0.39170.7039.89
支付的上市相关费用283.02--
实际支付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款-29.2647.68
合计1,036.12832.56518.8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518.83万元、832.56万元和1,036.12万元,主要包括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归还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款等。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1-273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90.57万元、-1,690.67万元和-6,159.68万元,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新增股东投入的现金、从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票据贴现款等,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归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

五、 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571.45万元、12,592.51万元和12,573.58万元(含各年以票据支付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支出、房屋装修支出等。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投入,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得到提升,产品种类得到丰富,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7%、8%、9%、13%6%、7%、8%、9%、13%6%、8%、9%、13%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与当期免抵税额的合计数计缴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与当期免抵税额的合计数计缴5%、7%5%、7%5%、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0%、25%15%、20%、25%15%、20%、25%
地方教育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与当期免抵税额的合计数计缴2%2%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1-1-274

公司15%15%15%
温州劲泰25%25%25%
上海新恒丰20%20%20%
越南恒泰20%20%20%
泰国恒泰20%20%20%

具体情况及说明:

1、2023年7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2023年9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恒泰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2024年4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恒泰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于2024年10月注销,注销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新加坡恒泰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故未在“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中予以列示。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1-275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对报告期内科目无影响---
2024年《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对报告期内科目无影响---
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对报告期内科目无影响---
2025年《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对报告期内科目无影响---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6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执行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列报调整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表格后续具体情况及说明

具体情况及说明:

在2023年度,公司存在将产品销售收回的票据背书支付给设备和工程供应商相关款项的情况。由于票据背书不影响现金流量,公司原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误将相关票据背书影响调整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而未正确调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经差错更正后, 2023年度调增合并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84.08万元,相应调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时2023年度调增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79.08万元,相应调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上述调整不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调整,对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1-1-277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892.803,184.0833,076.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691.013,184.0846,87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28.14-3,184.084,044.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71.45-3,184.081,387.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64.04-3,184.085,079.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38.133,184.08-4,954.05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351.153,179.0834,530.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878.543,179.0847,057.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42.84-3,179.083,363.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458.68-3,179.081,279.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23.56-3,179.083,544.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80.073,179.08-3,400.99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89,586.06-89,586.06-
负债合计32,642.58-32,642.58-
未分配利润12,631.30-12,631.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6,943.48-56,943.48-
少数股东权益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6,943.48-56,943.48-
营业收入67,926.80-67,926.80-
净利润10,095.67-10,095.6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95.67-10,095.67-
少数股东损益0-0-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3.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1-278

公司预计2026年1-3月营业收入约为17,500.00万元至19,000.00万元,同比上升2.13%至10.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100.00万元至2,300.00万元,同比上升2.67%至12.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900.00万元至2,100.00万元,同比上升2.51%至13.30%。 上述2026年1-3月财务数据系公司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1-27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各项目实施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预计资金使用需求,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专户储存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从而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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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

1-1-283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
1建设投资21,348.0088.10%
1.1建筑工程费7,373.0030.43%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1,764.0048.55%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5.004.93%
1.4预备费1,016.004.19%
2铺底流动资金2,884.0011.90%
3项目总投资24,232.00100.00%

5、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如下所示:

6、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1,50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19%,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6.55年。 7、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南侧,公司已获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8、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402-330402-89-01-384320)。 9、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设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嘉(南)环建〔2024〕67号)。本项目拟投入环保设施投资共计70.00万元,所需资金均来自于募集资金。本项目经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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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具体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T+1
Q1Q2Q3Q4
1前期准备
2设备购置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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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招聘及培训
4试生产及验收

6、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40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21%,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5.66年。

7、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及新丰镇新大路南侧,公司已获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8、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408-330402-89-01-821237)。

9、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XPE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嘉(南)环建〔2024〕80号)。本项目拟投入环保设施投资共计70.00万元,所需资金均来自于募集资金。本项目经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发泡等环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经水喷淋、静电除油烟、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等措施降低噪声、减少外扬。

