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35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天健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9.69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63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35亿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如下:
| 原告 | 被告 | 案件 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3.6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天健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执业记录
天健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次、监督管理措施63次、自律监管措施42次和纪律处分23次。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同意公司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二、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存货及存货可变现净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审计过程中,天健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签字注册会计师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天健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
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特此公告。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