(4)固废防治措施

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主要通过集中收集后对外销售等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液压油等,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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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集核心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一体的全新研发中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将在原有研发资源、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丰富研发架构体系,进一步开展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领域的研发。公司将通过新建研发场地,扩充高端技术人才团队,配置先进、专业的研发设备,搭建新研发平台,建立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相匹配的研发中心,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公司的技术实力,持续开发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材料产品。 本项目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背景研发目的研发内容
1高性能PVDF基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聚偏氟乙烯(PVDF)是目前含氟塑料中的第二大产品,是一种典型的半结晶型热塑性聚合物。其具有突出的热稳定性、耐腐蚀性、不燃性和疏水性,极佳的耐候性和机械强度,易于加工等特点,具有广泛的工业应用。通过发泡技术制备高发泡倍率的PVDF基氟树脂发泡材料,在保持PVDF原有优异性能的情况下,极大地提升了其缓冲保温性能,拓展了其应用领域。目前聚偏氟乙烯发泡材料主要应用在半导体或生物医药领域的洁净室管道保温、航空领域的缓冲密封及管道保温等领域。开发高性能PVDF基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开发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开展高可发性氟树脂设计、微交联调控、超临界流体微孔发泡板材制备工艺与设备、微孔结构调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影响闭孔率、抗菌疏水、压缩、阻燃、保温等性能的主要因素以及结构性能关系,掌握工程放大技术,实现工业化生产。
2液晶玻璃与晶圆用无析出防静电缓冲保护发泡材料目前液晶玻璃与晶圆的缓冲包装主要使用木浆纸和防静电发泡材料,木浆纸主要由日本生产的加拿大长纤维木浆纸,具有无尘无屑的特点,但是供应周期长,频繁出现中断。防静电发泡材料需要具有无析出特点,目前该项技术一直被国外垄断,力争实现该种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开发液晶玻璃与晶圆用无析出防静电缓冲保护发泡材料研究本征型导电高分子与聚烯烃的共混,实现本征型导电高分子在聚烯烃基体中的共连续结构,组建导电网络,实现共混材料的导电性。进一步通过超临界发泡制备共混发泡材料,研究发泡倍率对其电阻的影响,建立本征型导电高分子-导电网络-发泡-电阻之间的关系,制备电阻可控的无析出防静电发泡材料。
3功能化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是通过辐照交联提高聚丙烯材料熔体强度,而后高温发泡制备。通过对聚丙烯发泡材料进行功能化改性,拓宽并满足其在新能源电池缓冲垫、包装、家居地板等领域的应用需求。开发制备功能化聚丙烯发泡材料通过螺杆结构设计及挤出工艺的优化实现发泡剂在聚丙烯基体内部的均匀分散,进一步通过交联助剂与辐照共同作用控制聚丙烯的交联度,主要研究聚丙烯基体的类型、配方设计、交联度调控及发泡工艺优化,制备具有阻燃、

1-1-289

抗菌、导电的高强聚丙烯发泡材料。
4高弹轻质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具有高回弹、低密度等特点,在鞋材、运动器械及其他特定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超临界发泡制备热塑性弹性体存在发泡不均匀、发泡后收缩、尺寸不稳定等问题。开发制备高弹轻质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主要研究不同热塑性弹性体类型对超临界发泡的适配性、优化成型工艺及发泡工艺,并对泡孔结构进行调控,加快发泡材料的熟化定型,制备高弹轻质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
5高回弹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新能源电池电芯缓冲垫对材料的回弹性及往复压缩性能有较高的要求,常规的聚烯烃发泡材料回弹性能较差,通过改性优化制备高回弹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可以极大满足新能源电池对回弹性能的要求,拓展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的应用范围。开发制备高回弹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主要研究聚丙烯与聚烯烃类弹性体的共混相形态、熔体强度等性能,通过配方设计及发泡工艺优化,制备具有高回弹性能的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
6导电型聚氨酯发泡材料的制备及应用聚氨酯发泡材料因其轻质、高弹性、隔热性等优势,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子等领域。然而,传统聚氨酯泡沫为绝缘体,无法满足电磁屏蔽、防静电、柔性传感等新兴场景需求,限制了下游的使用,本项目拟制备高导电的聚氨酯涂布发泡材料解决这一问题。开发导电型聚氨酯涂布发泡材料筛选导电炭黑、碳纳米管、石墨烯等导电填料作为改性剂,研究不同导电填料的组合对导电性能的影响,研究预分散、偶联剂改性等方式对填料分散性能的影响。
7异型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片板材形状的发泡材料的应用局限,通过构建异型微孔发泡材料可以有效拓展其应用领域,本项目制备的三维异型热塑性弹性体发泡材料可以很好匹配运动领域产品(鞋材、运动器械)对缓冲回弹材料的需求。开发高回弹异型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主要研究不同体系热塑性弹性体的熔体强度、超临界流体的扩散效率及溶解度等影响因素,开发制备不同密度和性能的热塑性弹性体微孔发泡材料,通过调控发泡工艺和后处理工艺等精确控制其三维方向的尺寸精度,匹配其在运动产品领域的需求。
8抗冲击吸能型聚合物发泡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常规发泡材料具有一定的缓冲性能,但吸能效果较差,开发具有高吸能作用的缓冲发泡材料可以满足更苛刻的应用需求,拓展市场应用领域。开发抗冲击吸能型微孔发泡材料研究聚烯烃材料与阻尼材料的共混改性,制备相分散均匀的共混物,并通过控制发泡工艺,优化泡孔结构,制备具有高吸能的发泡材料。
9低轨卫星地面终端天线罩用高强高透波材料低轨卫星的组网可实现全范围信号覆盖,地面终端天线的发展将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开发一款高强高透波的地面终端天线罩材料将有效满足地面终端天线发展带来的市场需求。开发高强高透波材料通过配方优化增强基体强度,调控发泡倍率与泡孔尺寸改善发泡材料强度的同时使其具有高透波性。将发泡材料与其他增硬片膜类材料复合制备夹心结构进一步提升其强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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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的必要性 (1)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增强公司技术优势 泡沫塑料制造行业整体规模巨大,但产业集中度相对不高,国内部分高端发泡材料领域仍然落后于国外。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外部设有调研小组积极参与市场调研、参加业内新型产品展会,保持公司对行业的敏感性和前瞻性;内部设有研发小组根据未来市场潜在需求进行课题立项、技术研发活动。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良好的研发创新能力,并实现多项科技成果转化,将研发创新实际应用在产品开发与工艺提升上,促进了公司产品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为了在行业发展中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公司有必要新建研发中心进一步优化研发环境、提升设备水平,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为新增应用领域提供全新的材料解决方案、针对高端发泡材料突破技术瓶颈、推动新型发泡材料国产化的战略目标。 (2)实现产品性能提升,满足终端应用场景需求 近年来,随着发泡材料领域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各项性能不断增强,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从传统的建筑装饰、箱包鞋材、包装材料领域,已经扩展到新能源电池、汽车、航空航天、通信、军工制造等诸多国家支柱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此同时,随着新应用领域的发展,新能源电池、通信、高端鞋材、航空航天、半导体、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应用场景对发泡材料的性能也提出了各式各样的新需要。因此,伴随着发泡材料在各种终端领域的应用持续扩大,发泡材料产品亟待提升性能、加快多样化发展步伐,以适应终端应用场景需求。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作为导向,不断地开发具有多元功能的新型发泡材料。为了满足现有应用领域发展需要,以及提前布局战略新兴应用领域,公司仍需继续加大新型材料的研发力度,提高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技术研发水平及研发效率,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更新迭代、推陈出新,更全面、深入地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公司的研发进程,提高研发效率,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助力现有产品的升级改良。同时,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满足终端应用场景的需求。 (3)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引进和储备专业人才 高端技术人才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公司产品拓展了新能源电池、5G通信等战略新兴行业,在航空航天、半导体、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高端制造业也存在潜在客户,下游厂商对材料的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因此公司在产品研发流程中对研发人员的文化水平、技术储备、素质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公司需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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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工艺流程改进、生产技术水平提高、新产品投放、下游应用领域扩展所带来的盈利水平的提升,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7、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南侧,公司已获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8、项目审批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402-330402-89-01-367968)。 9、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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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嘉(南)环建〔2024〕71号)。本项目拟投入环保设施投资共计30.00万元,所需资金均来自于募集资金。本项目经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为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中,并存放于室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等措施降低噪声、减少外扬。

(4)固废防治措施

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试验废料),主要通过集中收集后对外销售等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油桶等,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3,217.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缓解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阶段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强资金实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长

公司规模呈不断增长趋势,资产规模与收入规模均逐年上升,短期借款金额较高。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未来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日益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资金,满足未来业务扩张的需求。

(2)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以现有产品、市场为中心,不断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行业地位。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可以保证研发活动、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的对外扩张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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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无。

四、 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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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盈利,不属于尚未盈利企业。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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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撤回起诉。公司与亚都建设工程款纠纷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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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公司将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标。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并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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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等事项作出了相应规定。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2、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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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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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续)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毕华书沈雪军周应国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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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续)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陈俊桦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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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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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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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徐含璐

保荐代表人:

潘 洵 蒋根宏

法定代表人:

钱文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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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总裁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钱文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308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钱文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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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赵吉奎 赵奕翔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华晓军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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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孙 峰 吕爱珍 周 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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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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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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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联系人:王勤峰电话:0573-83015968传真:0573-8301596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联系人:潘洵、蒋根宏电话:0571-87902572传真:0571-879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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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无形资产清单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性质使用权人面积(平米)位置终止日期取得方式是否抵押用途
1浙(2022)嘉南不动产权第0037603号工业用地新恒泰81,105.00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2058.02.08出让工业
2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56627号工业用地温州劲泰40,000.69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大道322号2060.12.28出让工业
3浙(2023)嘉南不动产权第0002460号办公新恒泰46.20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1室2050.09.17出让办公
4浙(2023)嘉南不动产权第0002495号办公新恒泰46.20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2室2050.09.17出让办公
5浙(2023)嘉南不动产权第0002472号办公新恒泰17.20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3室2050.09.17出让办公
6浙(2023)嘉南不动产权第0002451号办公新恒泰35.30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4室2050.09.17出让办公
7浙(2023)嘉南不动产权第0002466号办公新恒泰35.30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5室2050.09.17出让办公
8浙(2023)嘉南不动产权第0002457号办公新恒泰17.20嘉兴市嘉兴世界贸易中心2幢1606室2050.09.17出让办公
9浙(2025)嘉南不动产权第0028876号工业用地新恒泰17,000.83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仁康路535号2074.02.01出让工业
10土地地契编号88666工业用地泰国恒泰21,496.80Nong Bua Sub-district, Ban Khai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无限期继受取得工业
11土地地契编号88843工业用地泰国恒泰21,626.80Nong Bua Sub-district, Ban Khai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无限期继受取得工业

(二)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持有64项专利,其中包括25项发明专利(其中1项为境外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外观设计专利。发行人当前持有的专利权均系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均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公司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人取得方式
1一种本征型阻燃聚丙烯发泡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411553799.7发明2024.11.42025.7.8新恒泰原始取得
2一种氟树脂微孔发泡材料及ZL202411491339.6发明2024.10.242025.03.14新恒泰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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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人取得方式
其制备方法取得
3INTEGRATED FOAMING AND COOLING DEVICE FOR ULTRA-SOFT ELECTRONIC CROSS-LINKED FOAM MATERIALS(一种超软电子交联发泡材料用发泡冷却一体装置)注ZA202405044发明2024.06.272025.01.29新恒泰原始取得
4一种仿紫檀木纹EVA改性共混的发泡板及其制备方法Zl202310298599.0发明2023.03.242025.01.17新恒泰原始取得
5一种超软电子交联发泡材料用发泡冷却一体装置ZL202311674803.0发明2023.12.082024.11.15新恒泰原始取得
6一种高回弹聚烯烃发泡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410791091.9发明2024.06.192024.08.16新恒泰原始取得
7一种微孔发泡热塑性聚氨酯基材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2410721866.5发明2024.06.052024.08.13新恒泰原始取得
8一种用于可降解发泡材料的生产设备ZL202110995716.X发明2021.08.272024.06.11新恒泰原始取得
9一种生物降解发泡材料制备设备及其使用方法ZL202310365285.8发明2023.04.072023.09.08新恒泰原始取得
10一种生产聚合物超临界发泡材料用的冷却定型装置ZL202310264056.7发明2023.03.022023.08.11新恒泰原始取得
11一种高效率模压发泡聚丙烯的制备方法ZL202010516724.7发明2020.06.092023.05.26新恒泰原始取得
12一种超临界发泡复合材料制备设备及其制备方法ZL202210628293.2发明2022.06.062023.01.13新恒泰原始取得
13一种基于超临界发泡材料的产品生产用模压发泡机ZL202210628206.3发明2022.06.062023.01.10新恒泰原始取得
14一种具有梯度孔结构的发泡材料的制备方法ZL202110320094.0发明2021.03.252022.12.20新恒泰原始取得
15一种利用IXPE发泡边角回料制备的IXPE发泡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110320918.4发明2021.03.252022.08.23新恒泰原始取得
16一种地板防潮保温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864607.7发明2019.09.122022.04.05新恒泰原始取得
17一种聚烯烃微孔发泡材料的制备方法ZL201910864616.6发明2019.09.122022.03.11新恒泰原始取得
18一种导电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及其生产方法ZL201710664117.3发明2017.08.042020.09.08新恒泰原始取得
19具有压敏特性的微孔发泡导电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其生产方法ZL201710658933.3发明2017.08.042020.09.01新恒泰原始取得
20一种开孔型聚丙烯微孔发泡片材及其生产方法ZL201510033049.1发明2015.01.222017.05.17新恒泰原始取得
21一种交联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及其生产方法ZL201310447126.9发明2013.09.262016.01.06新恒泰原始取得
22一种利用发泡回料制备的聚乙烯发泡材料及其生产方法ZL201310449361.X发明2013.09.262015.08.26新恒泰原始取得
23一种橡胶切片装置ZL201310335884.1发明2013.08.052015.07.08新恒泰原始取得
24超临界二氧化碳技术制备含硅聚丙烯纳米发泡材料的方法ZL200610030070.7发明2006.08.142012.07.18新恒泰继受取得
25一种用于密炼后原料挤出装置ZL202423149432.7实用新型2024.12.192025.12.5新恒泰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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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人取得方式
26一种用于开片机的压辊机构ZL202423153218.9实用新型2024.12.192025.11.14新恒泰原始取得
27一种泡棉生产用涂胶机ZL202421365187.0实用新型2024.06.172025.06.06新恒泰原始取得
28一种PU泡棉涂布线厚度调控机构ZL202420788424.8实用新型2024.04.172025.04.11新恒泰原始取得
29一种泡棉稳态压缩强度测试机ZL202420455872.6实用新型2024.03.112025.04.04新恒泰原始取得
30一种导电泡棉生产系统压料辊的刮胶装置ZL202421347851.9实用新型2024.06.132025.03.28新恒泰原始取得
31一种超薄型PU泡棉涂布厚度控制机构ZL202420573589.3实用新型2024.03.252025.03.14新恒泰原始取得
32一种XPE泡棉生产用泡棉裁床ZL202421347852.3实用新型2024.06.132025.02.28新恒泰原始取得
33一种聚氨酯AB料搅拌装置ZL202421365694.4实用新型2024.06.172025.02.28新恒泰原始取得
34一种泡棉生产清洁装置ZL202322338584.0实用新型2023.08.302024.04.05新恒泰原始取得
35一种泡棉生产定型装置ZL202322338591.0实用新型2023.08.302024.03.22新恒泰原始取得
36一种泡棉生产用裁切装置ZL202322338576.6实用新型2023.08.302024.03.22新恒泰原始取得
37一种泡棉生产用发泡装置ZL202322338572.8实用新型2023.08.302024.03.19新恒泰原始取得
38一种挤出机的送料装置ZL202223511339.7实用新型2022.12.262023.05.26新恒泰原始取得
39一种用于可降解发泡材料的生产设备ZL202122042172.3实用新型2021.08.272022.03.08新恒泰原始取得
40一种可降解发泡材料生产用的发泡炉ZL202122043580.0实用新型2021.08.272022.03.08新恒泰原始取得
41一种可降解发泡材料生产用的辐照烘箱ZL202122043597.6实用新型2021.08.272022.03.08新恒泰原始取得
42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发泡炉ZL202120565468.0实用新型2021.03.192021.12.07新恒泰原始取得
43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压花电晕装置ZL202120566449.X实用新型2021.03.192021.11.16新恒泰原始取得
44一种IXPE泡棉生产设备ZL202120565512.8实用新型2021.03.192021.11.12新恒泰原始取得
45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收卷装置ZL202120566450.2实用新型2021.03.192021.11.12新恒泰原始取得
46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预热装置ZL202120565467.6实用新型2021.03.192021.11.12新恒泰原始取得
47一种IXPE泡棉生产用的进料装置ZL202120584473.6实用新型2021.03.192021.11.05新恒泰原始取得
48一种复合材料拼接桌凳ZL202021041112.9实用新型2020.06.092021.06.29新恒泰原始取得
49一种环保型瑜伽垫ZL202021041667.3实用新型2020.06.092021.05.07新恒泰原始取得
50一种折叠式酒瓶转运箱ZL202021041117.1实用新型2020.06.092021.05.07新恒泰原始取得
51一种复合节能型地板ZL202021041668.8实用新型2020.06.092021.04.06新恒泰原始取得
52一种具有保温功能的复合地板ZL201921520475.8实用新型2019.09.122020.07.03新恒泰原始取得
53一种轻质阻燃型新能源电池电芯阻隔垫ZL201921521641.6实用新型2019.09.122020.06.05新恒泰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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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人取得方式
54一种热塑性聚合物泡沫球的加工装置ZL201921520469.2实用新型2019.09.122020.05.26新恒泰原始取得
55一种轻质高强透波天线罩ZL201921528654.6实用新型2019.09.122020.05.19新恒泰原始取得
56一种轻质环保墙面内饰板ZL201721166856.1实用新型2017.09.122018.10.16新恒泰原始取得
57一种微孔发泡聚丙烯保温杯ZL201720993342.7实用新型2017.08.102018.12.28新恒泰原始取得
58电动瑜伽柱ZL202030026571.9外观设计2020.01.152020.07.07新恒泰原始取得
59一种高效率超临界模压发泡弹性体的制备方法ZL202110067891.2发明2021.01.192023.01.24温州劲泰原始取得
60一种EVA发泡材料的取板装置ZL202120137423.3实用新型2021.01.192021.12.14温州劲泰原始取得
61一种EVA发泡材料的上料装置ZL202120136609.7实用新型2021.01.192021.12.07温州劲泰原始取得
62一种硬质发泡片材连接装置ZL202120136633.0实用新型2021.01.192021.10.26温州劲泰原始取得
63一种具有顶出结构的刀模压板ZL202120137391.7实用新型2021.01.192021.10.22温州劲泰原始取得
64一种EVA发泡材料连续性切割装置ZL202120137393.6实用新型2021.01.192021.10.22温州劲泰原始取得

注:该项专利为境外专利,注册于南非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持有7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形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MPP FOAM16897819172016.07.07-2036.07.06原始取得
2乐泰FUN-TIME16656693272016.05.28-2036.05.27原始取得
3NEW FOAMTEC16612133172016.06.14-2036.06.13原始取得
4图形13863616172015.04.21-2035.04.20原始取得
5新恒泰13863454172015.08.21-2035.08.20原始取得
6图形1428605172020.08.07-2030.08.06原始取得
7keepeak52852154272021.08.21-2031.08.20原始取得

1-1-318

(四)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持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1新恒泰zjxht.com.cn浙ICP备2022008518号-12022.03.17203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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